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習慣上的男女雙方舉辦酒席,宴請賓客之後就算結婚?並不是

按照中國的風俗習慣,一般結婚都會舉辦酒席邀請親朋好友參加,而一般經歷了這個程序,周圍的親戚朋友才會認為這兩人是真正的結婚了,但是實際上,舉辦了酒席與否與締結婚姻關係是沒有關係的。

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就得辦酒宴,就得請客吃飯,似乎沒有人在乎有沒有領結婚證這個細節。

風俗習慣上的男女雙方舉辦酒席,宴請賓客之後就算結婚?並不是

對於夫妻關係而言,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是男女雙方產生夫妻關係的唯一確認程序。而訂婚儀式、結婚儀式、婚宴等只是一種社會生活概念和風俗習慣,是現實生活中男女成為夫妻而向社會宣示的一種途徑。

在一些農村,法律意識較淡薄,那些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年輕人通常在兩家人辦了酒宴之後就認為是結婚了,他們肯定沒有進行結婚登記,這從法律上講不算是結婚。他們最多算是同居關係,且這種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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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法律概念是指符合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自願進行婚姻登記。同時“結婚”作為一種社會生活概念則有其特定含義,如在特定場合下可能是指訂婚、婚宴、婚約。

現實社會中,人們對法律概念的追問遠遠沒有對社會生活概念理解的深刻。在某些區域們還習慣於將結婚舉行宴席等同於登記結婚,因此導致沒有登記結婚的男女也可能被公眾認定為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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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需要提請大家注意的是,訂婚、婚宴、婚約等在我國不是法律概念。在個別情況下,法律對這類活動引起的民事關係進行調整,但這並不是對這些行為的法律保護。

單純的訂婚、有婚約或舉辦婚宴並不代表已經開始婚姻關係,要想獲得法律的保護,還需要到民政部門進行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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