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播報」滁州中院迅速學習貫徹董開軍院長批示精神

「信息播报」滁州中院迅速学习贯彻董开军院长批示精神

8月1日,省高院董開軍院長在《安徽法院簡報•“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每日快報》第50期刊載的《滁州、安慶中院反映房屋騰退執行案件存在“四難”》上作出重要批示精神,對此,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迅速組織傳達學習批示精神,並要求從四個方面貫徹落實。

一是精準對標對錶,加快補齊短板。全面對標最高法院執行考核指標和“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緊盯“3個90%”和“四個基本”的工作目標不放鬆,進一步突出重點工作和相應時間節點,抓細抓實,積極探索、推行委託審計調查、委託律師調查、懸賞舉報等制度,拓寬被執行財產發現渠道,對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實行精準攻堅,提升案件執結到位率。

二是完善聯動機制,強化工作合力。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攻堅克難的根本保障,緊緊依靠黨委領導,推動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常態化工作機制,重視聯動各方力量資源,針對房屋騰退等“骨頭案”加大與基層社區、房管、工商、電力、供水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協調,匯聚多方力量,形成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強大合力。

三是強化審執銜接配合。進一步優化立、審、執、訪溝通協調機制,對涉及使用房屋等財產作為擔保的債權糾紛,在審理階段要及時做好訴訟保全、認真查明房屋等財產權屬、租賃和使用等情況,載明當事人詳細信息,確保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的可執行性。對於涉及房屋騰退等難度較大執行案件,執行法官要及時與審判法官溝通,找準癥結,做好當事人思想疏導工作。

四是強化執行監督規範執行行為。針對重大、疑難、複雜執行難案,特別是涉及面廣、信訪隱患較大的執行“骨頭案”,進行風險評估,提前制定預案,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見證、監督執行,凡是涉及到房屋騰退案件執行的,全部引入公證程序,邀請公證人員對騰退現場、物品登記等進行公證,確保執行行為規範有序。

「信息播报」滁州中院迅速学习贯彻董开军院长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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