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小孩踩到保安,被掌摑至嘴角出血,物業稱保安條件反射,對此你怎麼看?

社會話嘮君


這件事會說的不如會聽的。我看這件事,保安不該打孩子,但這個孩子絕對該打。

很多人都在譴責保安打孩子,譴責的也對,包括賠償,也確實應該,這個保安打孩子肯定是不對的,這個沒啥話說,而且這也是我們看這個問題的前提,總而言之,無論什麼理由,保安都不該打一個七歲的孩子。這是很多人的基本看法,可以說,這個看法沒啥問題。

但是,我們想過沒有,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保安大發雷霆打孩子呢?理由只有一個,就是這個孩子該打,我們上他們家的言論中找證據就能發現一些問題,也就是我所說的,會說的不如會聽的。

家長的理由是,孩子不小心碰到保安的腳,或者說是踩到保安的腳,他們一再強調是孩子不小心,但實際的可能是孩子故意的。

我們分析具體情況:那是下午發生的事情,湯女士還在公司上班,接到丈夫的消息說兒子被小區保安打了,她趕緊跑回家瞭解情況。據湯女士的兒子交代,他只是在在小區門口的鐵門邊上玩耍,保安說了他兩句,他就跟保安發生了一點口角,當然兩人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後來,保安把湯女士的兒子叫了回來,當時保安是坐著的,兒子走路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保安的腳。沒想到,保安反應很激烈,立馬從桌子上跳了起來,追上前去,狠狠的打了兒子一巴掌。

我們可以看明白,當時發生了兩件事,第一是孩子和保安發生口角,第二是孩子故意去踩保安,才讓保安怒火中燒,他們家長說的輕描淡寫,保安是坐著的,孩子不小心碰了保安的腳,這個情景下,再加上爭吵前提下,再加上保安的事後反應,這個孩子絕對是故意踩的保安。

我建議這個家長不要得理不讓人了,差不多就行了,你家這個孩子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你得好好管管了,否則有他吃虧的時候,你不教育孩子,自會有人替你教育的。


韓東言




西門觀點:保安的行為的確不對,賠償是應該的。但孩子奶奶有責任,這個孩子應該是個熊孩子。

一、事件起因、過程與結果。

8月1日,杭州某小區一老太太帶著7歲的孫子在小區大門處玩耍。可能是小男孩一直站在門禁處,影響車輛和人進出,而且也不安全,讓小男孩走開,可能小男孩不聽,與保安發生口角。

保安將小男孩叫進值班室批評教育,小男孩用腳(手)踩保安的腳(可能有傷),保安生氣,打了小男孩一耳光。

孩子奶奶打電話告訴孩子媽媽,媽媽先將孩子帶到醫院檢查,被診斷為:鼓膜完整,標誌清晰,未見明顯穿孔。面部損傷。

於是,孩子媽媽要求保安賠禮道歉,並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物業負責人說,保安腳有傷,打孩子屬於條件反射。



二、我的看法。

首先,孩子是個熊孩子,缺乏教育。小區大門門禁處,經常不斷有車輛和業主以及其他人進進出出,站在升降杆前不但影響車輛和業主他人進出,而且非常不安全。保安要求孩子離開門禁完全正確。

按說,7歲的孩子,保安讓他離開門禁,一方面是怕影響人車進出,更重要的是擔心發生安全事故,完全正確。一般7歲的孩子,只要保安讓他離開門禁,都會乖乖離開,但這個孩子可能是個熊孩子,不聽保安勸阻,可能還與保安爭吵,保安能不生氣嗎?

孩子說:我用手碰了他的腳。從這句話看,這不僅是個熊孩子,而且還比較‘’狡猾‘’。我用手碰了他的腳,說明他一定是發現保安腳有傷,而且沒有用‘’打‘’‘’戳‘’,卻用‘’碰‘’,可見他在用詞方面不亞於成人,懂得降低責任。不過,我認為他一定是用腳踩而不是用手‘’碰‘’。



保安把他叫回值班室批評教育,也無可厚非,不過,保安可能不瞭解這個熊孩子,他不但不接受保安批評教育,而且產生報復心理,看到保安腳有傷,上去就是一腳,踩完然後準備逃走。本來就生氣的保安,更是氣不打一處來,追上去就是一巴掌,可能下手太重,所以導致孩子面部受損。

其次,孩子奶奶有責任。作為帶孩子的奶奶,看到孩子一直站在門禁處,影響人車進出,而且存在安全隱患,卻不聞不問,任其在門禁處逗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如果說開始沒看見,還可以理解,但當保安要求孩子離開門禁處時,就應該立即把孩子帶離門禁處,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但不知道為什麼這位奶奶沒有這樣做,而在孩子被打後才打電話。

