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開始,社會保險費全面由稅務征繳,或將杜絕少繳、漏繳現象

2019年開始,社會保險費全面由稅務徵繳,或將杜絕少繳、漏繳現象

近期,一則消息引起了廣大HR甚至勞動者的廣泛關注。從2019年1月開始,社保費全部由稅務部門徵收(全國部分地區已經實施)。以前稅務部門主要負責徵稅,而社會保險費由社保部門徵收。這個時候往往會出現兩個基數,一個是員工的徵稅基數,另一個是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部分單位為了降低用工成本,沒有如實申報員工的社保基數,那麼單位可以減少社保費支出。對於員工來說,雖然現在也可以領取到更多的收入,但以後的待遇特別是養老待遇將會受到影響。

2019年開始,社會保險費全面由稅務徵繳,或將杜絕少繳、漏繳現象

社保由稅務部門徵繳後,稅務部門將會全部掌握關於員工的收入水平和社保基數,這樣一來,單位想要少繳社保費的操作,難度將會大大增加。很有可能用人單位必須全部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但是在日常管理中,我們也發現,一部分員工是希望單位足額繳費的,但也有一部分員工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員工,希望單位少交甚至不要交社會保險費。我也見到過有的員工面試的時候就提出,希望不要單位交社保費。有的單位甚至和員工之間做了書面約定。內容大意為員工主動要求不繳納社保費,所有責任由員工承擔,而與用人單位無關。

2019年開始,社會保險費全面由稅務徵繳,或將杜絕少繳、漏繳現象

然而,目前關於是否繳納社保費的問題,是不容商量的。社會保險費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都必須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那麼。各位親愛的讀者,您是喜還是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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