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場到來,內容創作者如何求變

家住帝都的高迪(化名)兩年前辭去了出版社的工作,開始運營自己的兒童教育類公眾號平臺。現在,他每天的工作流程是這樣的:尋找幼兒家長們最關心的話題,編輯出兩三篇文章,推送到公眾號上,然後根據各第三方平臺特點、修改標題、分發文章,查看前一天各平臺的流量收益……

下半場到來,內容創作者如何求變

高迪只是全國數千萬自媒體人在此江湖淘金的一個縮影。在這個江湖的金字塔頂端,咪蒙、Papi醬、同道大叔等公眾號以令人猝不及防的爆紅速度,點燃了這個內容創業的掘金場。

咪蒙單月收入超過400萬元、papi醬貼片廣告拍賣2200萬元、同道大叔公司股份2億元被收購……從2012年微信推出公眾號平臺開始,到2017年的5年間,一個以移動互聯網為基礎、圍繞著內容變現的產業鏈條逐漸形成,不斷誕生的內容創業“神話”,吸引著無數創業者爭相湧入“掘金”。

“流量”戰爭轉型升級

互聯網巨頭敏銳地嗅到了這一領域的商機。

內容會帶來巨大流量和粘性,流量爭奪也越來越取決於內容價值,於是乎升級版的流量大戰拉開序幕,各大媒體平臺不惜重金爭奪優質內容。處於頭部的自媒體擁有龐大擁躉,平臺聚攏了這些自媒體,就相當於掌握了流量分配權,也就擁有了變現資源。

2016年初,騰訊宣佈正式啟動“芒種計劃”,一年之後,“芒種計劃2.0”推出,對內容創作者的扶持總金額從2016年的2億提高到12億元。不只是騰訊,今日頭條、UC頭條、百度、網易、搜狐等互聯網平臺紛紛推出補貼計劃來爭奪內容創作者。

不過,“一夜暴富”永遠都是屬於極少數人,而更多的故事則總是朝著“拔劍四顧心茫然”的方向演繹。隨著市場紅利的退潮,內容創業在2017年進入了轉折期。

大多數自媒體面臨著一個相同的困擾,訂閱號文章的打開率或閱讀率直線下降。而且另一個尷尬是,無論內容創作者在平臺上怎麼努力,所獲得的流量其實並不屬於自己。

目前內容變現的主流模式還是廣告,但對於中小內容創作者來說,變現效果遠沒有品牌優勢大,對廣告主的吸引力弱,幾乎不具有商業變現能力。

因此對於高迪這樣的大多數內容自媒體來說,收入主要依賴平臺流量分成,儘管回報微薄。根據2017年底新榜發佈的《自媒體人生存狀態調查》報告顯示:月收入不過萬的新媒體從業者比例在2016年底是80%、2017年底變為了91%;月收入5000元以下者佔79%,5000到1萬的佔12%,在1-10萬元的佔比7.7%,10萬以上的佔比0.7%,100萬以上的土豪更是極少數,只佔0.6%。

可見在內容創業領域,大多數內容生產者日夜奮戰,但收益實則寥寥無幾。

這是一個信息過剩、注意力稀缺的時代,人口紅利下降導致傳統流量生意步入瓶頸;通過內容爭奪用戶時間,通過內容帶動消費轉化,已成為移動互聯網下半場的基礎商業邏輯。“流量戰”向“內容戰”轉型升級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互聯網巨頭們對內容資源的爭奪和把控意圖正變得越來越強。

內容創作者淪為弱勢方

互聯網巨頭很清楚一個邏輯:好的內容在哪,用戶就在哪;用戶在哪,流量就在哪;而流量在哪,錢就在哪。所以從另一個角度說,這或許也是內容創業者最好的時代。

在自然生態領域,生物之間通過“取食”和“被取食”的關係形成鏈條,相依相生、緊密聯繫在一起。那麼在內容生態領域,過去以參考消息、環球時報、澎湃等為代表的傳統媒體內容生產機構,以及現在以咪蒙、黎貝卡等自媒體創作者為代表的個人或機構,都是內容創作的重要力量。而BAT、頭條等各大媒體平臺在積極尋求優質內容,搶奪資源,不惜斥重金招攬內容創作者入駐,

逐步建立起了“取食”和“被取食”的鏈條關係。

在過去一輪內容創業的高歌猛進發展中,互聯網平臺巨頭挾流量入口和分發優勢,掌握著利益分成、廣告經營規則的絕對控制權。其生意邏輯就是不斷壟斷有價值的內容、收穫流量、再通過自有的信息流廣告變現;分發平臺由此賺得盆盈缽滿、營收翻番。

而作為內容創作者,一方面是商業資源越來越往頭部集中,中長尾群體的生存狀況每況愈下;而另一方面,頭部自媒體雖然在這輪興盛中收穫了一些流量紅利(如:內容營銷廣告營收),但表象之下、根本地位依然是弱勢方。

不平衡的商業生態環境下,內容創業者的美好願景逐漸被蒙上了陰霾。

很多內容創作者為了獲得足夠的導流,只有兩個選擇。其一是與分發平臺合作、獲取流量來餵養內容,獲得微小的變現空間。其二是自己在一個或多個分發平臺上做很多內容產品進行分發導流。內容創作慢慢變成了勞動密集型工作,流量似乎成了價值通行的唯一標準,內容創作的低水平重複、搬運、洗稿、造假、抄襲……種種問題不斷出現,成為行業詬病。

反觀現有的平臺巨頭們,其給出的分成或補貼,只不過是流量平臺用於低成本採買創作者內容的手段。內容創作者看似獲取了流量和粉絲,但實際上卻淪為了為平臺打工的角色,落入“被取食”的地位。

自媒體人高迪以流量較大的今日頭條平臺為例表示,雖然在今日頭條流量很大,但商業變現空間卻幾乎為零,而且每個月的流量分成相比過去越來越少,現在月均已經不到千元。

內容創作者如何求變

內容創業時代進入下半場,關於到底是“內容為王”還是“流量為王”,爭議仍在持續。雖然流量的優勢是毫無疑問的,但唯流量論、忽視內容本身重要性的價值評定主張和商業模式,則是極片面且不健康的。長此以往,它必然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破環整個內容創作生態、損害多方利益。

然而整體生態的健康發展,很難從某局部出發、圍繞某一方強勢主體的利益形成平衡;

必須通過更全局性、頂層性、市場性的機制來達成各方參與角色的利益平衡。

內容價值的評判,需要有更客觀、全面、中立的標準;內容領域的生態平衡,需要有新的第三方力量入場。通過構建全面、客觀、權威的內容價值標準體系,搭建形成一箇中立、透明、充分競爭的內容交易市場,從而匯聚內容生產、運營、傳播、營銷、變現、投資等各方主體,對接不同環節、不同層面、不同類型的內容相關商業需求,最終形成內容在產業鏈中的高效流通、內容價值在市場中的充分兌現。

其核心價值就在通過產業互聯網服務平臺的理念,重新建構內容生態運行機制,從而促進整個內容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再回過頭看處於內容生態源頭的內容創作者,對於絕大多數的創作個人或機構而言,其擅長優勢還是內容創作本身,並沒有能力統攬全局、完成創作-運營-推廣-變現等一整條商業鏈條。

創作者的變現出路,並不是只有成為“全壘打選手”這華山一條路,更多的出路在於改變自我主體視角,從個體小農意識中跳脫出來、去

參與社會化精細分工,通過市場化交易機制,輕量化、高效化兌現自身優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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