第三、孩子的媽媽應該瞭解事情前因後果。

從描述看,孩子的媽媽當時不在現場,對事情的起因和經過不清楚,接到婆婆的電話後,首先把孩子帶醫院檢查是非常正確的,但之後應該瞭解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然後再提要求。



第四、保安不該打人,更不該打一個七歲的孩童。作為小區保安,是成年人,熊孩子即使不對,即使有意識踩了你有傷的腳,你可以找他的監護人,但不能打人,更不能對一個七歲的孩子下如此狠手,即便是輕微傷,也是要被拘留罰款的。人家要求你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也是合理合法的。

衝動是魔鬼。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看到這個問題不免讓人想到,一個大人把一個7歲孩子打到嘴角出血,到底什麼仇?怨氣這麼大!是不是熊孩子過分了?

還是先看看事情的經過再坐評論吧!這件事說的是一個7歲小男孩跟隨奶奶一起出去玩,孩子站在小區門口的鐵門後面,保安看到後就說了他幾句,這孩子就和保安發生口角,小孩走了,保安又把他叫回來瞭然後兩人又動嘴,小孩踩了保安的腳走了,保安沒有罷休直接追上去,照著孩子臉部狠狠打了一巴掌。這一巴掌不要緊,打出事了。




孩子的媽媽得到消息,向公司請假,馬上趕來,去醫院檢查,診斷結果“左耳外耳道少許耵聹,面部損傷”孩子臉腫的非常厲害,嘴裡有血。孩子說:耳朵嗡嗡響。



孩子媽媽現在提出三個要求:

1.保安必須當著大人孩子的面道歉

2.賠償孩子的媽媽湯女士油費,誤工費,醫院停車費,醫藥費等一切費用

3.要求看監控,還原事實經過。

她找到物業負責人,負責人說:“這屬於條件反射”這回答真亮!還說保安本來腳就有傷,這是自我保護,正當防衛。



物業經理的說法更是讓人大跌眼鏡!他的原話是:“因為也沒有攝像頭,也沒法確定是吧,這個保安的腳受過傷,你這孩子本身就是一個男孩,比較調皮,可能踩到,反正具體的我們也不知道當時的情況。對於您說的賠償之類的問題,因為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保安,所以說我們也不瞭解當時的情況。”

主要是現在聯繫不上保安!

關於這件事我看,保安作為成年人,去打一個孩子,無論怎麼說都不對!大人打孩子本來就不公平。孩子犯了錯,你可以找他的監護人,不是有奶奶跟著嗎?可以找他的父母啊!打過人了,就玩失蹤,幾個意思?是不是心虛理虧了?不敢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孩子母親,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調查取證!走法律程序。另外還要好好管管自己的孩子,保安也不是無緣無故打孩子的!這麼小的孩子就知道和人發生口角了,還踩保安的腳!長大了還了得!

物業上的,怎麼對住戶們負責的呀?一句“沒有攝像頭”,三兩句解釋,就想把事情撇的一乾二淨嗎?這麼一件小事,業主們想要知道個事實真相就這麼難嗎?

大家最好選擇遠離熊孩子吧!

大家有什麼看法可以暢所欲言發表評論!喜歡的可以點贊,轉發!


靜靜觀天下


有的地方的物業裡的人,睜著眼睛說瞎話,臉皮厚度比老城牆都厚三分。

事件回顧:杭州的湯女士8月1日下午的時候接到丈夫打來的電話,說是七歲的兒子被小區保安打了,正在醫院檢查,湯女士趕緊醫院看望兒子,兒子的臉已經被打腫,嘴巴里也出血了。

原來早上兒子和奶奶一起出門,到小區門禁的時候,孩子站在那裡不動了,保安說了孩子幾句,隨後跟兒子發生口角,小孩好動,碰了保安的腳,兒子就走開了,這時候保安站起來追上孩子,打了孩子幾巴掌。

湯女士找到物業協商,物業稱保安是條件反射下打了孩子,這樣的回答湯女士很生氣,她認為這樣會給孩子心裡留下陰影,希望物業給個說法,要求保安給家長孩子道歉,賠償誤工費,並要求在小區門口安裝監控。

目前物業稱聯繫不上那位保安,等聯繫上再給湯女士回覆。

詩詞公寓觀點:按說物業與業主,應該關係融洽,兩者相輔相成,大家才會有一個安定和諧的生活環境。可偏偏個別地方的個別物業,覺得自己就是小區裡的老大,我說啥就是啥,業主們不能有意見,更不能反抗,就算業主有理,物業也會無理取三分,很好解決的事情反正就是拖著不給你解決。

本次事件中,一個年僅七歲的孩子不管什麼原因,踩了保安一下,你一個保安一個成年人,什麼仇什麼怨可以讓你上去就對七歲孩子掌摑?誰家沒有熊孩子?將心比心,如果別人對你家孩子掌摑你會如何?

