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中揚等:新鄉賢文化建設中的傳承與創新

季中揚等:新鄉賢文化建設中的傳承與創新

一、傳統鄉賢文化體系

季中揚等:新鄉賢文化建設中的傳承與創新

所謂鄉賢,主要指鄉村中有賢德、有文化、有威望的賢達人士。正如明代汪循所言,“古之生於斯之有功德於民者也,是之謂鄉賢”。鄉賢這個名稱據說最早出現於東漢末年,清代梁章鉅認為“,東海孔融為北海相,以甄士然祀於社。此稱鄉賢之始。”先秦時期,出現了祭祀先賢的文化活動,“《傳》曰:鄉先生沒,其人可祀於社者,謂之瞽宗”。秦漢之後,鄉賢文化建設漸漸進入了自覺階段,逐漸形成了包括書寫鄉賢、祭祀鄉賢、讓鄉賢參與鄉村社會治理的一整套鄉賢文化體系。

所謂“書寫鄉賢”,是指通過鄉賢名錄、傳記、碑銘、畫像等形式,表彰鄉里“有功德於民”的賢者,從而激勵後人。在漢代石刻中,就已經出現了刻石記錄“闕里之先賢”的現象。從東漢到魏晉,出現了諸多專記一地之先賢、耆舊的“郡書”。唐代劉知幾說:“郡書者,矜其鄉賢,美其邦族”。這些“郡書”所記鄉賢,悉為已故之“先賢”,其記述之旨趣並非通過表彰鄉賢,激勵後人,而是為了“美其邦族”。由此可見,其時鄉賢文化書寫尚未完全自覺。鄉賢文化書寫的完全自覺要待宋明之後。這種自覺性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書寫旨趣主要是為了表彰鄉賢,激勵後進,建構一種鄉村文化傳統,而不是為了“美其邦族”;二是鄉賢書寫的文本數量激增。據張會會統計,明代鄉賢傳就約有68種;三是鄉賢書寫不再是個體行為,其背後有一個文化網絡,鄉賢傳作者的家族子孫與鄉人們往往共同參與其中,完成鄉賢傳記的刊刻、流通與續寫。這意味著尊崇鄉賢、書寫鄉賢已經形成了一種文化傳統。書寫鄉賢傳統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如丁錫田所著的《濰縣鄉賢傳》,是民國十五年的石印本,是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

祭祀鄉賢與書寫鄉賢同樣是古代表彰鄉賢的重要方式。魏峰認為,官方祭祀鄉賢最早出現於唐貞觀四年(公元630年)。其時,太宗下詔州、縣學皆建孔子廟祭祀孔子,與之伴隨的是,眾多地方先賢被列入祀典。宋代出現了專門祭祀鄉賢的先賢祠,如開慶元年資政殿學士馬光祖就在青溪上建祠祭祀先賢,提出“凡生於斯、任於斯,居且遊於斯”,皆可“祠於斯”。到了明代,祭祀鄉賢已經完全制度化了。一是由於戶籍管理的強化與鄉紳階層的興起,鄉賢祠與名宦祠開始分設。官方曾明確提出:“仕於其地,而有政績,惠澤及於民者,謂之名宦;生於其地,而有徳業學行傳於世者,謂之鄉賢”。二是明確了入祠鄉賢的兩種基本形式:恩詔與推舉。恩詔且不論,推舉是有嚴格的規範與程序的。一般先由鄉約、保正公舉,經縣學生員討論、商議,知縣審核後報送知府,知府再呈請提學,由提學最後審定,此間要多次複核,做到“鄉評有據”。明代並沒有明確規定入祠的最後批覆人,清代鄉賢入祠必須經由禮部批覆才能最後完成。在明清兩代,鄉賢祠確實達到了表彰先賢,激勵、勸勉後人的效果,明清時期諸多士人甚至將死後進入鄉賢祠作為平生最高追求,認為“死不俎豆其間,非夫也”。

