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火箭少女」脫落三人,平台仗勢欺人還是經紀公司白眼狼?

作者 /楨妹、太子

48天后,成軍於《創造101》的偶像女團火箭少女,似乎像火箭般遭遇了“一級脫落”。

獨家|“火箭少女”脫落三人,平臺仗勢欺人還是經紀公司白眼狼?

今天(8月8日)上午,孟美岐、吳宣儀、紫寧背後兩大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和麥銳娛樂聯合發佈聲明,單方面宣佈退團。傍晚時分,“火箭少女101”運營主體周天娛樂駁斥了該聲明,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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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發稿前,孟美岐、吳宣儀的微博名稱依然帶有“火箭少女101”的前綴。但輿論已經一片譁然,吃瓜群眾紛紛戰隊,有diss經紀公司沒有契約精神、吃相難看的;有吐槽退團成員佔據名額的,替沒進團的感到惋惜;以及擔心強者走了這個團未來咋辦的。王思聰在微博上看熱鬧不嫌事大地調侃:“為了能讓楊超越C位出道,騰訊花了好大的功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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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兩家發聲的姿態是因為利益糾紛,計劃結盟反抗平臺共享經紀約的不平等。核心訴求就是以後《創造101》這類選秀節目,只選秀,不簽約。更勁爆的是,有消息稱原本四家公司要解約,另外兩家或許是慫了、被拿下了or另有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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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令人好奇的是,樂華娛樂與騰訊視頻因為孟美岐、吳宣儀二人所屬問題,產生了直接的利益衝突,“撕逼傳聞”時有發生。但像麥銳娛樂這種創業公司,為何寧願得罪騰訊這樣的大公司,也要撕得這麼徹底?未來這些經紀公司真的能組成聯盟,與視頻網站分庭抗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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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團門”始末:

與騰訊撕破臉,能得到什麼?

我們仔細研究了兩份聲明,梳理了雙方核心矛盾和一些有趣的細節。

8月7日傍晚,平臺方臨時發佈了“火箭少女101”8月18日“新專輯發佈會”的活動消息。

今天上午,樂華娛樂、麥銳娛樂發佈聲明稱7日已致函周天娛樂,要求解約。直到傍晚,《創造101》節目組才出來回應,稱上述兩家“驟然”提出解約,言語中透露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畢竟7月底,騰訊視頻剛讓孟美岐參加完“星空演講”,還一口氣把她送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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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撕逼核心”。

樂華的聲明中表示,當初樂華與周天娛樂的合作中,“雙團並行是合作初始就已經達成的共識,合同中對此亦有明確規定”,但執行時被多次拒絕。

而在周天娛樂的回應中,並未明確表示合同是如何簽訂的。只說“周天娛樂擁有11人包括上述3位藝人的獨家經紀權”。此前,騰訊相關負責人也多次強調雙方籤的是“割裂式條約”。

據網上爆料,平臺方臨時出了“增補協議”,樂華拒籤,其CEO杜華甚至直接帶走了藝人。

真相我們暫時無從得知,但從上述兩位藝人屢次改微博認證、11人出道發佈會被延遲、團體活動不見孟美岐、吳宣儀身影等硬性BUG來看,雙方一直在博弈,也許某一方妥協過,但真正的利益矛盾並未解決,且留下了無限隱患。

麥銳要求旗下藝人紫寧解約的理由是,超負荷的不合理工作安排、令其長期忍受傷痛折磨。

這一點,被周天娛樂明確“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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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評價,作為頭部偶像練習生經紀公司,樂華藝人儲備相對豐富,“不和騰訊做大不了和優酷愛奇藝做”。況且,“以孟、吳現在的水平就算不在這個團也沒差,還不如自己單幹。”

但年紀輕輕的創業公司麥銳為何也站隊了?他們有信心能把人氣作品稍落後的紫寧捧紅?

有知情人士爆料,樂華有意聯合麥銳等偶像公司成立一個團體聯盟,共同對抗平臺。其實就是類似工會。核心訴求就是以後《創造101》這類選秀節目,只選秀,不簽約。大家都不籤後面的的總團,或者平行兼顧自己的團,目的是保護自身利益,同時讓業內成為共識。

一位業內人士也補充道,原本樂華和麥銳關係就很好,他們也很有必要把人“拿”回來。

“樂華在準備上市,需要營收和利潤。麥銳剛剛起步,剛拿了新一輪融資,如果想持續推新人的話,肯定要不斷加大投入,但如果人在騰訊那兒,2年內都是7:3分,回款太慢了。”

但如果上述說法成立的話,上市or融資(公司急需賺錢)早該在計劃內,不至於今時今日才猛然醒悟。一種說法認為退出或早有預謀,另一種認為近期發生了突發事件,把人逼急了。

不過,說白了,其實還是討價還價的問題。“經紀公司覺得平臺利益大過天了,在內容(人才)為王的時代,內容方覺得自己才是真霸霸。但平臺認為沒有我,你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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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撕逼,愛奇藝為何對

樂華“雙經紀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撕逼,或許是一個“雙輸”的局面。目前微博上的熱門話題已經被偶練九子、101的偶像甚至導師們佔領,有粉絲擔心接了騰訊視頻《陳情令》的王一博,會不會直接被封殺,還有粉絲認為已經是《偶練》導師的程瀟,又回來和美歧、宣儀組團不公平。

對“火箭少女101”來說,失去了第一名孟美岐、第二名吳宣儀、第七名紫寧這三位實力者,肯定是一種損失。從全民對“楊超越順位C位”的嘲諷和狂歡中,足以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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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樂華、麥銳來說,不管騰訊能不能幫到自己,得罪它們或被封殺,註定失去很多資源。

