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一對夫婦:緣分盡財未分 矛盾起調而化

上杭縣才溪鎮的林老伯與林阿姨因夫妻感情破裂,於2017年協議離婚,但未對財產進行分割。因雙方都是老年人,離婚未離家,共用一個廳堂,共上一戶樓梯,平日抬頭不見低頭見,雙方經常互相謾罵。於是,林老伯找到司法所要求對房屋進行分割。因林老伯早年入贅到林阿姨家,故當林阿姨聽到“對不起”她的林老頭還想來分她們祖上的財產時,情緒異常激動,頓時罵聲四起。為避免衝突,調解人員立馬把雙方分開,對他們單獨進行勸解和疏導。特別是林阿姨這邊,調解員耐心地傾聽她的“委屈”之後,勸到:於情,一日夫妻百日恩,且分給林老伯的份額以後也是留給他們的兒子;於理,林老伯有贍養岳父母,可適當分得部分財物;於法,林老伯有權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通過情理法的講解,林阿姨怒氣漸消,這時調解員趁熱打鐵,讓林阿姨優先選擇房屋。在徵得林阿姨意見後,調解員又勸林老伯拿出男子漢氣概來,讓女士優先選擇。通過調解員的一番努力,林老伯與林阿姨的矛盾最終得以化解,二老可以安度晚年了。(縣司法局:蘭聰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