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些口徑相同的槍,卻無法使用相同的子彈?

廢土少年


我們來舉個例子。如下圖,兩種子彈都是7.62口徑的子彈。



很顯然各個尺寸都不一樣,上邊的那款比較大,是7.62x39mm,常見的AK使用的就是這樣尺寸的彈藥。而下邊的是7.62x54mm步槍彈,這款是莫辛納甘用的。這兩款子彈尺寸不同,膛壓也不同,顯然莫辛納甘的子彈是塞不進AK的。

最近比較火的Kar 98K,則使用7.92x57mm的子彈,和上邊AK莫辛納甘都不通用,所以不要被遊戲誤導了。7.92x57mm如下圖所示,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對比上邊倆。


所以槍械口徑相同,並不一定能使用這樣口徑的子彈。雖然統一彈藥是一個大趨勢,但是由於侵徹力,停止力,達能效應,空腔效應這些要求的不同,子彈在短時間內還沒辦法完全統一。


蛋科夫斯基


子彈,一個穿透力極強的殺傷武器,因為其造價低、殺傷力大等特點運用了上百年。現如今最主要的子彈型號有:5.56mm,7.62mm,12.7mm等,那麼同樣一枚子彈為什麼不能安裝在不同的槍上呢?

其原因如下,不同的槍擁有不同的性能,例如一把M16和M4A1,首先槍管長度的因素,一把M4步槍槍管的長度比M16的短,同樣一發5.56mm的子彈,在M16的發射能量為1800焦耳,而在M4A1的發射能量為1680焦耳,再加上M16和M4A1在槍管內部的花紋也不一樣,子彈的旋轉方式也是不同的,造成的射擊效果也是不同的,而且槍管越長,子彈的加速速度越大,威力越大,雖然不同的步槍用不同的子彈威力看上去可觀,但是其實對槍對人的危害很大,舉個例子,沙鷹的威力可謂是手槍屆的老大,當他使用馬格南左輪的子彈時,由於沙鷹是全封閉的射出的子彈威力遠大於馬格南使用的威力,但是其產生的巨大後坐力導致使用者的肩膀嚴重脫臼,不得不終止試驗進行治療,在戰場上如果僅僅是因為威力大,導致自身受到劇烈打擊,在只命中一名敵人的情況下導致自身失去戰鬥能力是血虧的,所以一般在戰場上在對於子彈的使用時,會在彈藥發放的過程中進行嚴格的配對檢查,以免上述情況的出現。



紫龍防務觀察


口徑相同並不意味這子彈也是相同的,子彈的口徑名稱實際上一種名義口徑。比如著名的7.62x39mm步槍彈和7.62x51mm步槍彈,從名字上看這兩種槍彈口徑是是相同的,但是實際上前者的彈頭實際9.72毫米,後者的彈頭實際直徑是7.82毫米。

即使是彈頭直徑真的相同的彈藥,也不一定通用。比如.308溫徹斯特彈和.300溫徹斯特馬格南彈,雖然這兩種子彈的名義口徑不同,但是實際彈頭最大直徑是相同的,都是0.308英寸(7.82毫米)。但是這兩種子彈並不通用,區別在於其彈殼外形,最基本的彈殼長度,.308溫徹斯特彈長51毫米,.300溫徹斯特馬格南長67毫米。另一個重要的縮肩形狀也不相同,縮肩具有膛內定位的作用,十分重要。還有槍彈的底緣直徑,.308溫徹斯特為12毫米,.300溫徹斯特馬格南為13.5毫米。底緣直徑需要配合槍機的彈底窩,槍彈底緣不相同的彈,一定不能在同一支槍上發射。

還有一個著名的例子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7.7mm槍彈,日本的99式步槍,92式機槍等武器口徑都是7.7毫米,但是99式步槍發射的是99式7.7x58mm無凸緣彈,而92式重機槍發射的是92式7.7x58mm SR半凸緣彈。按照上面所講的底緣直徑不同槍彈就無法混用的道理,99式步槍和92式重機槍的子彈無法混用,即使他們的彈頭最大直徑是一樣的,連彈殼長度都是相同的。事實上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還有一種7.7mm彈,為7.7x58mm R凸緣彈,後勤非常複雜,簡直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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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兵器愛好者


口徑相同不是說彈種一樣,同是7.62口徑的子彈分7.62*39和7.62*51兩種子彈前者為中間威力彈,後者為全威力彈,槍械所能承受的膛壓不同,槍械標註使用中間彈的使用同口徑全威力彈會造成槍械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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