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交警依法集中銷毀102台報廢車輛

防城交警依法集中销毁102台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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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交警依法集中销毁102台报废车辆

為進一步加強報廢車輛源頭管理,防止報廢機動車輛重新流入社會,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8月9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防城大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要求,依法對超過規定處理期限、公告期滿無人認領的102輛(99臺摩托車、3臺電動車)報廢車輛進行集中拆解、銷燬、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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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銷燬的車輛都是民警在執勤執法或交通事故處理中依法查扣的車輛,且駕駛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規定期限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在依法提前公告3個月後仍未有人前來認領的車輛。在銷燬過程中,民警仔細對照涉案車輛管理臺賬,核對和確認車輛具體信息,並對銷燬過程進行嚴格監督,避免問題車輛再次流入社會,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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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防城大隊將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為契機,繼續採取強有力措施,嚴厲打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拼裝車和報廢車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臺查扣一臺,嚴肅處理,決不手軟,形成全方位強大的整治態勢,徹底消除報廢車上路的安全隱患,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圖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防城大隊

審核|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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