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一起?

常州影像


生則同衾,死則同穴

合葬,也是一個由來已久的風俗,指夫妻雙方若一方去世單葬,待另一方去世後,再挖開先去逝一方的墓地,將兩人安葬在一起。

古時皇帝登級後都會大興修建墳墓,第一個丈夫去世再嫁後,考慮死時要去誰合葬,早做安排也算是明智之舉。

要與再婚的人合葬還是和原配合葬,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 與誰生活的時間長;

二、 對誰情感更深厚;

三、 與誰有子女,祭拜更方便。


其實現在已開始火葬,究竟和誰合葬在一起講究不那麼多了,主要還得看當事人的意見。

鄰居小琪的父親就是再婚,老人七十多歲當然得考慮下身後事,再婚時她父親和再婚妻子都是另一半先過逝,父親說過死後與小琪母親合葬,再婚的妻子也與她先夫合葬。

結婚一段時間後老人又變卦。他的想法和原配夫人和再婚的妻子三人合葬,當時小琪內心很不舒服,不想反駁父親就沒說什麼。


去年小琪的繼母突然病逝,繼母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兒女極力主張將他們的親生父母合葬,小琪也反對繼母與母親兩個女人葬在一處,加上兩人婚後並沒再生育孩子,最後小琪的父親妥協了,繼母與前夫合葬,幾個女子都覺得這樣安排更好些。

第一個丈夫去逝後再婚,死後與誰合葬?如果情況和小琪家差不多,我覺得各自和原配合葬還是比較好的。

如果第一任短婚史沒有孩子,而再婚的婚史長還有孩子,而且再婚的男人是頭婚,那麼與再婚的人合葬更合理。

如果頭婚婚史長還有孩子,而再婚沒有孩子。而且再婚對象也是再婚,一般和頭婚的合葬多些。

其實若兩次婚姻都有子女與誰合葬提前商定方案為好,以免死後生出事端。在我們發生了兩次婚姻,都有女子,其死後雙方子女都想與此女子與他們的親生父親合葬,而發生了爭搶事件,大大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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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悠然


這個問題很複雜,各個地方的風俗習慣不一樣,我就說說我們這邊的風俗吧。

我們這邊如果不是因為第一個丈夫病逝的話,或者說因為出軌、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原因離婚的話,死後不會合葬

如果是因為病逝,那主要會分三種情況。

第一隻情況:結婚後沒育有子女,結婚時間短,一方病逝,另一方改嫁後一般不會與之合葬,除非極特殊情況下才會,在這不做討論。

第二種情況下:結婚後沒育有子女,結婚時間長,一方病逝,另一方沒有改嫁的,死後會合葬;另一方改嫁了,如對方一直沒有婚配,後來育子女,不會合葬,如後來沒有育有子女,則後期選擇誰合葬,這要看雙方協商。

第三種情況:結婚後育子女,結婚時間長,一方病逝,另一方沒有改嫁,死後會合葬;另一方改嫁,如對方也是再婚,婚後沒有子女,則不會合葬,在病重或臨死前,子女會將其接回,與原來病逝丈夫合葬,如婚後有子女,具體怎麼合葬還有看具體協商。如對方一直沒有婚配,再婚後有子女,會協商處理。沒有子女,一般會由原來孩子拉走與前夫合葬,當然也會存在特殊情況。

以上就是我家這邊的風俗,各地風俗習慣不一樣,不過在我看來還是要尊重死者與下一代親屬親情為主。


天涯0咫尺


這個涉及到許多方面:民俗,感情及子女問題。

許多地方在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後,再婚時會向對方說明死後仍與第一個丈夫合葬。應該說這是一種民俗,認為第一個丈夫去世,然後找一個人過日子而已,等到將來日子已盡還是要回到原配那裡去的。這裡雖然照顧了人的感情方面,但是細思起來也是有許多令人值得推敲的地方。首先,如同第一個丈夫合葬,看起來覺得第一丈夫圓滿了,不孤獨了。那麼再嫁的丈夫呢,死後怎麼辦?也許你會說再找啊,但我認為是不合適的。人畢竟是有感情的,再嫁也許感情更深,畢竟是再嫁的丈夫伴她度過了餘生。

其實,我覺得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件自己與第一個丈夫的定情物陪第一個丈夫,而死後呢陪第二個丈夫,人生是一段一段地走過來的,既走過了,就了結一段吧。

不知我說的是否能夠合大家心意,不過還是希望大家白頭偕老,一生一世只愛一人到底。


皖風淮韻


這種情況在我們公墓很常見,我就跟大家說說我的處理方式。


陳女士是我接待的一位客戶,她跟我說了她的特殊情況。她的母親已經去世多年,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 :

她母親的骨灰到底是跟自己的親生父親合葬還和繼父(繼父也已經去世多年)合葬?


