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底黃師傅將自己的房子租給了同鄉俞某,租期為一年。
租期到期之後,王師傅打算收回房子自己住。
不想俞某一直不搬走,非法佔有,還拒不交租,直到黃師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師傅的出租房內,執行員見到了餘某。但餘某對於法院工作人員的到來不以為然,還悠閒地客氣了瓜子,一直討價還價,稱自己還要住上幾個月才搬走。
在執行員表示你現在是非法佔有別人的房屋時,餘某表示,要等自己的孩子小升初考試完結束後就搬。
據瞭解,2011年房東黃師傅稱自己的房子租給了同鄉餘某,租期為一年。
租約到期後黃師傅打算收回房子自己住,不想餘某一直強行佔有。
經法院調節,餘某承諾2013年3月歸還黃師傅房屋。
可不想之後根本沒有履行還在房子裡一住就是五年。
執行現場被執行人餘某,居然還和申請執行人黃師傅討價還價。
隨機,法院執行員將餘某強制帶出房屋,並拿了房屋門鎖。
山西法院執行局表示,後期被執行人和申請人直接對接,將房屋了的物品直接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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