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畢節」招商引資BT項目糾紛爲何

近日,接到實名舉報,辛辛苦苦耗時三年的血汗並嚴格按照合同和政府的監督履約完成的政府招商引資項目(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新區江天大道工程),卻因為畢節市金海湖新區(原雙山新區)管委會變更造成工程造價過高,不予履行合同約定支付超出的工程款,最終引起糾紛。

“贵州毕节”招商引资BT项目纠纷为何

記者7月31日趕赴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區實地調查採訪,據瞭解,金海湖新區江天大道工程項目是由畢節市金海湖新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引資而來,是一個BT項目,即由政府發起,由企業全部負責項目的融資和建設,該工程採用BT帶土地抵押抵頂模式運作,配置地共57畝,因當時管委會財政資金不足,無力支付施工路段的土地徵收和拆遷等費用,經協商由管委會向施工單位藉助資金230萬元,用於施工路段的土地徵收和拆遷,同時並簽訂該工程項目合同,當時簽定BT合同價格為2300萬元,據相關人士說;依照BT合同約定,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同步履行配置地塊的招拍掛等相關手續的進行,乙方於2012年5月進入施工現場,同年8月份圖紙修改,2013年4月7日又接到設計變更通知,2014年7月承建方如實按工程進度投資已經超過原合同預造價,已施工部分造價達2800萬元。甲方對BT合同配置給乙方的相應土地並沒有履行,雙方為土地履行一事多次協商無果。乙方又將此事反映到上級部門,經省級領導對此事作出批示,對已超出原預計總造價部分先行支付,可對承建方進行第一筆款項撥付,承諾配置土地並要加快工作進度,目前江天大道已建成通車三年,工程質量也沒有出現質量問題,但是項目卻沒有按照批示所說支付工程超出的部分工程款。

記者採訪了金海湖新區政治部李主任和畢節市建投集團王總,得到的回答是:“該項目儘管中途變更後總體造價沒有超過合同約定,也是經過財政部門審計的”。

早在2006年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關於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的通知》,通知規定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和作為招投標條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對違反通知規定,把關不嚴,造成工作失誤的,視情節輕重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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