而湯女士最後的要求也不高,賠償誤工費,給孩子家長道歉,小區門口安裝監控,可物業態度消極,什麼找不到領導,什麼保安條件反射,什麼找不到那個保安,明眼人一看這就是推諉扯皮。

如果同小區的業主正當安全權利都沒有保障的時候,這樣的物業這樣的素質不要也罷。


詩詞公寓


孩子站在鐵門處,不僅妨礙了行人進出,對孩子也很危險,奶奶應該將孩子拉走。保安不該因為爭執就動手掌摑孩子。保安做為一名成年男人,情緒太容易衝動,不會解決問題。


事發後,因為條件反射掌摑孩子這個理由太牽強,看完事件經過你就會發現,其實特別小的一件事。

事發後男孩家人和物業都聲稱聯繫不上保安,自己做了這件事卻又不敢面對,出事後保安選擇了逃避。

這充分說明保安沒有成熟的心智。

1. 事情經過:




2. 保安遇事容易失控,沒有情緒處理能力,也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他不是因為男孩站在鐵門處擋住了行人時去打男孩,而是男孩跟其爭執後,男孩在離開鐵門處往前走時,保安追上去打的男孩,這說明保安是因為自己私仇而不是因為擋住了行人才打的男孩。



這也說明男孩並不是所謂的熊孩子,保安跟男孩爭執後,已經聽了保安的話打算離開了。就算男孩是熊孩子,也不應該出手掌摑男孩的臉,野蠻就是野蠻,不要找藉口。




3. 奶奶看到孩子站在鐵門處,居然不將孩子拉走,是挺奇怪的。

鐵門那裡是車輛出入的地方,車輛出入口跟行人出去口是分開的。正常的父母看到車輛出入口都會趕緊將孩子拉走,平時也會告訴孩子,這裡太危險,不能停留。萬一鐵門一開,車輛沒有看到孩子,或是來不及剎車,孩子出事怎麼辦,奶奶就沒有基本的安全意識嗎?


孩子沒什麼錯,是家長沒有教育好。

但這遠不能成為保安動手掌摑孩子的理由。

遇事時要冷靜處理,文明使人進步,野蠻使人落後,聰明人知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之,則是在給社會添麻煩。


七蒙育兒


個人在小區裡當過保安,親眼見識過業主和業主娃娃們的狠毒囂張:業主們懟物業時那就有罵保安是看門狗的,如果有娃娃們在場看到大人這麼厲害娃娃們也是有樣學樣!個人覺得保安把娃娃打的嘴角出血確實過分,即使追究法律責任也是應該的。碰到小區裡態度囂張嘴上惡毒的熊孩子上去照屁股就是一腳,馬上就老實了,也傷不到孩子什麼,有一點必須注意,要在有攝像頭的地方踹。業主們為娃娃捱打來找事兒,好說,監控錄像裡顯示是娃娃犯規在先,而且不聽保安的話,保安就踹了一腳。業主再不依不饒,也好說,你娃娃在小區的安全跟物業無關,咱們來立個字據。業主還有臉鬧什麼?不是被惹毛了,誰願意跟人動手?還有些不良業主下作下賤的很,懟物業囂張,110一來馬上老實了,為什麼?不能仗勢裝B了。奉勸廣大業主,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小區,業主交的物業費跟特權毫無關係,更不要影響到娃娃們


立志成蟲


一開始據湯女士的兒子交代,他只是在在小區門口的鐵門邊上玩耍,他就跟保安發生了一點口角,後來當時保安是坐著的,兒子走路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保安的腳。真的是不小心還是挑釁。打孩子不對。但是孩子在那玩耍影響業主們正常出入的時候家長為什麼不管,保安一管還吵架。只能說很少有無緣無故的打人。

還不如業主花錢買條純土狗來看門,最起碼土狗不會咬主人。物業這麼牛,比黑社會還厲害,我覺得應該把物業公司停業整頓,涉事保安開除,對造成後果五賠金額賠償。

大人打小孩的行為很惡劣,但是7歲小孩與成年人發生口角?小孩哪來的勇氣?還不小心走路踩到了?謊話連篇。既然小孩被保安教訓了,還很嚴重,那就長記性吧,教好你的小孩。保安打人先報警吧,物業也承擔責任。