為此與家人吵的不可開交。父親那邊的親人說要和自己的原配合葬,繼父那邊的親人說當然要和現在的丈夫合葬。

想到母親去世那麼久了,就為了和哪一任丈夫合葬一起,遲遲沒有入土為安。想到母親和目前家裡的情況,說著說著眼淚就不禁往下流出來。


我給陳女士提供了以下幾個建議:

  1. 堅定信心,讓自己的親生父母合葬在一起。

  2. 由於自己的親生父親早早過逝,讓母親和繼父合葬也是可以的。

  3. 把母親和骨灰分成兩份,分別和自己的父親,繼父葬在一起。

  4. 繼父、父親和母親,三人合葬一起。


最後,陳女士選擇了第四個建議。兩邊家庭也合解了,安葬當天都過來送親人最後一程。安葬結束後,陳女士終於安心了。


大家還有什麼好的建議,可以評論區交流。


似蜉蝣


這個是死後的大問題:

沒有矛盾的話,無所謂;有了矛盾,可不顧民俗,以化解矛盾為主。

夫死再嫁的女人大致有這樣幾


種情況:

一、夫死,帶著孩子改嫁了。再沒生孩子。男方原有子。

二、夫死沒有孩子,改嫁後生子。

三、夫死,帶子改嫁,又生子。

四、再嫁後,前後都無子。

五、棄子改嫁。


1、與亡夫生有孩子的,且帶子改嫁的,有與前夫合葬的條件。如果又和再嫁夫生子,就和再夫合葬。往往這種情況複雜。

2、棄子改嫁的,和再嫁夫合葬。

3、都無子者,合葬後夫。

4、帶子改嫁,後無子。子可以按排合葬事情。大多孩子會讓她與親生父合葬。

一句話,死後的事,就由活著的人安排,由她的子女去做。

沒有什麼規定必須和誰合葬。

如果有爭議,可以葬在第三個地方。前後夫都不合葬的處理方法。

解決問題要有智慧。

我們村就有一例葬在第三地的,化解了矛盾。

合葬民俗而已,不去管它。


大美農村綠水


一個男人兩任妻子好辦些,三人合葬世人都能接受。一個妻子兩任丈夫,三人合葬好象無法讓後人接受。我就面臨這麼個難題。

從理智上說,個人認為,應該如下處理:

其一是尊重本人意願,按其意願安葬子女不應該干涉。

其二,儘量尊重現任丈夫,和前夫所生子女應該多一些謙讓,沒有生恩有養恩,充分尊重繼父,並不代表不敬重生父。和繼父處好關係,一家融恰是對母親最好的慰籍。

說別人容易,自己做起來難。我繼父一生沒有子女,父親去世後繼父已經和母親相守了十多年,對我們視如己出。但他們百年之後,讓我親手操辦,還是不太願意把母親和繼父合葬的。如果他們育有子女,反倒好辦一些,讓他們的子女作主安葬就行了。親自把母親和繼父安葬在一起,生父墓前冷火秋煙,實在有點不忍心,三人合葬呢,世人肯定不能接受。
現今母親和繼父都健在,以後的事,還是留待以後解決吧。


小市民的茶餘飯後


問:第一個丈夫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在一起?

這要視情況而定,在農村,如果結婚幾年,無孩子或孩子還小,喪夫改嫁,有的人帶著孩子,有的人把孩子留給爺奶,這種情況肯定是隨後者,因為和後婚生活時間要長,還會有孩子。而按農村習俗前夫家還會為其配陰婚的。一般這種情況的人先不會考慮,必競為時尚早。

考慮此事的一般都是五六十歲已上的喪夫改嫁之人,五六十歲的人與前夫已留下子女,而且大都已成家,而再嫁之夫可能也是兒孫滿堂,二人成全也就是搭伴結夥,百年之後就是各歸各處。

這事大多是婚前一句話講好的。也有人轉為併骨而娶老伴的,這就必須要婚前講定。

我們這裡農村都有這個習俗:不成婚配是不能入祖墳的,那將來就是孤魂野鬼,所以即使生前沒有配偶,死後也要配陰婚好入墳地,以後姪孫們也能為其燒紙錢的。

鄰居還有一例,老人六十五再婚,現八十多了,一直是夫家兒女贍養。與前夫的三兒三女不贍養,但是要死的不要活的,就是活著不養,死了必須與自己父親合葬好入祖墳,這就是,母親,要死的,不要活的。

