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狗咬人,狗主人應該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呢?

阿踏


該。

現在中國有一個狗產業利益鏈,上游就是各地的愛狗保護協會和小動物保護組織(賺錢模式:先暴力搶狗和收集流浪狗,用這些狗建立所謂的流浪狗愛心救助基地,然後偷偷出售搶來的名貴狗,剩下大量的垃圾狗就是他們騙錢騙捐的幌子,這是個長久生意。目前很多這樣的組織都被爆出非法侵佔捐款的問題,有的都被停業立案調查了,比如深圳的)以及大量的寵物店和狗販子(賺錢模式:繁殖狗,賣狗,賣狗類商品和服務等),下游就是不斷被髮展的下線——愛狗人士和養狗人(他們為什麼會被心甘情願的發展成養狗人?因為他們心靈空虛,沒有精神追求,所以需要通過狗來安慰自己、找成就感)。這樣一來,他們形成了一個有共同利益,相互需要、類似傳銷的勢力。

這就不難理解他們為什麼會那麼不可理喻的發狂愛狗,到處攔截狗車搶狗(高速公路攔截運狗車,命都可以不要),大鬧玉林等瘋狂行為了。因為,有各自的需求和利益在裡面。由於他們有了資金,有了人,又結成了團伙,所以,他們勢力強大,無人敢惹!

這個狗產業鏈通過宣傳西方價值觀,美化狗這種有嚴重社會危害的畜牲(他們最大的謊言就是:狗是人類的朋友。請記住,狗是畜牲,從來就不是人類的朋友。),宣揚所謂的愛心、愛護小動物來實現養狗人基數的擴大,培育出這個巨大的狗市場,進而實現賺錢。這直接導致狗類瘋狂繁殖,流浪狗數量激增,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活質量。

為了保住這個市場,所以他們反對一切對狗數量管控的措施(比如,警察處理咬人瘋狗,他們都指責,人肉搜索,團伙上門鬧事。甚至為了狗,他們衝擊過政府部門,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以及民間的殺狗吃狗行為,不能讓社會形成狗有危害的共識,因為一旦社會共識認為狗有危害,那麼狗數量就會減少,狗少了,這個市場就要黃,那他們就要喝西北風了。從這個角度看,狗真是他們的親爹親孃,這句話並不是罵人。

網上所有有關美化狗和宣傳愛心的視頻和文章,都是這個勢力有意輸出的,這是他們的工作,也是營銷需要,就是要擴大勢力,目的只有一個字,錢!和他們所謂的愛心無關,甚至和狗都無關,在這個生意裡面,狗僅僅是一個他們利用來賺錢的載體而已。

現在這幫人群魔亂舞,亂像橫生,狗患成災,國家該管管他們了(尤其應該查一下那幾個鬧得最歡的愛狗頭子,保準個個都有問題,涉案金額絕不會小,這是個經濟詐騙問題)。


基努裡維斯的傳奇夢想


那不可能追究主人的刑事責任,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狗是有自主意識的,狗咬人是狗的客觀行為,不代表狗主人的行為,當然,放狗咬人就不一樣了。二是狗的性質,狗一直作為家禽、寵物、夥伴被社會所認可,而且是作為最和人類親密、和人類親密最久的家禽,它依然被整個人類社會認為是不應該從人們生活中消失、很普遍的動物。三是狗的歷史地位,在人類社會中,古代用來看家護院、捕獵、放牧、威懾等等。這些原因,可以看做狗被人類社會愛的表現。所以狗主人是不會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而現在很多狗咬人的事件頻繁被曝光,雖然不至於到威脅人類生存那誇張程度,也是威脅到了很多人人身安全。只是一些過份愛狗的人,把狗放到甚至比人高的地位上,導致不喜歡狗或者受到過狗傷害的人或者本來也不討厭狗的人對狗產生了深深的厭棄感、排斥感。究其原因,還是天天喊著如何愛狗如何保護狗的這些愛狗人士自作孽惹出來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都是人,把狗看的比人貴重就是對人的一種蔑視,而作為狗主人的人,那還不比一般人高出好幾級出來?這個推理沒錯吧,所以跟狗有關的糾紛,一般都不好收場,因為現在人經濟寬裕了,在地位和被尊重上的需求就會越來越高,仔細想想,是不是這麼個道理。你按照規定去養狗,去愛護狗,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不要影響到別人就行,自己給愛狗群體抹黑,那叫什麼來著?自作孽不可活。所以難以被大眾觀點所理解。


也就這麼點興趣


1.狗主人違規+狗主動傷人。這種必須判刑,並且承擔全部費用,包括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傷害費,,,,等等。很多狗主人知道自己狗咬人(基本上狗主人都會說我家孩子不咬人),出門時候不帶嘴套不栓狗繩,這明擺著就是故意為之。這對社會危害很大,對其他人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和酒駕沒區別,應該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2.狗主人守規+🐶主動傷人。這個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狗繩嘴套都有,狗狗失去控制衝撞別人,那就承擔全部醫藥費+精神安慰+後期治療+誤工費+營養費。

3.狗主人守規+🐶被動傷人。有人看到狗狗以後主動過去挑逗,結果造成被傷害,這種情況下狗主人賠償醫藥費即可。自己沒事找事的去挑逗狗狗,然後被傷了,是自己的問題。作為狗主人只需支付醫藥費就好了,其他的,讓沒事找事的人自己承擔。

