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借款三千被逼還110萬,告到法院都沒用!

很多人都看到過“無需抵押、無論資質、快速放貸”的小廣告或者接到過推銷貸款的電話。

一些急需用錢的人或許就相信了,甚至直接貸了款。

沒曾想,很可能就碰到了“套路貸”——

事件的主人公叫袁江,三十多歲,從事IT行業,他從小家庭條件比較優越,沒有防人之心,還比較膽小怕事……

有一次,袁江的銀行信用卡有了幾千元空缺,好面子的他不想向親戚朋友借,於是尋求“外援”。可該向誰借呢?他想起了小廣告寫的“身份證貸款,放款快、利息低、無抵押”,於是,他聯繫了一家小額貸款公司。

隨後,業務員A與他約定了見面地點,商議貸款事宜。但到了約定地點後,袁江發現事情有些不對勁,他本來只想借5000元,但業務員A居然表示,欠條上必須寫明借款金額1萬到期後只需還5000元與它的利息。

但袁江覺得,白紙黑字的借條所標明的金額,與實際借的不一樣,是不妥當的。正當他對此表示懷疑時,那家願意“雪中送炭”的貸款公司,突然變得凶神惡煞。原來,業務員A還帶來了其他的員工:業務員B、C、D。他們聲稱,借條這樣寫是行規,而且如果袁江約他們來又不借錢,就是在戲耍他們,會捱揍。

一方面是真缺錢,另一方面也是被這個陣勢嚇到了,袁江只好簽了借條。放貸公司給他的賬戶轉賬1萬元,然後他取出來5000元現金交給業務員A。過了一段時間,還款期限到了,袁江正要歸還5000元借款時,放貸公司卻突然變卦,要求他按照欠條所寫的那樣,歸還1萬元。

袁江一時間拿不出那麼多錢,先前的業務員表示,可以通過找新放貸者為其“平賬”,也就是說,新的放貸者會給袁江寫債務更大的新欠條,之前的債務也被包含在裡面。

於是,業務員B找來了業務員C,C表示願意向袁江借款1萬元,十天後需還款3萬元。當天袁江的銀行卡內匯入3萬元,袁江在B和C的陪同下取現,1萬元被B拿走,2萬元被C拿走。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債務”卻變成了3萬。

後來經過十多次所謂的“平賬”,袁江的欠款越滾越多,他拿到的真實“借款”僅十餘萬但借條上的借款,竟由最早口頭約定的5000元變為2000多萬!他本人因為無法償還鉅額的“借款”,經常被放貸公司的員工限制自由,辱罵、毆打也不少見。放貸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產證與戶口本,做了房屋買賣委託公證,打算賣房子來抵消其債務。某公證處還為放貸公司與袁江出具了債權文書公證書。

而這一切,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責令袁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還款300萬元。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也被法院司法拍賣賣出。

“貸八百,還別墅”絕不只是說說而已。後來,袁江及其父母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當地公安局決定對袁江被詐騙一案予以立案偵查。隨著立案以及多項虛假公證的撤銷,事情漸漸有了轉機。但那噩夢般的經歷,卻讓人想想都覺得可怕。

無獨有偶,女大學生盼盼(化名)向某貸款公司借款3000元,隨後三個多月時間,貸款公司負責人以各種手段讓盼盼寫下累計110萬元的欠條。

3月底,新昌警方接到市民李女士報警。從月初起,她的手機不時收到催債短信、電話,月底又收到某地法院傳票,顯示女兒盼盼欠下三萬元逾期未還。電話聯繫女兒,盼盼起初支支吾吾,後來關機。

她趕到盼盼的學校,才知道女兒因長期曠課已被開除,從同學那裡得知,盼盼欠下高額債務,躲在杭州,希望警方幫忙尋找。

在警方幫助下,李女士找到了女兒。原來,盼盼2016年被浙江一所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當年11月在網上分期付款買了一臺價值3000元的電腦,因無力還款,選擇從網絡借貸平臺借款。此後,她除了部分用父母給的生活費來還借款,還累計向10多家網貸平臺“以貸還貸”。

所幸盼盼父母報警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從浙江新昌縣公安局獲悉,因涉嫌敲詐勒索,該案7名犯罪嫌疑人3人已被批捕、4人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警方稱,套路貸犯罪系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特定違法犯罪形式。

套路貸共有5大特徵:

一是製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等各種名義招攬生意,與受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受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受害人的合同。

二是偽造銀行流水痕跡。與受害人簽訂合同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合同向受害人轉賬,但要求受害人將匯款立即取現並交還,從而製造已向受害人交付借款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認定違約。在借款期限快到期時,犯罪嫌疑人往往採取電話拒接、人員“失蹤”的方式使借款人被迫違約,待償還期限一過,犯罪嫌疑人便跳出來要求借款人承擔還款及相應的違約責任。此時,往往因為對借款人有力的證據沒有留存,犯罪嫌疑人以違約為名收取更高費用。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受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紹其他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受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通過不斷“轉單平賬”讓受害人的債額短期內幾何式倍增。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在受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採取暴力、威脅、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進行討債,或者利用其製造的明顯不利於受害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各種手段向受害人或其近親屬施壓,以實現侵佔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合法財產的目的。

“在法律上,套路貸不同於高利貸。”艾峰訓介紹,套路貸在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都不受法律保護,而高利貸體現了雙方意思自治,借款行為本身及一定幅度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

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江鵬鵬提醒到:首先提醒廣大年輕人,一定要理性消費,不要貪慕虛榮;第二不要輕信網絡貸款公司的虛假宣傳,提高警惕性,避免上當受騙;第三如果需要貸款,一定要找正規的銀行或者有資質的金融機構去辦理。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辦理個人借貸業務中要提升自身防範意識,通過合法平臺借貸,若發現自己陷入“套路貸”,一定要及時報警,警方將嚴厲打擊此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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