這個孩子肯定仗著自己媽媽在身邊故意踢保安有傷的退,因為之前小孩頑皮和保安發生口角,這樣的小孩平時家長也太慣了,不是弄急大人不會去教訓他的,大家不要只看表面現象,有時候必須這樣,否則小孩被他家父母慣上天。不要天天拿孩子還小說事,都已經七歲了,該懂事了,而且現在的小孩懂也早熟。


笑搞


小孩去醫院老實,大人也老實?就不是老實了,是愚昧糊塗!應該先第一時間報警嘴巴血就不要擦,去醫院法醫鑑定應該說這裡不舒服,哪裡疼,搞來搞去沒一個好零件,然後說心理受到傷害,把事情經過跟指定醫生或法醫說一下,都是有子女的人,我相信他們多少會偏癱你,檢查個輕傷二級以上出來,然後在醫院躺著不出來,醫院當然不會趕你出來,越檢查病越多,這個垃圾保安最少要賠4萬塊錢以上出來!只有賠錢才能讓這垃圾人物肉疼,而且如果不接受和解的話可能有1年牢獄之災!!還要求他道歉個毛,等他道歉個毛,直接他過來跪著求你了。。。

不是說我碰瓷,心毒,惡人自有惡人磨啊,你這次不把他搞肉疼,下次保不準那個老實人又倒黴,況且還只是7歲小孩就遭如此毒手,可見此人心胸之狹隘!!!!

這樣搞或者說這樣教孩子搞並不是醜事,畢竟他們錯在先,你能做初一,我為什麼不能做十五?



弈嘫struggle


每個小區的保安都是經過培訓的,他們的責任就是保證小區的安全,維護業主的利益!不能和業主發生衝突!

報道里的主人公從年齡上講,他已經開始接觸學校,接受學校裡的知識了,應該懂得聽大人說的話了,故事裡的小男孩是因為阻礙了小區內交通,處於安全,保安把他帶到保安室教育!在這裡,我覺得作為保安,第一時間應該告訴小男孩的家長,家長對症下藥,認真開導。因為這個年齡的小孩對於好壞可以分得清,這位保安是不是威風耍過頭了?



大人們總是想在小孩面前立威風,對於一個陌生人來說,這個小孩也是從心底裡抗拒的,小孩對保安頂撞、踩腳也是激怒了保安,但我們忽略了,保安可是成年人,會三思而後行,對於這麼點小孩,他再淘氣,也不應該下重手,如果說是因為腳疼而引起的條件反射,掌摑一下還沒反應嗎?難道你自己的手不疼嗎?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小孩,小孩淘氣是正常,如果需要教育的時候,請用妥善、正確的方法,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得不償失!!


儞烻赮錁庅


這個保安是土匪還是保安!

我看像土匪!

必須報警,追究責任,要求道歉,讓他賠償,有犯罪嫌疑一定重判,一追到底。


保安職責是什麼?是保衛業主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怎麼對業主動起手來了。還是一個7歲的小業主。這個保安到底是怎麼想的,不知道打人是違法犯罪麼?更何況對方僅僅是個7歲的孩子。

業主家一個老人帶著一個7歲的孩子,不知是怎麼惹著保安了,據說是7歲孩子摸著保安的腳了,沒看到監控視頻,保安公司不給提供,說是沒有監控,保安衝上去就狠狠的打了孩子一巴掌!

孩子媽媽趕到後,看到孩子臉腫著,嘴角流血,趕緊帶到醫院去看,好在沒有傷的不是特別厲害,沒有傷到孩子耳朵,應該沒有後遺症。業主找到保安公司要說法,保安公司百般抵賴,說沒有監控,說這個保安腳有傷。



這個保安腳要伸出去多長啊,才能讓一個7歲的孩子摸著自己的腳。據說保安被摸著腳以後,當即發怒,追出去狠狠打了孩子一巴掌。還說保安是本能反應要打孩子。保安跑出去的時候看來腳不疼了,還能跑的那麼快!反正現在保安公司不給看錄像,保安公司說門口沒有監控。具體情況沒有錄像也就不得而知。

但是從常理來說,保安絕對是不對的,絕對不應該狠狠的扇孩子的臉。再說孩子有問題,也不能打孩子!如果孩子鑑定有傷,保安就有傷害罪的嫌疑了!

必須報警!必須給孩子討回公道!現在媒體已經介入了,應該儘快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此事,一定要讓傷害孩子的保安付出代價。讓他以後絕不敢再傷害孩子。也讓孩子受傷的心靈受到撫慰,讓孩子心理上能夠不留下陰影,能夠健康快樂成長!

一定報警,對這個保安追究責任,涉嫌傷害罪一定嚴懲!並且物業公司和保安必須要賠償孩子醫藥費等損失。讓這個保安以後再不敢對孩子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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