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死亡兩人,全責有保險,要坐牢嗎?

yiqeianhao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一直存在一個誤區,即很多人認為只要積極賠償了受害方損失,那麼就能免於刑事處罰。比如今年三月時,一個奔馳車主突然衝上人行道撞死一名女子,他非但沒有悔恨之意,竟然還一臉輕鬆地笑著說:“我有全保。”言下之意就是我有的是錢賠償受害者,不會被判刑坐牢的。


那麼,事實真的就是這樣嗎?答案是否定的。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不是互相排斥的地位,而是可以並行不悖的。也就是說,承擔了民事責任不意味著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了,即使賠了錢該怎麼判刑還是怎麼判刑。

之所以人們會產生誤解,是因為民事賠償雖然不能成為免罪理由,但可以成為量刑情節。通常情況下對受害方積極賠償,獲得受害方的諒解書就有很大希望被判緩刑。一旦被判緩刑就不用坐牢了,所以很多人會誤解只要民事賠償了就可以免罪了。

當然,題目所述案件是不可能被判緩刑的,因為判處緩刑的前提條件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題目中的案件撞死了兩人且負全責,根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規則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買了全保也免不了牢獄之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冰焰


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坐牢不坐牢?就不一定了。

交通事故造成兩人死亡的屬於重大交通事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又規定: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有兩層含義: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才負刑事責任,沒有造成人死亡或者重傷不到三人,都不適用該條的規定。

2、肇事者負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如果肇事司機負事故的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都不構成本罪中的犯罪。

針對本問題:只要造成死亡一人並且承擔主要責任的,就應當負刑事責任。更何況你是造成死亡二人並負全部責任呢?

當然法律規定,負刑事責任是應當被判刑的。但是坐牢不坐牢就涉及到刑罰執行問題了。如果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積極交納罰金等,就可以被法院判處緩刑。如果判處緩刑後,就不需要坐牢了。

所以出了事故後一定要積極賠償,接受教訓、真心悔過。這樣才能得到從輕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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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一路順風,一切平安。


法重情深


車禍死亡兩人,全責,基本是要坐牢的。不坐牢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法律規定,交通肇事的刑事責任最低標準是: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簡單理解法條,交通肇事導致一人死亡,承擔主要責任,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了,就可能坐牢了。

你這個交通肇事是死亡兩人,承擔全部責任,這就是比較嚴重的交通肇事罪了,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沒有保險,跟你的犯罪事實和犯罪性質沒有什麼關係。

所以,目前你的問題不是要不要坐牢問題,而是坐幾年牢的問題。

給你一個建議,第一,要積極的賠償受害人家屬,錢越多越好,用錢表明你的態度,第二,多上他們兩家做牛做馬,用行動感動他們諒解你,如果他們兩家都能簽訂刑事諒解書,那麼對你的量刑是有幫助的,原來可能判五六年有期徒刑,經過他們諒解,你可能判兩三年有期徒刑。

當然也不是沒有不坐牢的機會,那就是爭取緩刑,判處三年之內有期徒刑,是有緩刑的可能的,這樣是不用坐牢的,但看你這個案子,這種可能性不大。

最後說兩句:第一,有些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比如不酒駕醉駕,開車不玩手機,不疲勞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即使發生事故,我們也不會全責,第二,自己平衡一下,願意不願意用金錢來交換自由的時間,比如用100萬買來四年的牢獄生活,你願意嗎?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就看你怎麼選?


韓東言


車禍死亡兩人,全責的話,已經夠判刑坐牢的條件,並且死亡兩人屬於“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不能判緩刑。

交通肇事,主要責任以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無能力賠償數額60萬以上(各地數額不一),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可能獲得刑事諒解書,這樣的話可以從輕判處。

至於全險,關鍵要看全險的賠償限額多少。少的話可能也就30萬,多的話有可能100萬。即便是買了100萬的三者險,死亡兩人的賠償也是不夠的。

死亡一人的賠償項目,一般有以下一些:

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處理喪葬事宜費用等,一個城鎮戶口壯年人,大概在60-150萬(經濟欠發達地區少,北上廣深多)。農村戶口也要30-70萬。

那麼兩人的話,城鎮戶口賠償額120-300萬,農村戶口也就是60-140萬。

假定當事人買了交強險和100萬三者險,那麼交強險賠償限額12.2萬,三者險賠償限額100萬,扣去保險公司的賠償,當事人需要賠償的數額就是農村戶口最多40萬左右,城鎮戶口10萬-190萬。

另外當事人為了獲得刑事諒解,還需要另外拿一筆賠償,這個數額需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補充:

