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飛檢」制強化公訴出庭督查

本報訊(通訊員 乙增武)公訴局的員額檢察官小張還是從6月11日院內網發佈的督查通報裡得知,院檢務督查辦已經在8號對自己在法院的開庭情況進行了“飛檢”。“一直忙著開庭,督查人員什麼時候來聽庭的,什麼時候走的,一直都不知道呢。”

“不過,督查辦對我開庭的表現還是很滿意的……”看到通報中“公訴人對庭審節奏把握較好,舉證思路清晰……”的評價,小張和出庭書記員都很高興。

眼皮子底下好監管。但公訴出庭、派駐看守所檢察室以及鄉鎮檢察室幹警的在崗在位以及履職情況則是眼皮子外面的事情,更是檢察機關的作風建設重點,也事關檢察機關形象。“飛檢”措施隨之被引入到檢務督查中來,並將“飛檢”的重點確定為公訴出庭督查。公訴部門的內勤在每週一上午將本週檢察官出庭情況及案由公示內網,院檢務督查辦對之隨機抽取督查,並抽調案管部門資深檢察官對出庭檢察官的開庭表現進行點評,形成督查通報。通報內容在督查當日即公佈內網。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涉眾型案件或其他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檢務督查辦也會適時邀請代表委員參與聽庭。

自“飛檢”制度實施以來,沭陽縣檢察院已對公訴出庭情況督查8人次,邀請代表委員觀摩庭審2件次,對派駐看守所檢察室以及鄉鎮檢察室幹警的在崗在位以及履職情況督查4次,督查情況記入檢察官司法檔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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