值得警惕的是,樂華要推女團——“宇宙少女”與騰訊視頻撕逼,此前也曾因為要推男團“樂華七子”與愛奇藝爆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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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龔宇在回應其與樂華的矛盾時,曾表示“在提前設定商業模式、合作模式,甚至編寫合作條款上,我們經驗都不夠豐富。當時是存在不成熟、有漏洞或不明確的。所以以後的合作產生了很多的需要臨時或再次溝通的情況。這個沒關係,這是必然的一個過程。”

他指出,正因為自家公司《偶像練習生》與經紀公司產生矛盾,他們在運營《中國新說唱》時,早早就與71位選手及其背後的經紀公司簽訂了一年的限定代理約。

《中國新說唱》的操作邏輯是,“我們跟每一個人合作不會貪最大。我們需要交易成本低、合作順暢,這個比什麼都關鍵。特別是我們平臺性的公司,需要效率高。”《中國新說唱》製片人陳偉認為,他們與多家經紀公司達成共識的“公道”在於,他們只籤一年。

不過,《中國新說唱》不同於《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他們不需要做團,更省心。

對視頻網站來說,做綜藝和做藝人本身就存在矛盾。尤其在各家競爭白熱化的階段,大家似乎一年內恨不得把男團、女團都做了,導致“一個團只管一兩年,一兩年後又開始推新的團、新的人,以至於大家都恨不得迅速收割短期流量,忽視了作品的質量和團體的長期發展。”

說白了,如果視頻網站做的團沒有團魂沒有作品,且牽扯的經紀公司多,利益分配不均,最終他們都將淪為“快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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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產業聯盟將是未來大勢?

與平臺角力鹿死誰手?

事實上,國內偶像行業雙經紀約的隱患,在兩家平臺歷經幾個月試水期後,終成現實。

或許有人會問,為何此番退團的除了樂華,還有麥銳?作為偶練與101裡的非頭部公司,麥銳此舉頗有些壯士斷腕之感。

據業內人士消息稱,樂華聯合麥銳等偶像公司成立了一個團體聯盟,共同“對抗”平臺。類似於偶像產業工會,核心訴求就是今後“只選秀不簽約”,大家都不籤後面的總團,或者平行兼顧自己的團,目的是讓業內達成共識。

在這個團體聯盟裡,樂華CEO杜華擔任偶像產業協會主席,而麥銳CEO王叢則是秘書長,目前聯盟已經在註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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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若是偶像產業聯盟一旦屬實並正式運作,勢必會面臨兩方挑戰:與平臺的博弈和自身的融合。

要論平臺的博弈,今晚海南周天娛樂公司(騰訊藝人經紀子公司)發表的一紙聲明裡,相當於對各方喊話,“要麼乖乖歸隊,要麼誰都不能用你們”,頗有下封殺令的意思。最終功效如何暫且不表,但樂華及麥銳無疑是被潑了一盆冷水,下一步的舉動更該謹慎。

事實上,無論是愛奇藝對NINE PRECENT“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殘缺雙經紀約,還是騰訊強勢且反覆強調獨家與全權運營火箭少女。運營限定團的關隘在於,雙經紀約只適用於一方遠勝於另一方的情況,或者雙方都能嚴格遵守契約精神。

但現在的情況是,契約精神(幾乎)沒有,平臺又沒到一家獨大的程度。與此同時,平臺與偶像公司都陷入了“我就是王,沒我不行”的假象裡。坦白講,國內偶像行業因為平臺和偶像公司的付出,尤其是今年《偶練》和《火箭101》的大火,獲得了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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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平臺應該擺清楚自己的位置,目前來看,這一切不過只是一個地基,並非王座;另外,偶像公司應該正視自己的造血能力與續航能力,切忌盲目跟風,試圖拿藝人賺快錢。

從節目開播到成團,事件演變到這一步,說到底,已然成為了偶像經紀公司與平臺的博弈。更深層次的理解,就是話事權從屬關係的轉變。由之前公司依仗平臺推紅自家藝人,到平臺依靠公司輸送好苗子,成為新生流量。只要雙方在商業變現上分羹不均,這場角力就不會結束。

至於偶像產業聯盟的自身融合,網娛觀察(ID:wldygc2016)認為,首先成立聯盟這種事,還是得行業老大牽頭,否則也是螳臂當車,難以長久。

就在去年九月,一個名為“中國偶像天團聯盟”的組織成立了,這個天團聯盟由中櫻桃、華體文化、新美星秀等牽頭,去年成立之時已有40多家偶像機構自願加入組織,但唯獨沒有絲芭文化。成立之初他們打算做中國版的《音樂銀行》。但一年過去了,彷彿這個組織並沒有在行業裡留下蹤跡,更別提他們的夢想了。

其次,偶像公司自身融合的結局也是可以預料的,要麼是頭部偶像公司僅存,收編小偶像公司裡的頭部藝人,最終蠶食小公司;抑或幾家頭部偶像公司廝殺,小公司一邊看戲一邊尋找機會,或許還能上位為頭部公司2.0。

此外,粉絲經濟的政策收緊也是公司與平臺博弈的敏感點。尤其自《創造101》決賽集資之後,限秀令的出現,給粉絲經濟監管提供了另一種空間。正如偶像行業倡導的要規範行業規矩,淨化風氣,樂觀來看,政策的監管收緊實則證明偶像行業的影響力已然擴大,從側面也是一種肯定。

那麼,偶像產業聯盟是未來的大趨勢嘛?答案是肯定的。

但誰將掌控主導權,這場博弈的結局,或許會是一種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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