許多網友對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提出疑問。

1、現在有一些地區已經部分城鎮和居民戶口,統一列為“居民戶口”,實際上是不管城鎮農村都按城鎮標準計算。

2、司法實踐中,農村戶口人員在城鎮地區居住生活,主要收入來源於城鎮,只要提供證據證明,法院一般也按照城鎮戶口標準計算。

3.在城鎮農村交界地區,既可按農村標準計算,也可按城鎮計算的人員,一般就高不就低按城鎮戶口計算。


淮北日月升


交通事故致兩人死亡且負全責,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至於會不會坐牢,要視具體而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通事故致兩人死亡,且負主要責任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肇事後,車主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死者家屬並取得家屬諒解,法院就會對肇事者從輕判決。在拿到諒解書的情況下,法官很有可能會對肇事者判處緩刑。

只要能爭取到緩刑,自然就不用再坐牢。

需要注意的是,想拿到諒解書並不那麼容易。很多死者家屬在拿到保險公司的全額賠償後,也不一定會出諒解書,因為他們覺得肇事者本人沒有出一分錢,心裡很不平衡,往往會要求肇事者額外再給付一筆賠償金。

這種情況下,肇事者是沒有選擇的,因為拿不到諒解書,就鐵定要坐牢。



所以,開車上路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出了事故致人死亡且負主責以上,不想坐牢的話,要有個好態度,積極賠償死者家屬,儘量拿到諒解書。


冀彥偉GG


首先,你肯定會被刑事拘留。然後死者家屬會民事訴訟,關鍵時刻就要看你買的保險夠不夠賠,超出的部分家裡夠不夠錢陪。如果賠通了,取得家屬的諒解,家屬寫了諒解書,然後才開刑事庭。一般取得家屬諒解並取得諒解書,大部分都是緩刑。我呆看守所的時候見過,醉駕撞上無號牌摩托車,摩托車司機重傷,摩托車上還有個孕婦,當場死亡。家裡有錢,賠了200萬左右,拘留了大概有9個月,法院判緩刑。判2緩3!判決書下來了,就是看守所放人的時候。也有個也是交通肇事,送朋友回家,朋友坐副駕駛,出事故了,自己受傷,朋友身亡。保險不夠賠,只能賠車內人員險,一萬,家裡條件又不好,差不多隻賠了5萬左右的喪葬費,死者家屬民事訴訟要90多萬。不能取得家屬諒解,最後判了1年6個月。


曾經的獄友


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傷或者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就構成交通肇事罪,就要負刑事責任了。

負刑事責任和坐牢又有一定的區別,並不是所有的刑事責任人都要坐牢。

有保險並不意味著對賠償不用擔心,保險金額不夠賠償受害者的現象也比較常見。

發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是特別惡劣,沒有逃逸等行為的,第一時間是救治傷者,報警,並在事故後積極與傷者或亡者家屬溝通。就事故責任認定、醫療費、喪葬費、賠償費等費用進行協商,爭取得到傷者或者亡者家屬的諒解。這對後面的事故處理有很好的幫助。

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一般會在事實認定的基礎上對傷亡者有一定的傾向。

你所說的致兩人死亡,應該說是很嚴重的了,肯定要負刑事責任。但是否坐牢則要看接下來的賠償情況了。如果能夠給予受害人家屬及時有效的賠償,並得到受害人家屬的充分諒解,一般在審查逮捕階段是不會批捕的;在法院判決階段,法院最後也會判為緩刑,就是不用坐牢了。


塵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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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幹所述:車禍死亡兩人,全責,即發生了交通事故,其肇事者負全責,並造成死亡兩人的車禍後果,在題乾沒有事故認定書對事故過錯描述的情況下,粗略作如下分析和回覆:

題幹所述死亡二人屬於重大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者負全責,就涉嫌犯罪,以交通肇事罪中的“特別惡劣情節”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有自首、積極賠償、受害人出具“諒解書”等情形,可以從輕處罰,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逃逸、酒駕、不履行賠償責任等情節,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建議在提問者所在地本地聘請律師介入處理,積極與死者家屬協商處理爭取達成和解,如能出具諒解書,肇事者不判處實刑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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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翠屏區律師凌明


一般情況下,按交規,全責死亡一人以上就要判刑了。不過有些特例應該是不用坐牢的。

例如高速上追尾,追尾肯定是我主責甚至全責了,不過死的兩個不是外傷死而是心臟病發死的,那麼賠償免不了坐牢卻是不需要的。

再極端一點,救護車運送兩個急救病人,車禍我全責,並耽誤了十分鐘,導致病人未能得到及時搶救死亡在車禍現場(距離醫院只有五分鐘車程)。這種要和病人家屬打官司了,但最終也只是金錢上的損失,不用坐牢。


唐門毒鏢


您好!交通事故造成兩個人死亡的屬於重大交通事故,首先從民事案件角度來講,死者方肯定會起訴你,起訴後將涉及賠償金、撫養費,精神損失費,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用等,雖說有保險,保險不夠賠的話,個人私下還要負責賠償的方面。其次,事故中人員死亡,負刑事責任的,發生事故後,要拘留七天到十五天的,然後再拘捕,法院再判決坐不坐牢,(應該要坐牢的。如果死者方有諒解的情況,可能會減少坐牢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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