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涉嫌超限被執法人員鎖路邊,摩托車撞上駕駛員死亡,誰擔責?

重慶晚報慢新聞 2018-08-09 21:15:46

貨車駕駛員因涉嫌超限運輸,被交通執法人員鎖車,車輛長時間鎖在未劃定停車線的路邊後引發交通事故,那麼,交通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是否存在過錯?8月9日,渝北法院發佈2013~2017年該院行政審判白皮書,併發布行政訴訟典型案例,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貨車涉嫌超限被執法人員鎖路邊,摩托車撞上駕駛員死亡,誰擔責?

貨車涉嫌超限運輸

被執法人員鎖路邊

錢某是周某聘請的貨車駕駛員,受周某指派,錢某駕駛貨車於凌晨0點多經過合川區國道212線某路段時,因涉嫌超限運輸,被合川區交通行政執法路政支隊工作人員攔停,要求其接受檢查。

錢某拒不出示證件,並拒絕將車開至超限檢查站進行過磅。於是,執法人員便用鎖車器將該車鎖在路邊,隨後便離開了現場。

摩托車撞上貨車

駕駛員當場死亡

當天晚上8點左右,曹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該路段時,撞上停放於道路右側的該輛貨車,曹某當場死亡,兩車部分損害,事故發生時,錢某在貨車內。次日上午,貨車被解鎖,經過稱重,貨車總重量為55.9噸。

此後,合川區交警支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曹某醉酒駕駛摩托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錢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合川區交通行政執法路政支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後,曹某家屬提起民事訴訟,法院認定曹某對這起交通事故承擔主要責任,錢某承擔次要責任,合川區交通行政執法路政支隊不承擔責任。

未妥善處置貨車

法院認定行政行為違法

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該路政支隊扣車並將車鎖在路邊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路政支隊對周某的貨車所實施的扣車並將車鎖在路邊的行為是否合法。

法院審理認為,該路政支隊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周某車輛涉嫌超限行駛,在駕駛員不配合接受檢查的情況下,採取行政強制措施進行鎖車予以暫時控制,並無不當。但是,路政支隊作為公路管理部門,應當更清楚路邊長時間停車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應當對周某車輛進行依法妥善處置,其長時間將車輛鎖在未劃定停車線的路邊並造成交通事故,處置行為明顯欠妥。

因鎖車、扣車行為不具有可撤銷內容,法院認定路政支隊的行政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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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等

是行政糾紛高發領域

渝北法院相關人士介紹,從案件領域看,2013~2017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行政等領域仍是行政糾紛高發領域。

“其中,事實認定不清、主要證據不足,成為行政機關敗訴的主因。”該人士介紹,從渝北院審理的案件情況看,2013~2017年,因此類情況敗訴的案件佔全部敗訴案件的38.12%。具體表現為:證據單一,無法形成有效證據鏈;主要證據之間載明的事實相互矛盾,未能排除合理懷疑;證據形式不合法,無法證明案件事實等。

為促進依法行政,《白皮書》也提出相應建議,如提高行政機關應訴能力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規範行政執法,確保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及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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