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銀行200多萬元還不起 逃往國外最終被抓

記者 周野

拿著自家親戚的資料去銀行貸款200萬元,說是用於公司經營,其實卻用來還債。當嫌疑人發現自己無力償還鉅額貸款後,決定逃往國外,以躲避債務。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7月31日,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打洛鎮邊防檢查站的配合下,南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民警們將犯罪嫌疑人萬某帶回歸案。

案件回到2018年初,1月8日,南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報案,稱一家公司的負責人萬某在南昌某銀行申請了兩筆經營性貸款,共計200萬元,但是萬某無力償還貸款,而且萬某也失去了聯繫,“在2017年1月的時候,萬某帶著親戚萬某某、胡某的相關材料在南昌的一家銀行申請了兩筆貸款,萬某某和胡某都是萬某公司裡的員工。”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當時萬某假稱自己貸款是用於更好地經營公司,所以萬某某和胡某才答應作為“借款人”身份幫助公司申請這筆貸款。

就在2018年1月初的時候,本應該還清200萬元貸款以及4萬元利息的萬某卻消失了,誰也聯繫不上他。於是,這兩筆貸款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來到南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辦案民警接到報案後調查發現,萬某申請的200萬元貸款根本就沒有用於公司經營,而是用來償還之前的欠款。“接到報案後,我們就在網上追逃嫌疑人萬某,同時我們根據大數據研判、走訪等方式,得知萬某已經由雲南逃至國外了。”

為了能夠儘快讓萬某歸案,南昌縣警方聯繫了萬某的家屬,家屬得知萬某欠下鉅額貸款而且已經逃去國外時,也覺得非常震驚。“萬某是家裡的頂樑柱,萬某跑了,還欠下貸款,一時間整個家也垮了。”南昌縣警方跟萬某的家屬進行了深入溝通,試圖通過萬某的家屬勸萬某回國自首,爭取早日還清貸款,開始新的生活。經過一段時間的溝通的勸導,萬某終於答應回國投案自首。就在2018年7月31日,萬某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打洛鎮邊防檢查站自首,南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民警們將犯罪嫌疑人萬某帶回南昌。

據嫌疑人萬某交代,2017年1月在銀行申請了200萬元的貸款後,剛開始還能按月按金額還部分利息,但是,到了2017年12月份的時候,萬某發現,快要到期的200萬元本金和4萬元利息自己根本無力償還。怎麼辦?於是,2017年12月31日,萬某決定非法逃至國外躲藏。“到了國外的萬某過得並不如意,靠幫別人打工維生,但是由於各方面限制,他基本上還是依靠帶去的現金生活。”

目前,嫌疑人萬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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