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00萬、挪用600萬!通州檢察依法逮捕劉國防(正處級)!

受賄100萬、挪用600萬!通州檢察依法逮捕劉國防(正處級)!

受賄100萬、挪用600萬!通州檢察依法逮捕劉國防(正處級)!

近日,北京通州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公司原經理劉國防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北京市通州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8月10日,北青社區報(ID:tongzhoushequbao)記者從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依法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對犯罪嫌疑人劉國防作出逮捕決定。

據查,2014年至2016年初,劉國防利用擔任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公司經理的職務便利,為其兄劉某某承攬工程提供幫助,收受劉某某人民幣100萬元。

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劉國防利用擔任北京通州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經理,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公司經理的職務便利,私自挪用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600萬元供王某某使用。

逮捕後,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將對該案進行起訴審查。

文/北青社區報通州分社 記者 張燕飛

受賄100萬、挪用600萬!通州檢察依法逮捕劉國防(正處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