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持刀砍殺小學生案兇手以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他會被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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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來看,兇手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從程序上可能還需要歷經一審、二審、死刑複核程序。

事件回顧

1.2018年6月28日,一男子持刀在上海市浦東路附近砍傷了剛放學不久的上海世界外國語小學的三名學生以及一名學生家長。隨後,被砍傷的三人被送往醫院救治,其中兩名學生救治無效死亡,另外兩人無生命危險。

2.警方隨後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據該犯罪嫌疑人透露,其砍人的原因是因為覺得生活無望,於是產生了報復社會的心理。



3.同日,上海世界外國語小學發佈《給世外小學家長家長的一封信》,呼籲大家並肩站在一起。

4.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檢察院發佈消息,稱已經依法對該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兇手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極大!

判斷兇手是否可能被判處死刑,一般從兇手涉及的罪名、量刑和犯罪動機、社會危害性來進行判斷。

首先從涉及的罪名和量刑而言,兇手持刀殺害了兩名小學生,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而其持刀同時傷害了兩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最高的量刑為死刑立即執行,本案死亡2人,受傷2人,情節極其惡劣,已經足以讓兇手判處最高的刑罰!

其次,從兇手的犯罪動機和社會危害而言,兇手對如此可愛的小學生痛下殺手的原因居然是覺得生活無望?!生活無望你就可以隨便殺人,隨便傷害他人,而且還專挑弱小的小學生下手,這是多麼無恥、欺軟怕硬的行為!這個犯罪動機多麼的惡劣和殘忍!

從社會影響來看,在這個事件發生後,整個上海的中小學生的家長都人心惶惶,因為這次事件發生在學校旁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和極大的社會危害性,讓無數人都開始擔心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讓大家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

因此,綜合判斷而言,這次兇手是死罪難逃了!在你臨死之前,再讓大家看一下你醜惡的嘴臉!


李欽宇


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極大,因為通過新聞可以得知男子行兇的原因是因為生活沒有著落,產生報復社會的心理,才釀下慘劇!

事情原委:

2018年6月28日11時30分許,上海世外小學浦北路校區門口一男子持刀砍傷3名小學生與一名成年人,造成2名受傷男童經搶救無效死亡,另1名受傷男童和女性家長無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黃某(男,29歲),無業,今年6月初來滬,其交代因生活無著產生報復社會念頭,進而行兇。

2018年6月29日,該案犯罪嫌疑人黃一川被依法逮捕;

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經審查,對“6?28”浦北路持刀殺人一案被告人黃一川,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分析死刑的可能性:

首先死刑分為兩種一種是死刑立即執行,另外一種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從行兇動機來看,其目的是為了報復社會,導致兩名男童死亡。

從犯罪手段來看,其持刀當街砍殺小學生,行為惡劣,危害性大,對社會報復心重。

從犯罪結果來看,兩名學生死亡,兩名學生送醫的情況來看,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於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男子因報復心理持刀砍殺學生造成2死2傷的嚴重後果,單純從法律條文上理解,其判處死立執的可能性也極大。

其次,男子辯稱自己是弱勢群體並報復社會砍殺學生的這種說法並不能成為其減輕或從輕處罰的理由,因為男子行兇時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故而對於犯罪行為,犯罪結果其是知曉的,故而在這種情況下對男子不具備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事由情況下,我個人偏向於認為男子死立執可能性極大。

最後,再來看看這幾年發生的故意殺害學生的事件:

  • 2010.3.23 福建南平實驗小學,8死5傷;
  • 2010.4.12 廣西合浦小學生下學路上,2死5傷;
  • 2010.4.28 廣東雷城第一小學,16人傷;
  • 2010.4.29 江蘇泰興鎮中心幼兒園,4死28傷;
  • 2010.4.30 山東濰坊尚莊小學,5傷,兇手自殺;
  • 2010.5.12 陝西南鄭民辦幼兒園,7死21傷,兇手自殺;
  • 2014.5.20 湖北麻城五里墩小學,8傷;
  • 2014.9.1 湖北十堰鄖西縣東方小學,5死4傷,兇手自殺;
  • 2015.3.20 廣東汕尾海豐新園小學,3傷;
  • 2016.11.25 陝西漢中三里村小學,9傷;
  • 2017.1.4 廣西憑祥民辦幼兒園,11傷;
  • 2017.5.24 廣西桂林秀峰區午託班,3死2傷;

願逝者安息……


麋鹿說法


我認為黃某一定會被判處死刑。他屬於那種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類型。參考以往的案例,黃某一定會被處以極刑。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第一雖然我們國家的死刑判決講究的是少殺、慎殺,僅對部分罪大惡極的犯罪保留死刑威懾。但這個案子中,黃某選擇在小學門口,砍殺學生,既屬於蓄意殺人,又屬於在公開場合殺人,且最終導致兩名兒童死亡,其具備了故意殺人罪中從動機到結果的全部加重環節。如無重大立功表現,黃某肯定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第二可以參考的案例中,河南馬高潮在2016年駕車衝撞放學的高中學生,導致一人死亡十一人受傷。2017年7月6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馬高潮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68萬元。2018年8月7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高潮執行死刑。另外,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在放學途中遭遇趙澤偉襲擊,導致9名學生死亡,12人受傷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所以,可見,對於故意砍死砍傷學生的案件,只要結果惡劣,一定會被判處死刑。

第三世界就是這樣,有耶穌也一定會有撒旦,有天使也一定會有魔鬼,有真善美也必定會有假醜惡,有柔情也必定會有暴力。撒旦的出現,讓人們更加堅信耶穌;魔鬼的猙獰,讓人們更加愛護天使的美好;假醜惡的泛濫,讓人們更加珍視真善美的價值。魯迅先生說: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黃某報復社會,那是因為他的命運不是他無力改變,是他不想改變,一味地將自己的無力無能歸咎於社會,這是懦夫的表現!可是明明是個懦夫,卻偏偏用屠戮的行為來掩飾自己的怯懦。既然如此,就讓這樣的懦夫去死吧!


律師獨角獸


毫無疑問,他會判死刑。

這不是給死者家屬或者公眾一個交代的問題,而是嚴格按照法律判決的問題。

在中國,也並不是所有的“故意殺人”都會判死刑,比如一個妻子殺死丈夫,如果丈夫曾有家暴情節,那這個妻子就會被死緩(死刑緩期執行)。為了敘述方便,我這裡談到的死刑不包括死緩,而是指實體的死刑,也就是說,他是必死無疑的。

黃某的故意殺人,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這一點大家不會懷疑。砍殺多名小學生,致2名小學生死亡,這就是“情節特別嚴重”,引起上海乃至全國人的焦慮和恐慌,就叫“影響特別惡劣”。

律師唯一能想的辦法,就是證明他行兇的時候精神不正常,突發精神病。目前來看,還缺乏這樣的證據。就媒體對他的追蹤報道來看,黃某性格有點偏激,但是這和精神病是兩個概念。黃某在此前能夠正常生活,沒有精神病史,他自己的交代,行兇是報復社會,這都說明,他作案是有計劃的、理性選擇的,而不是應急性的激情殺人,或者突發躁狂症無差別攻擊社會。他把目標對準更容易得手的孩子,也是理性算計的表現。

而且我也相信,沒有哪個律師願意為他正兒八經辯護,也沒有什麼人在網上支持他。我看不出他有任何不被處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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