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在《人民的名義》趙東來局長敢和祁同偉抗衡?

QAQ7886


在解答這道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了解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告知的是《人民的名義》只是一部影視作品,而趙東來、祁同偉則是這部劇裡主要的角色之一。接下來,來簡單介紹一下這部電視劇中的兩個關鍵人物~

趙東來:漢東省京州市公安局局長,理論上他的個人行政級別是副廳級。但是劇中的京州市是發達城市,或以副省級城市為背景,如果是這樣的話他的個人職務有望達到正廳級別。


資料圖為影視劇《人民的名義》

的劇照,圖片為劇中主角之一的漢東省省會京州市公安局局長趙東來。

祁同偉:漢東省公安廳廳長,正在爭取副省長職務的過程中。祁同偉同志是全省公安系統的頭號負責人,各地市公安局及分支機構均歸屬於其領導。

我認為趙東來並非敢於與祁同偉對抗,而是履行職責和公民責任。祁同偉因為違法亂紀的蛛絲馬跡被趙東來發現,才不得已鋌而走險給人一種“以下犯上”的錯覺。


資料圖為影視劇《人民的名義》劇照,左邊的是以“秘書幫”幫主所著稱的漢東省委常委、省會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右邊的是以“漢大幫”創始人所著稱的漢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漢大幫是指漢東大學政法系出身的教授及其學生組成,部分學生雖然出自該校政法系,並非其盟友。
這兩人是漢東省兩大陣營的巔峰人物,趙東來、祁同偉分屬一邊。

要知道他們兩個人都是漢東省公安系統的楷模,都具備最基本的偵查能力。祁同偉和趙東來雖然同處於一個堡壘之下,卻分屬於兩個不同的陣營,代表著更深遠的意義,而不是兩個人之間的鬥爭。


民間查訪專員


省廳廳長職位高於市局局長,在局長任免上需要廳長的意見,但是也只是意見在不破壞班子和諧下大家會尊重廳長意見但是也就是意見而已。實權上局長對下面的分局等局長几乎有任免權如果局長掌握了市局常委會的前提下。而分局局長還到不了省管幹部層面,也就是是市局局長給你面子叫你領導不給你面子就可以叫老祁。市局手下人多而且省廳就在人家市局地盤上很多時候不配合省廳那麼祁一點辦法也沒有隻能告狀,但是告狀在官場說明你無能,


popo30369000


趙東來是省會城市的公安局長,一般情況他就是個正處級幹部,不過通常省會城市公安局長一般高配省廳的副廳長,這是在京州是一般省會的情況。那麼如果京州市是副省級的城市,那麼趙東來就會立地成為副廳級的省會城市公安局長,如果他在高配一個省廳的副廳長或者京州市的副市長(類似於祁同偉升副省長)那麼他就是正廳級的公安局長,還是有些能量的,完全不虛祁同偉的。


J文西


這個肯定,因為趙東來上級李達康高於祁同偉。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市省書記是副部級,是高於祁同偉的。趙東來級別也只比祁同偉低半級,起碼副廳級。雖然業務上受省廳領導,但人事上受市委領導安排,經費也是受李達康市委劃拔。還有很重要一條,李達康是省委常委,廳級幹部任免是省委常委會討論的,祁同偉是沒有資格參加常委會的,但李達康是有資格的。所以,趙東來敢懟祁同偉,但必須聽從李達康安排。


陳嚴


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組成部門之一,公安機關接受雙重領導。在組織人事等重大工作上接受當地黨委政府領導,如李達康作為市委書記,當然能夠指揮趙東來。另一方面,在具體業務工作上必須接受上級公安機關領導,如祁同偉。一般而言,公安廳長和地級市委書記同級,這是一種中國式政治平衡的智慧,但李達康真正的主要職務是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只是他的兼職,作為副部級的省委主要領導人之一,他當然可以無視正廳級的祁同偉了。


ltlalt


組織法規定:公安是雙重領導體制,受地方黨委和政府還有上級公安領導。雖然都是領導,但是有側重,人事和財物歸地方黨委管,上級公安只是業務領導。雖然組織法有規定,下級公安機關的主要領導的人事任免,需經上級公安機關同意再報組織部任免,一般都是上級黨委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同意只是形式。在電視劇中,祁同偉跟李達康相比,明顯李達康在幹部任免話語權要大,祁只是一般正廳級還在追求未進常委的副省長,而李則是省委常委,副省級幹部,在廳級幹部的任用上,李有投票權。何況李還是京州市委書記,京州市一切人和事,李有拍板權,黨領導一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