所以再婚之前這樣的事一定要講明白,以免去兒孫後輩的麻煩。





金蘋果老楊


電視劇的做法是這樣的,老丁原配去逝後,娶了德花為妻,一起生活了近40年,德花與老丁生一女兒,原配生4個兒子,德花嫁過來,勤勞能幹,幫原配的兒子帶孩子,毫無怨言。老丁去逝,原配的兒子們主張父親老丁與親媽葬在一起,德花很苦惱,後來由厲害的軍人侄女江亞非出面周旋,決定買三塊墓地,各自安葬,德花善良感恩,考慮到墓地昂貴,並且兒子們的親媽秀娥嫂子原來對德花非常好,並且是原配,不與她爭,主張買兩塊墓地,老丁與原配葬在一起,德花說只要把她葬在他們附近就行,但江亞菲跟姑姑德花說,現在有一個新辦法,可以把名字寫在一塊,意思是他們仨個可以葬在一起,德花喜極而泣說,那可把俺美壞了,去墓地看,墓地上中間寫父,老丁的名字,左右分別寫母,德花和老丁原配秀娥嫂子的名字,這件事就這麼圓滿解決了,了卻一塊大家心病,其實德花原來有過一個丈夫,新婚一個月即赴戰場犧牲了,兩個人沒有孩子。

以前,還看過一個報導,丈夫先後娶過兩個,丈夫去逝後,兩房兒女勢均力敵,互不相讓,各自抱著骨灰盒都想讓自己的母親與父母葬在一起,劍拔駑張,相互撕扯爭搶中,三個骨灰盒全部掉到地上摔開了,三個人的骨灰混到一塊了,分不清了,結果兩房兒女破涕為笑了,就這麼葬一塊吧,永不分離。

講了兩個故事,轉過來看問題,丈夫病逝,女的再嫁,死後與誰合葬一起?這個事,首先要問當事人的意願,願意與哪任丈夫葬一起。沒留下遺願的,按當地風俗選擇或與誰生活時間長,感情好就與誰葬在一起,如果現任丈夫沒有病逝的前妻的話,主張與現任葬一起,如果現任丈夫有前妻,如果沒有阻力,也是要與現任葬一起,因為都再嫁了,再回頭與前任葬一起,不大合適,也不知前任願不願意,如果實在太糾纏,就海葬吧,逝去的人,活著的人都將不再糾結了。


興致言言


問問當事人的意見吧!

我一直想,等我死後要把骨灰灑到大海里。可是有個問題,我先生好像在這方面很傳統。於是有一天,我問他,如果我想死後把骨灰灑入大海,你的怎麼辦?

如果你想入土為安,總不能讓你一個人待著吧?對於我的怪異,他也見慣不怪了,說以後再說。

也對,雖然人盡中年,但離死亡應該還很遠。

如果我發生不幸,提前早早離開,我希望自己的骨灰灑入大海。然後他再娶個老婆,死後一起合葬。就不會有這麼多煩惱了。

要我說中國人也真奇怪,生前事多是正常的,死後還這麼多事,讓活著的家人不得安生。

所以在一起的時候,好好相愛,彼此珍惜。如果一方離世,留下的人更要好好生活,活出雙倍的好來。只要在生前對得起對方,再娶或者再嫁都不叫背叛,並不能算薄情。

隨著離婚率的提高,一個人結幾次婚變得平常,是否將自己的父母合葬,能否合葬是個問題,因為很可能一個人和兩個人生過子女,這就產生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情況。

即使再婚不生育,也不是原配了。

所以其實做子女的真的不需要糾結於父母是否合葬,葬在一起還是不葬在一起又有什麼關係。

人死如燈滅,孝不孝,看生前,而不是看死後。

尊重當事人的意見。一般離婚的夫妻未必想葬在一起了。如果是一方提前去世,子女可以在生前詢問,如果父親或者母親再婚,是否還願意與其合葬。如果不願意,就不用考慮後續了。

如果父親或母親再婚了,過世時,再問其願意與原配合葬嗎,如果他或者她不願意,就只能尊重後者了。

所以對於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就問問母親嘍,她過世後願意與誰合葬。

如果化成灰,靈魂還能重逢,那將骨灰放在哪,他們都會找見對方。如果不想相見,放在一個墓地裡,他們也不會相見。


流年芳華


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是。不管死亡還是離婚。你真要改嫁,都不能跟前夫合著。因為你再婚以後成了別人的合法夫妻。這是其一。其二呢,你的再婚仗夫,要有老婆死過了。那你們家搭伴過生活?那得雙方協議。等百年以後,各找各的入土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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