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检察院与区政府法制办会签文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恩阳区检察院与区政府法制办会签文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恩阳区检察院与区政府法制办会签文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深化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近日,恩阳区检察院与恩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签了巴中市首个行政执法监督文件——《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制度上层面上实现了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检察监督。

恩阳区检察院与区政府法制办会签文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细则》的具体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规定执法监督工作原则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时,不得无故干涉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常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建立通报移送机制

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建立相互通报机制,明确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同办理机制。

3创新执法监督方式

区检察院主动加强同区人民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接入区人民政府“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全程、实时和适时监督。

4制定检察建议落实制度

区对检察建议的作出、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和落实等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共同研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及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具体事项,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实施本意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文稿|陈正洪

审核|胡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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