鄉賢名稱出現在東漢末年,但可以納入鄉賢範疇的“三老”參與鄉村治理作為一種制度最早出現於西漢。漢高祖二年,政府制定了“三老”制度:“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復勿徭戍。以十月賜酒肉。”由這個史料可見,“三老”是政府選出來的,選拔的標準主要看德行,“三老”可以參與地方政事,直接介入鄉村治理,有免除徭役、兵役的特權,政府每年十月還以“賜酒肉”的形式進行表彰。“三老制度”可以說是最早的政府自覺開展的鄉賢文化建設。宋代之後,由於士族門閥制度被徹底打破,以及科舉制度和書院的發展,士大夫階層的力量逐漸壯大,他們萌生出了一種以天下為己任的自覺精神,在這種精神的驅動下,一些致仕回鄉的士大夫開始積極參與鄉村治理。如范仲淹在家鄉蘇州設立義莊,在宗族內進行慈善救助;呂大鈞為家鄉藍田制定了《呂氏鄉約》,規範鄉民的修身、齊家、交友的道德修養與婚喪嫁娶等社會活動。呂大鈞制定的《呂氏鄉約》非常值得重視,它不限於呂氏宗族內部,擴大到了所有鄉民;它不僅具體規定了“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四大條款切實可行的內容,而且有嚴格的組織機制:每個鄉約設置眾人推舉的“約正”一人,“專主平決賞罰當否”;設“直月”一人,一月一更,“主約中雜事”,入約之人,每月聚會一次。這可以說是最早的“鄉賢理事會”,蕭公權認為這是“空前之創制”。《呂氏鄉約》的社會效果是很顯著的,張載曾讚歎說:“秦俗之化,和叔有力”。到了明清兩代,隨著鄉村基層自治制度的完善,鄉賢更為廣泛地參與到了鄉村社會的公共事務中,諸如修橋鋪路、設置義倉、創辦書院、開設普濟堂,處理鄉村糾紛,教化鄉民,等等。如清代《牧令書》卷七所言:“邑有興建,非公正紳士不能籌辦,如修治城垣、學宮及各祠廟,建育嬰堂,修治街道,俱賴紳士倡勸,始終經理。”與宋代鄉賢參與鄉村治理完全是民間行為不同,明清兩代鄉賢參與鄉村治理不僅沒有干政之嫌,而且是得到政府鼓勵與制度保障的。

二、新鄉賢文化建設的傳承

季中揚等:新鄉賢文化建設中的傳承與創新

傳統鄉賢文化歷經兩千餘年的傳承,尤其是明清兩代六百餘年的自覺建設,已經形成了包含鄉賢的公舉、祭祀、傳記與方誌的書寫、鄉賢組織鄉村自治以及鄉賢文化自覺傳承等內容的文化體系。這個文化體系在“五四”之後,尤其是1950年之後,已經完全解體了。晚近幾年,政府與學術界都認識到了傳承鄉賢文化的重要意義,開始自覺建設當代鄉賢文化。當代鄉賢文化雖然說是現代社會中的“新”鄉賢文化,但細察之不難發現,其中諸多舉措與形式其實是借鑑、傳承了古代鄉賢文化。

其一,當代“鄉賢工作室”、“鄉賢理事會”等鄉賢參與鄉村治理的形式是對漢代以來的“三老”制、鄉約制的借鑑、活用。以江蘇豐縣梁寨鎮為例。基層政府部門在工作中發現,鎮幹部、村幹部、黨員解決不了的一些難題,鄉村裡那些張羅事兒的人,即平日村裡幫辦紅白喜事,解決家庭小矛盾、鄰里小糾紛的人,當地人叫他們“大佬執”,卻能很順利地解決,於是,梁寨鎮政府就在全鎮357名“大佬執”中選擇輩分長、社會經驗豐富、德高望重的人成立了梁寨鎮鄉賢理事會,並對這些“大佬執”進行組織培訓。2015年6月開始,梁寨鎮在其所轄的二十個行政村中,村村建了“鄉賢工作室”,鎮裡成立了“鄉賢工作室指導委員會”,委員會設會長、副會長、秘書、辦公室主任各一名,每村設置有召集人,召集人即為每個村鄉賢會的負責人。梁寨鎮的“鄉賢工作室”、“鄉賢理事會”是在政府直接指導、組織下成立的,其成員主要是本地熱衷公共事務的鄉村能人,其職能是協助基層政府處理鄉村社會事務,這三點都近於古代的“三老”制度。梁寨鎮這個案例是具有典型性的,全國各地都有類似的“鄉賢工作室”、“鄉賢理事會”。如廣東清遠市九龍鎮,2005年就成立了鄉賢理事會,參與鄉賢理事會的主要有宗族長老、經濟能人、老黨員、退休公職人員等。孫敏調研發現,“村民在鄉賢理事會的領導組織下,通過深度人力動員和資源整合,以低成本、獨立自主的方式卓有成效地開展了新村莊建設。”

