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普深陷商標糾紛旋渦,看到註冊時間的我表示:歐普是真的心大

有過家裝經驗的朋友想必對“歐普照明”這一品牌的燈具應該不陌生,作為國產家居照明品牌的歐普,雖然曾經面對著極為坎坷的上市之路,但現在

歐普照明無疑已經牢牢坐穩國內行業第一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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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家居照明行業還處於傳統光源的時候,歐普只能勉強處於照明品牌第二梯隊的位置,前面遙遙領先的是飛利浦和松下。但是就在近幾年國內家居行業LED智能照明市場需求越來越大的時候,飛利浦則選擇轉向商業照明,美的適時加入戰局,松下由於價格昂貴而愈發小眾,這時候的歐普乘上的電商颳起的颶風,迅速走到了行業龍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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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風口上 豬都能飛起來」雷軍誠不欺我。歐普照明有著六年七次登上質量黑榜的不堪過往,曾經兩次折戟IPO的歐普照明最後在16年如願登陸上證市場。說起歐普照明的辛酸史,除了質量問題和財務問題外,還有從2012年就開始糾纏不斷地IP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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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普的這場知識產權大戰還要從2016年說起,當時處於上市前夕的歐普就因為自己公佈的上市招股書,而被捲入IP旋渦之中。

因為在第9類商標「開關插座、接線板等電工類產品」的商標使用上涉嫌侵權,歐普照明被人告上法庭,被要求賠償5000萬元損失。

我們先稍微梳理一下雙方的情況:

2010年,王某等人成為“歐普OUPU”在第9類的商標權人,有效期十年。

2011年,歐普照明針對王某等人“歐普OUPU”的商標權向國家商標局提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的訴求,但在2012年被商標局判決維持該商標有效。

2016年,王某等人根據歐普照明的上市招股書,發現歐普照明在自己並不具有“歐普OUPU”第9類使用權的情況下,存在侵權銷售的情況,提起索賠5000萬元賠償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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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主要訴爭在於:王某持有的“歐普OUPU”註冊類別為第9類商標「電纜;電線;插頭;插座等等」,是在1999年申請,2000年7月得到核准的。而歐普照明的“歐普”商標則是註冊在第11類「燈具等」。雖然歐普照明曾表示自己聘請了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檢測,維權活動也從未停止過。但是很顯然歐普在創始之初並未太注意商標的提前佈局,因此不得不為此吃一個大虧。

可能是歐普對疏忽擴展註冊商標類別有些懊悔,此後歐普開始對“同類”“歐普電器”發起攻擊,值得注意的是:“歐普電器”的商標所有人就是當初“歐普OUPU”商標的所有人。歐普以兩者共存於市場“不利於民族品牌的發展和壯大”等理由將“歐普電器”的商標權人張某等人告上法庭,申請宣告“歐普電器”商標無效並獲得國家商評委的裁定確認。張某不服裁定,在昨天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起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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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過查詢發現,張某等人在2011年成功註冊了“歐普電器”的商標,核准使用在第9類「電纜;插座等」上。看到這一幕不得不說歐普是真的心大,不僅對商標類別不重視,對於近似商標保護也完全沒有上過心。法庭上歐普和張某雙方就「商標的近似性、商標實用類別是否造成混淆、商標的廣泛知曉性」等問題展開了激烈辯論。雙方相愛相殺至此也是讓人頗為無奈,縱使張某和王某確實是主觀上去“山寨”和“模仿”歐普這個知名品牌,但是歐普在自己知識產權保護上如此疏忽也太不應該,等到發現是侵權或是被侵權時往往都已經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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