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張家口限價商品房購買條件公布!你符合條件嗎?

為切實解決張家口主城區(含橋東、橋西、宣化、下花園區,高新管理區和產業集聚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確保限價商品住房的規範分配、准入和後期管理。

8月7日,張家口政府發佈《張家口主城區限價商品住房分配准入和後期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其中,重點強調了限價商品房的供應對象和條件,並對限價商品房後期的出讓交易情況進行了詳細解讀。

2018年張家口限價商品房購買條件公佈!你符合條件嗎?

一、首先了解一下什麼是限價商品房

限價商品住房是指控制土地出讓價格,限定銷售價格和套型面積,向符合條件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商品住房,屬於保障性住房。

限價商品房價格解讀

限價商品住房的價格在土地出讓前,由國土資源、住房保障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的20%以上比例下浮確定。開發建設單位根據已確定的價格,按照住房樓層、朝向、質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銷售價格,但總平均銷售價格不得於土地出讓時確定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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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價商品房的房產後期交易規定

限價商品住房自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價商品住房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市場成交價格或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評估報告與購買時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三、在張家口滿足什麼條件才能購買限價商品房?

限價商品住房供應對象範圍包括:具有我市主城區內城市常住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無房或在住房保障條件範圍內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凡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家庭和年滿35週歲的未婚人員及離婚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以下統稱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具有城市常住戶口5年以上,且在當地實際居住。有條件的區(管理區)原則上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5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範圍;

(二)2011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200元(以後年人均月收入標準由市民政部門確定,並每年向社會公佈);

(三)無住房或者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

(四)未承租公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且未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五)主城區人民政府或管理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上述規定,同時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購買限價商品住房:

1、烈屬或市級以上勞動模範;

2、按照市區(管理區)政府有關規定引進的人才;

3、危險房屋的。

四、其他要求

一個家庭限購一套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或配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或廉租住房。一個家庭(保障對象)只能享受一種住房保障待遇。

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再次申購限價商品住房。因特殊情況退出原住房保障的申請人,可重新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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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申請限價商品房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一)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當地有房產轉讓行為的(除申請人因遇不可抗拒因素轉讓過住房,但申請之日時無自有住房);

(二)通過購買商品住房取得當地城市戶籍的;

(三)在申請所在地,申請人的直系親屬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

(四)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不符合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條件的;

(五)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六)主城區人民政府或管理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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