其二,當代鄉賢評選方式借鑑了明清時期的鄉賢“推舉”制度。以江蘇泗陽縣為例,該縣鄉賢評選分為普查、評選、公示三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具體要求。普查環節要求做到應查盡查,應錄盡錄,確保不漏、不錯、不缺項;評審環節要求對各鄉鎮報上來的鄉賢人選經縣衛計委、公安局、縣紀委、縣徵信辦等部門資格審查通過後,再邀請相關文史專家、退休老幹部等組成評審組,進行逐一評審,尤其是對照鄉賢標準,從有德、有技、有功(即品行、才學、聲望)三個方面衡量,篩選出鄉賢名單;經專家組評審後,鄉賢名單將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尤其在鄉賢家鄉公示一週,發現問題的將進行核實,核實屬實的將取消鄉賢資格。截至2017年8月4日,全縣21個鄉、鎮、街道已推薦鄉賢人選1351個,其中專業成就類330人,道德模範271人,工匠藝人類317人,熱心公益類356人,勞動模範類28人,其他53人。泗陽縣的鄉賢評選方式與明清時期鄉賢“推舉”制相比,確有異曲同工之處,首先都是由政府部門直接負責組織、落實;其次都要經專家評審、公示,確保做到“鄉評有據”;再次,都是為了表彰鄉賢,激勵鄉民。明清時期鄉賢推舉首先要經由基層的鄉約、保正公舉,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普查”,這是二者之間的明顯差異。之所以有此差異,主要是泗陽縣鄉賢評選要兼顧“在地鄉賢”與“在外鄉賢”。我們在調研中發現,江蘇連雲港市贛榆區評選的主要是“在地鄉賢”,其工作流程與方式就更重視民間推舉。其第一步工作是村民大會公推公選,推選出村裡的鄉賢,全區大概有四五百名,在此基礎上推選出鄉鎮裡的鄉賢,全區設定100名,最後通過網絡評選出10名代表作為贛榆區“十大鄉賢”。江蘇徐州市梁寨鎮由於重視“在地鄉賢”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而不是僅僅為了表彰鄉賢,因而要求首先個人申請,接下來鎮鄉賢工作指導委員會再到新鄉賢候選人所在村徵集村民意見,然後由鎮黨委確認新鄉賢名單。“當選”新鄉賢最後還要與鎮鄉賢工作指導委員會簽署承諾書。

其三,當代鄉賢文化建設借鑑了古代“書寫鄉賢”方式,建立鄉賢名錄制,書寫鄉賢傳記,建設鄉賢文化長廊、廣場與文化館等。比如江蘇省宿遷市就編輯了《宿遷鄉賢錄》,每個縣區都有分卷,而且計劃公開出版發行。編輯、出版鄉賢名錄這個做法其實源遠流長,如嘉靖年間的《崇祀鄉賢錄》、咸豐年間的《三世鄉賢錄》、光緒年間的《名宦鄉賢錄》等;到民國時期,書寫鄉賢名錄的傳統還在延續,如《江蘇鄉賢傳略初稿》、《山西省鄉賢傳》、《陝西鄉賢事略》等。其實,鄉賢名錄是鄉賢傳記的一部分,但與一般傳記不同的是,一是所記比較簡略,二是大都由官方組織編寫,是官方對民間的一種褒揚方式。除了官方編訂鄉賢目錄,當代民間也在書寫鄉賢傳記,如祝鵬程編寫的北京鄉賢傳記,浙江上虞經遵義老先生創辦的內部刊物《鄉賢通訊》上的鄉賢傳,等等。為了表彰鄉賢,各地還紛紛建立了鄉賢文化長廊、鄉賢文化廣場與鄉賢文化館等。以連雲港市贛榆區為例,每個村都有鄉賢榜,每個鄉鎮都有鄉賢文化廣場,廣場邊上有鄉賢文化長廊,圖文並茂地介紹本地鄉賢事蹟。泗陽縣等地區已建成了鄉賢文化館,以展館的形式全方位呈現當地的鄉賢文化。

