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8日)
“教育局下令老師承包池塘巡檢
讓老師充當保安的角色
這是什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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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稱,教育局給巡檢教師確定的承包職責是:
- 每天早晨8:00前和下午放學後(4:20)到自己承包的溝塘處巡查一遍。
- 及時勸阻在溝塘邊玩耍的未成年人。
- 發現在河裡戲水的未成年人及時通知家長和學校。
- 發現溺水未成年人及時報警和及時進行施救。
- 對溝塘周邊住戶進行防溺水宣傳教育。
- 對不負責任、翫忽職守造成溺水事故發生的教師將嚴肅問責。
今天(6月19日)上午
利辛縣教育局官網發佈情況回覆
稱利辛縣教育局沒有發佈
網傳關於節假日期間
校外防溺水教師承包職責和嚴肅問責的規定
中高考結束和暑假期間,是青少年兒童溺水事故的多發時段。為了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利辛縣根據防溺水工作形勢需要,於2018年6月15日召開了由鄉鎮分管安全或教育工作的負責人和各學校負責人參加的“利辛縣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會議”。
會議要求:鄉鎮政府要根據 “屬地管理”責任要求,全面落實水域巡查制度,重點水塘包保責任制,排查危險水域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完好情況,通過村村通廣播等多渠道宣傳防溺水專業知識,同時提醒家長全面履行法定監護人的義務。教育系統要全面履行宣傳教育職責,通過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動,以增強廣大青少年兒童的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特別要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愛,對留守兒童要定期進行家訪,有針對性的開展幫教活動,幫助他們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六不一會”防溺水工作要求。最終形成家長、學校、政府和社會共同防範的合力,同時要求各校積極配合鄉 鎮政府做好防溺水工作。
利辛縣教育局沒有發佈網傳關於節假日期間校外防溺水教師承包職責和嚴肅問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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