速度與執情:平樂法院一場「及時雨」,澆滅申請人燃燒了十七年的怒火

“喂,周法官是嗎,張某麗回來了,你們趕快來啊!”電話那頭陳某福的聲音很是激動。

“你想辦法留住她,我們約四十分鐘後到。”掛下電話,周偉馬上組織人員、車輛,一場小規模的“迅雷”突擊行動立即展開。

早上9:30 ,接到電話十分鐘後,出發前往源頭鎮,刻不容緩。

上午11:00,平樂法院與源頭鎮,疾馳奔赴,來回102公里,順利將“老賴”張某麗帶回。

案情回顧

申請人陳某福系被執行人張某麗之舅舅。2001年張某麗向陳某福借款人民幣20000元,約定還款期為一年。一年屆滿,張某麗經多次催收未還款,陳某福一怒之下將其訴至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張某麗未履行還款法定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張某麗下落不明,執行法官窮盡查詢手段,發現張某麗一無所有,案件變成了無財產可執行的“殭屍案件”。

“踏破鐵鞋無覓處”,2007年、2009年根據陳某福提供的地址,執行法官分別前往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尋找張某麗均無果。

2018年5月8日,張某麗十七年來第一次返鄉,參加其侄女的婚禮。

避其鋒芒,分開調解

因張某麗為躲避還款而離家多年,而因病致貧的陳某福對其懷恨在心,兩家人已從親人變成了仇人,為避免正面衝突激化矛盾,周偉分別對雙方做思想工作,主打“親情牌”。

中午12:35,經過四十分鐘的勸解,陳某福終於願意“退一步,海闊天空”,同意將原來要求的利息80000元退讓到要求張某麗一次性清償本金與利息共40000元。

中午13:08,張某麗表示明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其無力償還欠款,只能向其兒子求助。

中午13:45,張某麗的兒子卿某趕到法院,當場用手機轉賬本金與利息、訴訟費、執行費共計41600元到法院賬戶

一場“及時雨”,申請人心中歡喜

在領款條上籤完字後,陳某福緊緊握著周偉的手:“法官真是一場及時雨啊,我這憋了十七年的怒火終於消解,以後可以安享晚年了。”

“節日突擊”、“週末突擊”、“迅雷行動”等方興未艾,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之年,平樂法院保持強力打擊“老賴”的高壓態勢,全面擠壓“老賴”的生存空間,攻堅克難,清除頑瘴,爭取在衝刺時彎道超車,獲取“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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