當代鄉賢文化建設對古代鄉賢文化傳統的借鑑是有選擇、有偏重的。比如在古代鄉賢文化傳統中,不管是國家還是民間都非常看重祭祀鄉賢,尤其是明代,祭祀鄉賢被納入了國家祭祀體系之中,被認為是激勵、勸勉地方士民的一種重要的教化方式,政府曾多次發佈詔令,“令天下郡邑各建名宦鄉賢祠以為世勸”。但在當代鄉賢文化建設中,很少見到把祭祀鄉賢作為一種表彰鄉賢、激勵鄉民的重要舉措。一方面,在當代社會中,祭祀文化傳統本身遭到了嚴重破壞,人們不再像古人那樣重視身後被崇祀,祭祀行為的社會影響力已嚴重下降;另一方面,當代鄉賢文化建設更看重對在世鄉賢的表彰、激勵,忽視了對已故鄉賢的紀念。筆者認為,祭祀鄉賢其實是一種非常值得學習、傳承的鄉賢文化傳統。一方面,祭祀鄉賢可以讓“今鄉賢”切身感受到自己與“古鄉賢”的文化關聯,增強鄉賢文化的感召力;另一方面,祭祀活動可以讓諸多鄉民在儀式中直接受到鄉賢文化教育,切實發揮鄉賢文化的激勵、勸勉功能;此外,還有助於建構起地方文化認同,是一種有效的鄉土文化教育方式。

三、新鄉賢文化建設之“創新”

季中揚等:新鄉賢文化建設中的傳承與創新

當代鄉賢文化建設一方面學習、借鑑、傳承了古代鄉賢文化,另一方面,由於面臨著新的歷史情境、新的社會問題,有著與古鄉賢大不相同的新鄉賢群體,就不可能不因時、因地、因人而有所創新。

當代鄉賢文化之所以被稱為新鄉賢文化,首先是鄉賢群體新。在古代社會,“鄉賢”這個名稱其實主要用於對“徳業學行著於世”的鄉紳的褒獎,就此而言,鄉賢群體主要限於熱衷鄉村公共事務的士大夫群體。與古鄉賢不同,當代新鄉賢是沒有身份限制的,不管是知識分子,還是學歷比較一般的鄉村“大佬執”,都可以成為鄉賢。《說文解字》對“賢”的解釋是,“賢,勞也。謂事多而勞也。”就字面意思來看,鄉賢應該涵蓋所有為鄉村公共事務操勞的人,因而,古代先賢也可以包括雖然不是士大夫,卻“能帥眾為善”的“三老”,以及品行端方、有功勞於鄉里的鄉約、里正等人。即使把古代鄉賢群體擴大到“三老”、鄉約、里正等人,也難以與當代新鄉賢群體相比。當代新鄉賢群體的來源是極其廣泛的,既有一直生活在當地的宗族長老、“大佬執”、經濟能人、老黨員、老鄉村教師、老基層幹部等,也有退休回鄉的公職人員;既包括生活在鄉村裡的“在地鄉賢”,也包括牽掛、支持家鄉發展的“在外鄉賢”,還包括外來支持地方經濟建設與鄉村發展的各方人士,如外來投資的客商、扶貧幹部等。尤其是那些紮根於鄉村的扶貧幹部,如電視劇《索瑪花開》中的谷莫村第一書記王敏,《馬向陽下鄉記》中的大槐樹村第一書記馬向陽等。他們有能力、有見識、有德行,一心服務於鄉村建設,是最具時代特色的新鄉賢。

