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封謄錄製:防止科舉舞弊的利器

珵素

隱約記得某篇小說中有這麼一段:科舉考試結束後,負責閱卷的官員在連夜批卷。其中一人在批閱時被自己眼前試卷上的字跡震撼到,就向同僚展示了這份試卷,眾人都被試卷主人的書法水平折服,一時議論紛紛。

最初看到這段內容時,並沒有察覺到什麼。只是後來會想到這篇小說設定的背景是明朝,才發現其中的漏洞:從宋朝開始,科舉考試就實行彌封謄錄的方式來防止科舉作弊,怎麼到了明朝,批卷的官員看到的還是考生本人手寫的試卷?

彌封謄錄制:防止科舉舞弊的利器

彌封謄錄,具體來說分為兩部分:彌封和謄錄。彌封,也稱糊名,就是批閱試卷時,將試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貫等封住或裁去,避免改卷人看到考生的信息。糊名法在武則天時期就已經創立,但在整個唐朝,科舉的地位尚未完全確立,朝廷對於糊名法也不太重視,因此並沒有持續堅持。到了宋朝,科舉考試的地位進一步提升,為了防止舞弊,宋太宗就下令在考試中施行糊名法。自此之後,糊名法一直被歷朝沿襲。直到現在,大大小小的考試中,試卷仍然會經過密封處理再交由改卷人批改。

謄錄,就是由專人將考生的試卷照原樣抄寫下來送交改卷人。負責謄錄的人統一使用小楷抄錄試卷,試卷上的標識、書法特色等都無法出現在批卷人眼前。經過謄寫後,改卷人所看到的試卷同樣乾淨、整潔,字跡基本一致,改卷人只能依靠考生回答的內容給分。

彌封謄錄制:防止科舉舞弊的利器

北宋朝廷推行謄錄法,也是為了防止科舉舞弊。雖然宋初推行了糊名法,批卷人無法看到考生的信息,但當時的考生能夠通過不少途徑打聽到考試負責人,之後與負責人串通,通過字跡、標識等確定考生試卷,用這種方式作弊。而且,古時的科舉考生基本都會拜訪當時的高官名人,將自己的文章送給他們,與之結交。雙方即便都沒有私心,但是當改卷人通過字跡辨認出眼前的試卷,正是自己欣賞的考生的試卷時,自然會順手幫助一下。這自然有違公平。但謄錄法的施行,杜絕了這種可能。

比如蘇軾有一個學生要參加科舉考試,當時由蘇軾負責。這個學生也很有才能,蘇軾覺得此人落榜的話實在可惜,就想盡力幫助一下。蘇軾本以為,可以通過字跡辨認出自己學生的考卷,結果到改卷時才知道,交給他的試卷都是謄錄過的,字跡完全一樣。結果,蘇軾的這個學生還是遺憾落榜了。

彌封謄錄制:防止科舉舞弊的利器

謄錄法的實施,也有利於減少改卷人所受的主觀因素影響。古時文人大多喜歡書法,科舉考試的改卷人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在謄錄法實施以前,不少考生自覺文章很難超越他人,就會從書法上入手,不斷提高書法水平,用書法獲取改卷人的認同。也因此,當時的科舉試卷字跡各有特色。但科舉考試要錄取的並非書法家,書法再好,不懂為官也沒有用。而通過謄錄法,這種試圖利用書法才能博得認同的人,就只能重新精研典籍,提升自己的學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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