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機動車管理權限 逐步向

縣(市、區)交警大隊車管所下放

1

工作目標

結合貫徹實施2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進一步向縣(市、區)交警大隊車管所下放車駕管業務,充分利用交警中隊和鄉鎮政務服務網點,開辦或代辦車駕管業務,為群眾就近辦理提供便利。

工作措施

所有縣(市、區)交警大隊車管所全部辦理國產免檢小型汽車註冊登記;在已成立具備條件的鄉鎮交警中隊開辦摩托車註冊登記及補換領駕駛證等業務;由縣(市、區)交警大隊選擇至少一處鄉鎮政務服務網點等辦事窗口,代辦摩托車登記、補換領駕駛證等業務。

降低現場處罰比例 提高非現場

處罰比例及違法行為網上處理比例

2

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電子監控設備布點建設,凡非現場能夠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以完善電子監控設備布建為主。推進違法網上處理,提升我省科技信息化應用水平。

工作措施

1.完成國省道每60至80公里建設一處具有監控和測速功能的技術監控設備,農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裝1處視頻監控設備布建任務,城市道路根據城市發展和交通安全保障需求進行布建,全部100%接入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揮平臺管理使用。

2.在違法處理、車駕管窗口單位進行引導,通過雙微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提高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和“交管12123”手機APP平臺的註冊和應用率,提升我省科技信息化應用水平。

提高輕微事故

網上處理比例

3

工作目標

力爭年內通過互聯網在線快速處理的事故數量佔全部快處快賠事故的比例達到50%以上。

工作措施

1.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擴大“互碰自賠”的事故範圍。

2.大力推廣“警保聯動”新模式,推行保險公司理賠員與交警、輔警共同上路巡查新模式,將保險公司理賠員作為公安交管部門的輔助力量參與事故快處快賠,藉助“交管12123”手機APP和保險理賠軟件,協助當事人快速處理、快速撤離事故現場,有效防範和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擁堵和次生事故。

3.加大宣傳力度,普及“交管12123”手機APP的應用。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宣傳快處快賠工作流程,讓廣大駕駛人自覺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和保險理賠軟件,提高民警、輔警、當事人、保險理賠員熟練應用水平,提高網上處理比例。

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營商環境對於外省來甘車輛的

輕微違法行為只糾正不處罰

4

工作目標

對外省來甘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適度從輕處置,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工作措施

1.對涉及國計民生物資運輸車輛和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運輸車輛發生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未影響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遇惡劣天氣或者車流高峰期適情給予優先通行。

2.對外地車輛因不熟悉路況駛入禁行區域,或者違反規定臨時停車但未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以及發生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3.年內對外省來甘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

對來甘投資企業

車駕管服務環境等方面進行優化

5

工作目標

通過為企業辦理車駕管業務開闢綠色通道、上門服務和提供車輛、駕駛人信息服務等便利措施,為來甘投資企業辦理車駕管業務提供優質便利服務。

工作措施

1.在市(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所開設綠色通道,對企業10宗以上業務集中受理、一窗辦結,對補換領駕駛證、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等簡單業務,簡化手續一證辦。對擁有30臺以上車輛的大型企業,提供預約登門服務,集中辦理機動車牌證及駕駛人審驗、換證、補證等業務。對10臺以上車輛集中檢驗的,協調檢驗機構預約集中檢驗、快捷審核、當場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2.為企業定期推送所屬車輛和駕駛人信息。對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註冊的企業,交警支隊車管所每月向企業推送所屬車輛交通違法、駕駛人違法、車輛臨界檢驗、駕駛人臨近審驗等信息,為企業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支撐。對到公安交管部門查詢企業車輛和駕駛人交通違法的,即受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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