4.狗主人違規+🐶被動傷人。只負擔醫藥費+承擔刑事責任。只要違規就要嚴管。但是起因是別人主動挑釁或者挑逗狗狗,狗畢竟是畜類,人應該懂得一些常識。所以只賠償醫藥費,其他費用自行承擔。

所謂守規=按時打針+各種手續+狗繩+嘴套+收拾狗屎。

我也喜歡狗狗,可是咱知道自己沒耐心,更別說收拾狗屎了,所以,只喜歡,不養。愛狗的都有點公德吧,公園裡到處都是狗屎,小狗叫人就叫喚,大狗見人就撲。別說狗,就是小孩也是自家看著自家親。別人家小孩給你臉上呼兩巴掌你高興不?沒有那個愛心耐心公德心就不要養。


此用戶太帥已被禁言


可以進行以下假設:

第一種假設:狗主人並不是主動放狗去咬人,而是狗主動去咬人的,那麼這屬於民事侵權的領域,狗主人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假設:如果狗主人明知自己的狗見到陌生人會咬傷人,還故意讓狗去咬一個特定的人,則屬於故意傷害罪,若是藏獒等烈性犬,會咬死人則可能屬於故意殺人罪;

第一種假設

:如果狗主人明知自己的狗是瘋狗(已患狂犬病)或是烈性犬,會到處亂咬人,並有咬死人的風險,但還故意將狗放出,放任其危害不特定的人群,則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應承擔刑事責任。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這樣的事情比較複雜,應當一層一層地說。

法律允許合法養狗,並且作出了法律規範。依法養狗,養狗過程中也沒有過錯,一般情況下就不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養狗不合法,就應當承受養狗不合法而造成的法律後果。違反民法的承擔民事責任,觸犯刑法的承擔刑事責。

如果是合法養狗,卻在養狗過程中發生行為錯誤,給社會造成損害的,依法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規定,他人故意挑逗合法飼養的寵物而受到傷害的,免除寵物主人的法律責任。

據上所述,狗咬傷他人,狗主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那是應該依據具體情況而確定,不是隨意隨口確定的。


不糊塗時塗糊不


除小偷、強盜入室行竊時被狗咬傷外。

狗咬人,狗主都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刑事責任,若是有意縱狗傷人,應從重、從嚴堅決打擊。

國家應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範養狗人的責任,比如說:遛狗不栓繩的,咬人後狗主的刑事責任是什麼,再比如,沒在規定的時間段裡,給狗報戶口、注射疫苗的狗主,要負什麼樣的法律和刑事責任。

現在城鄉,狗傷人的事件確實很多,究其根源,與養狗人的素質、養狗人的社會公德有直接關係的。

有點扯遠了,另議現今社會上這些個流浪貓、流浪狗從何而來呢?愛狗人士、養狗人士心裡象明鏡似的清楚,都是這些個“亞文化的虛偽”者造成的惡劣後果,喜歡時,狗寶貝、貓寶貝的摟在懷裡,親著、寵著的。養煩了,喬遷了,就棄之於社會仍其流浪。流浪野生繁殖到第二代、第三代,這些畜牲們的野性就十足了,就會主動的攻擊、侵擾嬰、幼兒和年老體邁的老人了。所以說,養寵物要登記註冊,杜絕隨意丟棄而造成社會危害。


魔法釘板


如果,狗主人是因為疏忽大意,狗主動去咬人或者受到人的挑逗而咬人,那麼這屬於民事侵權的行為,狗主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外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

如果狗主人在狗咬人後,不進行阻止而放任這個危害行為,或者有趨勢狗咬人等行為,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王澤成律師


狗傷人,主人是否擔刑責?

1.狗偶爾,或在主人未注意的情況下傷人,主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主人明知狗會傷人,但未加看管,任由狗傷人。輕者,負民事賠償責任。若將他人咬成重傷,或導致死亡,就涉嫌犯罪,需擔刑責。

3.故意縱狗傷人,無論被咬人傷得輕重,狗主人涉嫌故意犯罪,需擔刑責。


魚人私語


希望頭條不要在發送關於狗啊貓啊的消息了。喜歡貓狗者愛之如骨,討厭者恨之入骨。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每天都有貓狗傷人的事件,也有讓人感動的人和貓狗之間的故事,本不足為奇。可是頭條每天都發些貓狗傷人的事,激化社會矛盾,難道不是在傳遞社會負能量嗎?動物傷了人,自有當地管理機構來處理,中國是有法律的國家,也是一個依法治國的國家,用不著頭條天天來問網友該怎麼辦?網友的觀點能代表法律嗎?要是能代表的話,那教育,醫療,食品,販賣兒童,城管,物業,電動車的社會矛盾不都解決了嗎?希望頭條多傳播正能量的事,讓人看了心情舒暢,工作也順心,才能為社會為國家更好的做貢獻。


麒麟和妞妞


狗害其實是人害。放狗亂跑,流浪狗都是養狗者造成的,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必須嚴格管理、重罰養狗者。狗只傷人,嚴重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 邯鄲警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狗主人 https://www.365yg.com/a6555342887825965572#mid=1567519449081858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