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大学习大讨论

留坝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大学习大讨论

近日,汉中市留坝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大学习大讨论。

首先,检察长郭文安介绍了该院长期以来实行“捕诉合一”实践做法和取得的一些经验。他指出,多年来实行“捕诉合一”,已显示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强化侦查监督的优势,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完善。随后,围绕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实施“捕诉合一”,最大限度发挥其价值,与会干警纷纷发言提出建议。

办案人在批捕阶段从庭审的角度对移送的证据进行审查,客观上倒逼“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转变,注重“捕诉合一”后的质量把控机制,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属性等,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入额检察官实行个人负责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重大疑难案件可由两名检察官交叉负责,加强案件质量考评和工作绩效考评,形成内部监督机制。同时重视“捕诉合一”的外部监督机制,比如对于少量的延长羁押期限的审批等事项,即使由原承办人复核,也应该有监督或审批程序。

将办案单元资源对全部批捕、起诉案件进行合理分配,最大程度发挥整体效应。防止公诉案件碎片化办理,合理配置检察官助理,最大限度减少员额检察官从事事务性工作的时间,将有限精力运用到办案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此次大学习大讨论,干警进一步提高对检察机关实行“捕诉合一”的认识,对实践“捕诉合一”业务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黄雨橙 李一芃 记者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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