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任務:到2020年城市森林達30萬畝!白洋淀水質近Ⅲ類標準!

人民網河北雄安8月14日電(施雲娟) 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提到雄安新區13次,涉及國土綠化攻堅行動、碧水保衛戰、淨土保衛戰等多個方面,譬如在雄安新區營造城市森林30萬畝、強化雄安新區水環境生態支撐、建立汙染地塊名錄和開發利用負面清單等多項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必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目標需求導向、質量導向和問題導向,推動汙染治理大見效,促進生態環境大改善,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通過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確保到2035年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美麗河北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實現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為實現上述目標,意見提出,實施國土綠化攻堅行動。大力弘揚塞罕壩精神,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全面提升國土綠化水平,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營造林1667萬畝。其中,圍繞建設雄安新區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在雄安新區營造城市森林30萬畝。

其次,要深入實施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要加快雄安新區及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以白洋淀流域水生態提升為重點,加強白洋淀流域水環境質量管理,強化雄安新區水環境生態支撐。編制實施《白洋淀流域治理實施方案(2018—2020年)》。堅持內源與外源共治、汙染治理與環境監管並重、澱區治理與流域治理相結合,重點實施流域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障、水生態修復、水功能涵養、水環境監管等工程;要實施白洋淀流域上游綜合整治。開展清淤疏浚,嚴格汙染管控,強化源頭治理,大幅削減入澱河流汙染負荷。建成上游山前水庫、引黃入冀補澱、南水北調中線互為補充的長效生態補水機制。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實施礦山修復綠化,推進生態涵養林建設,提升水生態涵養與系統服務功能。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實現氮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主要入澱河流氮汙染物指標明顯下降,其他指標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

同時,還要實施雄安新區汙染治理與生態修復。加大唐河汙水庫及雄安新區內黑臭水體、納汙坑塘等水體整治力度,強化城鎮和農村汙水垃圾、工業廢棄物、旅遊汙染治理管控,嚴格控制新增水汙染物,有序推進澱區生態搬遷和汙染治理。修復澱區溼地生態,開展清淤試點。實施水生植物平衡收割,清除各類非法圍堤圍埝,促進水體自然流動,減輕內源性營養物負荷的積累。開展增殖放流,培育水生植物群落,逐步恢復白洋淀水域生物多樣性。到2020年,白洋淀湖心區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Ⅲ—Ⅳ類標準。

意見還提出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組織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2018年,各市、雄安新區建立汙染地塊名錄和開發利用負面清單。推動雄安新區國家級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和石家莊市欒城區、辛集市省級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

意見還要求加強環境保護督察。河北省委、省政府每兩年對各市、雄安新區開展一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同時制定對各市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以及省直有關部門、雄安新區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細則,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執行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縣、雄安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並按程序予以追責問責。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對各市黨委、政府和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以及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省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執行不到位、汙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後、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對主要負責人公開約談,責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問題突出的縣(市、區),省委、省政府或其授權的職能部門可以直接約談其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同時,要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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