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依法训诫散布煽动性言论网民

8月3日,镇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微信群里传播煽动性言论,随后镇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发布煽动性言论的杨某传唤至镇远县公安局。据杨某供认,其利用手机微信,编辑煽动性言论并陆续在“的哥打黑”、“镇远的哥群”、“名城出租车公司”等微信群里传播。信息内容为:“镇远人,公安局集合了。*************。出租车司机们,帮帮忙,开着车子来公安局,法不治众。帮帮忙。只为讨镇远人一个公道。”杨某发布的煽动性言论,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经查,杨某并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鉴于其认错态度好,且造成的影响较小,并表示今后将不再发布、转播此类言论,镇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镇远:依法训诫散布煽动性言论网民

民警对杨某进行询问

镇远:依法训诫散布煽动性言论网民

训诫书

网警提醒:利用网络平台传播煽动性言论属于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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