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王傳民受賄案一審開庭

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王傳民受賄案一審開庭

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王傳民受賄案一審開庭

​8月1日上午9時,山東省萊蕪市中級法院在該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省糧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傳民受賄案。山東省萊蕪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傳民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萊蕪市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傳民利用擔任鄒平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鄒平縣委書記、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獲取扶持政策優惠、建設項目配套費減免、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05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傳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充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意見。王傳民作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被告人親屬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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