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介入楼市整顿,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有城市开展行动……

最近的楼市,爆出的消息一出接一出啊,南京刚从四限上升至五限,

限制了企业购房,打击炒房客投资倒把的行为。就有2个城市已经走在调控的先锋,一旦发现房产领域有违法行为,不是简单的约谈、罚款了,将采用司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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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重庆再出台严厉规定

8月14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造谣传谣、炒卖房号、非法集资、造假骗贷等予以严厉打击,惩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局介入楼市整顿,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有城市开展行动……

其实想想,也在“情理之中”,2018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在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众多城市均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

重庆这一重磅消息,也意味着,重庆房地产市场整治,将加入“司法手段”!

未来不止是炒房客,房产商瑟瑟发抖,就连各个中介,包括公众号等媒体,不得编造虚假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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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9类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三类需迫切解决

◆ 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9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六)“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八)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九)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有三类问题最为棘手,也迫切地需要解决:

一是造谣生事,扰乱市场秩序。比如有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传播、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秒光盘、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言论,甚至制造谣言,营造恐慌气氛。

二是违规收费、炒卖房号。比如开发商或中介,囤积房源,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

三是提供虚假证明,谋取非法利益。一些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收入、婚姻等证明,骗提骗贷公积金,规避限贷政策,偷逃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以往整治时,国土房管局多是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协作,采取的也都是“行政手段”。在具体操作时,则遇到一些阻碍,比如企业违规收取“茶水费”等行为时,国土房管局无法对其账户进行查询。

“公安部门介入后,通过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方式,便能深入以前我们无法涉及的环节。”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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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惩治力度上更具威慑力

本次整治,包括重庆市国土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刑侦总队均将参与其中。这也代表,在惩治力度上,不再像过去那样“简单”。

以往整治期间,最常见的方式便是约谈、罚款,情况恶劣的便是停止其网签。但某种程度来说,这样的惩治方式力度不够,违法违规成本较低。比如,停止网签后,购房者依旧可以与开发商、销售人员私下签订购房合同,待“禁令”解除后继续交易;而罚款等对不少房地产企业而言,显得“九牛一毛”。

“这次执法就换了一种方式。我们和公安部门有联动机制,将根据其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一个事情涉嫌治安问题,那便是公安局的治安总队负责处理;涉嫌经济案件的,便由经侦总队出面。同时本次两个部门联合执法,将在各自的区县局设立联系人,一旦发现线索,便直接移交区县局处理。

同时,本次《通知》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市场九类问题,每一类问题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该负责人表示:“这次整治,一旦发现问题,就不是简单的约谈、罚款了。执法的威慑力,也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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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整治的“底气”

举证,是以往整治中的一个“难点”。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方面透露,很多市民要么举报了没有留下证据,要么在举报后又“反悔”了。

第一种情况,多数市民是没有意识与经验,在遇到违规违法问题时,不知道该如何举证,或是错过了举证的最好时机。对于这类情况,市民可以咨询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具体方式。

而第二种,则属于没有“底气”的表现。“我们遇到很多这种情况,市民一开始举报,说某个楼盘有问题,待我们去查时,又否认了。”该负责人称,造成这类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企业、开发商会通过各种方式,威胁购房者,不让其举报,或是撤销举报;还有市民觉得举报后也得不到解决等。

公安部门介入后,无疑将给房地产市场整治增加底气;市民在举报一些违规违法线索时,会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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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也开展行动

未来30城...

8月14日,重庆市刚刚颁布通知!8月15日晚,苏州紧接着也出重磅消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市住建局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发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将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个方面违法行为共涉及31条。

其中,投机炒房共有8条,包括以营销渠道的形式捆绑销售、坐地起价、垄断房源、操纵房价;进入销售环节后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拟信息等。

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共有10条,包括“阴阳合同”、 为骗取购房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共有7条,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银行预存资金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行为。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共有6条,包括发布虚假、谐音的广告用语,如:×城追捧、“涨”声不断,混淆视听、诱导消费等行为。

今年的6月2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专门列出了先行开展专项行动城市名单: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重庆和苏州已经开展,最重要的是,一旦公安局深度介入,未来势必会掀起一波浪潮!

目前南京针对炒房客,也已开始介入。例如正在报名的鼓楼滨江证大阅公馆,也明确表示,报名期间发现买房人造假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如涉嫌违法,移交公安部门。

至于南京何时正式颁布铁令,我们拭目以待!

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未来各地炒房客、房产商、房产中介、媒体等势必遭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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