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和馬蓉的婚姻事件備受關注,一直牽扯不清,前段時間還爆出了馬蓉父親派人去撬王寶強家門的鎖的消息。寶強可謂是個第一受害者啊,但是寶強啊,如果是在18年的新政策的籠罩下的話,我估計馬蓉還不敢這麼猖狂~也就沒了這麼多么蛾子了~
從2018年開始婚姻法重新定義了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對於房子、車子等一些重大的財產來源,只要一方購買並登記一方名字的情況,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分割。
那麼大家最關注的淨身出戶又是哪些情況呢?
第一:婚後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的,對於家庭的重擔一概不問,只顧自己這些都屬於婚後暴力。只要是在受理離婚時有足夠的證據那麼另一方則淨身出戶
第二:重婚,婚後沒有和原配離婚的情況下和第三者結婚或者對外宣佈兩人夫妻之實的,不僅淨身出戶甚至還要面對刑事責任。
第三:雙方有婚後協議,在協議中寫明有過錯將自己獨自承擔,財產留給對方。但是前提是要有法律效力的,符合規定,沒有違反基本的原則底線。
第四:如果一方有明確的轉移、轉賣、毀壞和隱藏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行為,淨身出戶是避免不掉的
寶強啊,心疼你一下,這樣堅實可靠的法律大靠山你沒靠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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