其次是歷史使命新。明清時代的鄉賢文化建設主要目的是通過表彰鄉賢,從而激勵、勸勉鄉民,教化鄉村社會。當代新鄉賢文化建設的主要目的卻並不僅僅於此,它一方面是為了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另一方面是為了破解鄉村社會現代發展這一世界性難題,尤其是後者,是當代新鄉賢文化建設所肩負的全新的歷史使命。不管是中國,還是歐洲、日本,當代鄉村社會都面臨著人才流失,鄉村逐漸空心化、乃至消失的現代化困境。20世紀80年代,我們摸索出了一條發展鄉鎮企業的道路,但這條道路並不適合所有地區。“當代鄉村建設面臨的社會問題很多,但最主要的困境是鄉村精英流失,鄉村社會失去了自治與發展的內在力量。”新世紀以來,我們又先後提出發展鄉村旅遊、休閒農業,進行農業供給側改革等,但一直沒有破解鄉村人力、人才匱乏,鄉民一心想走出鄉村,而且不再回頭等難題。這些道路並不具有普適性,主要原因是我們往往僅僅從經濟角度思考現代農村發展問題,而忽略了從文化角度思考鄉村社會的現代困境。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創新鄉賢文化”時,就明確指出要“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鄉建設”,其言下之意,一是新鄉賢文化主要是為了解決鄉村建設問題,二是新鄉賢文化可以喚起各方人士心繫鄉村。因而,新鄉賢文化建設的主要目標,或者說是歷史使命,就是要使人們能夠歸心鄉村,安心鄉村,把鄉村視作精神家園,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處解決鄉村社會的現代化困境。

再次是新鄉賢參與鄉村治理與建設的方式新。上文討論了傳統鄉賢參與鄉村治理有三種方式,一是“三老”制,當代鄉賢工作室與其近似;二是鄉約制,當代鄉賢理事會與其近似;三是依靠鄉賢實現鄉村高度自治,古代鄉賢不僅負責鄉村修橋鋪路、疏浚河道等各種公共工程建設,以及慈善、教育、教化等公共服務工作,還負責收稅、治安等鄉村行政工作。在當代鄉村中,這些工作基本上是由村“兩委”負責,在村“兩委”中,無疑也是有一些德能兼備的新鄉賢的。新鄉賢參與鄉村治理與建設除了鄉賢工作室、鄉賢理事會、進入村“兩委”等方式之外,還有一些方式是傳統鄉賢文化中所沒有的。一是作為外來鄉賢參與政府的“新農村建設”。主要是省直機關、市直機關或高校等事業單位的幹部作為鄉村“第一書記”,到鄉村直接領導村民進行新農村建設。在電視劇《索瑪花開》中,谷莫村第一書記王敏不僅帶領村民修路、開客棧,發展鄉村旅遊業,興辦幼兒園,保護傳統手工藝產業,還重視鄉村內生力量的培養。在她的帶動下,谷莫村的青年馬海木呷成長為熱心家鄉建設的村主任。二是作為外來鄉賢主持或參與民間的“新鄉建”。如藝術家林正碌在福建漈下村的“新鄉建”行動。福建省屏南縣甘棠鄉的漈下村是中國歷史文化名村,保存著閩東特色的傳統民居、廊橋、水車、廟宇、亭榭、祠堂、茶鹽古道,然而,近年來人們紛紛外出打工,原本1700多人的村落只剩下不到500人居住。2015年4月,在上海從事公益藝術教學的林正碌來到漈下村採風,萌生了通過藝術改變農村生態的想法,把“人人都是藝術家”公益教學帶到了漈下村,為村民免費提供油畫教學,並且幫助這些村民在網上出售作品,還招募了一批外來支教老師,復興了漈下村小學。兩年多來,漈下村發生了很大變化,很多年輕人回來了,孩子也回來了。林正碌的“新鄉建”並非是一個特殊的個案,像這樣的案例很多,如渠巖在太行山許村的“新鄉建”,靳勒在甘肅省秦安縣石節子村的“新鄉建”,等等。

新時代、新使命催生了新鄉賢群體。當代新鄉賢一方面借鑑、傳承了優秀的古代鄉賢文化,另一方面正在創造、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因為新創,難免不夠完善,如新鄉賢標準過於寬泛,政府尚未切實給予新鄉賢一些優待,這有可能降低“新鄉賢”身份的感召力;新鄉賢文化偏重“在世鄉賢”,忽視了動員民眾紀念“過世鄉賢”,導致一般民眾對新鄉賢文化的認可度、參與度都不夠理想,影響了新鄉賢文化建設的深度與廣度。但是,無論如何,“創新鄉賢文化”確實有助於“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鄉建設”,此乃破解鄉村現代化難題的有益嘗試,這一點顯然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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