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產能整亂象,新能源車的又一《新規》

提產能整亂象,新能源車的又一《新規》

5月25日,國務院發改委發佈《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通掠全文,可以看到《規定》對於進一步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做出了更明確的規範,並針對“如何優化落後產能、改變新能源企業魚龍混雜的現狀“提出了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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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優化落後產能,鼓勵新能源車汽車良性發展:

《規定》就又一次明確提出了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和產業化領域;並針對性的鼓勵支持國有汽車企業和民營汽車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支持良性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的有序擴大:支持產能利用率均高於全行業平均水平的、車產量佔比均高於全行業平均水平的、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高於3%的出口量給予全國平均水準的企業進行產能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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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為了使汽車製造業良性發展,分別針對已有問題提出明確規範,例如未來禁止投資新建獨立燃油車項目,鼓勵增加良性新能源產能,三次提出去殭屍企業,對新建新能源企業設立高准入門檻,並針對性的在科研、產能、資金和維護等方面提出明確規定。與此同時,嚴格限制市場較為狹窄、產能利用率低的省份新增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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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高准入門檻,整治新能源企業魚龍混雜的現狀:

但是相應的,之前過於粗放的支持方案也滋生了眾多的問題,地方為了盲目追求GDP,盲目的熱錢湧入新能源汽車行業等等問題造成了汽車製造業落後產能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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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增新能源產能方面,《規定》對於准入省份、法人資質和項目規模進行了詳細的要求:要求准入省份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樁車比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等;要求所有股東在項目建成且產量達到建設規模前不撤出股本,同時股東擁有整車控制系統、驅動電機、車用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知識產權和生產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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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規定》還對於未來的電池標準做了規定,提出對於新建車用動力電池單體/系統投資項目,能量型車用動力電池單體比能量應不低於300瓦時/千克,系統比能量應不低於220瓦時/千克。這相比於國家工信部2017年底發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圖》要求2020年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單體能量密度達到這個指標更加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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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規定》針對汽車投資市場,所涵蓋的範圍十分廣闊,但是其內容卻是直指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的未來。相信隨著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不斷加強對盲目投資熱潮的治理和對產能優化的扶植,我國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將獲得極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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