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是魔鬼!」朝陽一業主毆打小區保安致傷殘 最後……

2016年6月,朝陽某小區業主小張和小王開車回家,在行駛到小區南區東門處,二人因開車進出小區大門問題與本小區保安發生爭執。小張和小王一氣之下,動手打了保安。

此時,小區保安的姐夫來找他,恰巧看到保安被倆業主毆打。為了保護妻弟,保安的姐夫上前毆打小張。之後,雙方相互毆打。此次毆打事件造成小區保安左手受傷,後保安被送往醫院治療。醫院為保安做出診斷:左手拇指基底骨折。

第二天,朝陽市公安局北塔分局以毆打他人為案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小張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同日,朝陽市公安局北塔分局以毆打他人為案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小區保安的姐夫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小區保安、業主小張、小王對賠償金額協商未果,故訴至法院。

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通過朝陽市兩家司法鑑定中心作出鑑定意見,均為小區保安傷殘等級為十級。法院認為,原告小區保安對矛盾激化也存在過錯,故原告小區保安應承擔30%的責任,被告小張、小王承擔70%的責任。判決小張、小王賠償原告總計人民幣52023元。

法院判決後,被執行人未如期履行法律義務,小區保安沒有收到賠償款,因此,該案原告小區保安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法院依職權查找了被執行人商業銀行、互聯網銀行、證券、車輛等財產情況,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被執行人一直下落不明。

日前,雙塔區人民法院嚴厲打擊執行案件中當事人有能力履行但抗拒履行、逃避履行的行為,聯動朝陽市公安局,對有能力履行義務但隱匿財產,試圖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開展布控措施。法院收到公安機關提供的被執行人住宿信息後,馬上啟動應急預警,出動共計5名執行幹警及時展開執行行動。執行幹警到達旅館後,成功控制了被執行人小王,並將其帶回法院進行詢問。在詢問過程中,小王表示自己隱匿了財產,同意按判決書的內容履行法律義務,並於當天將該案款項全部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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