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在南城街頭小巷穿行看似實用的遮陽傘摩托車和電動車,殊不知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釀成的後果極其嚴重,一把遮陽傘所帶來的危害不僅會造成人員自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還嚴重威脅和影響到其他人員的出行安全。

針對這一突出的交通安全隱患,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摩托車、電動車因加裝遮陽傘引發的交通事故。南城公安交警將持續化、常態化重點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專項整治行動。依法依規進行整治,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起、處罰一起。

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6月19日下午15時,南城大隊統一開展摩托車和電動車遮陽傘整治行動並邀請南城電視臺記者跟蹤報道。此次行動出動警力60人、警車10輛,分成三個組在盱江大道、建昌大道、體育西路對停在人行道上停放的摩托車、電動車安裝遮陽傘的進行拆除,對當時駕駛員或車主進行宣傳教育。對拆除的傘進行集中收繳,統一銷燬,有力震懾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的交通違法行為,形成嚴查嚴處的高壓態勢。

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截止目前,三個組歷時兩個小時共收繳200餘輛,教育車主100餘人,散發宣傳資料500餘份。

非法加裝遮陽傘有哪些危害

1、加裝遮陽傘,遮擋了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的部分視線,在轉彎的時候後視鏡內看不清楚車後情況。

2、改變了摩托車電動車原有的結構,改變了行駛中的風阻係數,易導致摩托車電動車“飄來飄去”,駕駛員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車平衡而發生事故。

3、遮陽傘加裝在摩托車電動車前部,無疑是一把“利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由於慣性,這把“利劍”很容易刺傷駕駛員的心臟或者頸部。

4、在發生交通事故時,限制了駕駛員跳車脫險的空間,增加了傷亡幾率。並且由於高度、寬度的增加極易影響和造成其他出行人員的傷害。

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摩托車、電動車安裝遮陽傘是否屬於"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三項和第七十一條之規定: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物有明確規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過1.5 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過 0.3米。

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非法加裝遮陽傘要接受什麼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和《江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條、八十七條之規定:對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的交通違法予以現場收繳、拆除並依規進行處罰。

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南城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需要每位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駕駛電動車、摩托車非法加裝遮陽傘、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陋習看似小事,恰恰容易引發事故,造成傷害。希望大家向不文明交通陋習說不,自覺養成安全文明出行習慣,遠離交通事故!堅決抵制加裝遮陽傘。

千萬不要為了提高"涼爽指數"而降低了"安全係數",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南城交警重拳出擊整治遮陽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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