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貨車成「禍」車,吉安交警在行動!

為嚴格控制大型貨運車輛進入中心城區,有效遏制運輸渣土、混泥土等大型車輛超限超載、不按交通信號通行、強超強會、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現象,確保城區道路秩序良好,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吉安交警決定對大貨車進城及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專項整治,拒絕將貨車變為“禍車”。

整治目標

重點違法行為

大貨車未辦理通行證違反禁令進入中心城區、不按交通信號通行,強超強會,超速行駛,故意汙損、遮擋或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放大字號不清,假(套)牌假證,超限超載,遺灑、飄撒載運物等違法行為。

重點車輛

重型機械車、渣土車、商砼車等大型貨車。

整治措施

01 一、嚴把通行證關,抓嚴源頭

辦理通行證條件

1.運輸鮮活產品、蔬菜瓜果的貨運車輛和一次性進城裝卸貨物的貨運車輛;

2.水、電、氣、油、郵等公共生活服務類貨運車輛;

3.中心城區重點城建、工程、建材、餘土等貨運車輛。

車輛辦理要求

1.車輛無交通違法記錄狀態顯示正常;

2.無改裝車輛符合註冊登記數據;

3.數字清晰懸掛位置符合規定;

4.車輛安裝高清行車記錄儀並工作正常,車輛所屬公司需要提供車輛GPS監管賬號密碼;

5.在辦理通行證的同時,所屬公司需承諾不闖紅燈、不遮擋號牌、不汙損號牌、不超速超載、不飄灑裝載物等。

車輛有如下行為的,禁止辦理通行證

1.自8月1日起,車輛有1次闖紅燈或涉牌記錄,車隊共有3起上述違法行為的,整個車隊不得辦理;

2.被市民舉報有闖紅燈、涉牌違法、鳴喇叭記錄之一的,經查證屬實的,收回通行證,並且該車今後不得辦理通行證;

3.不配合交警執法,強行闖卡的車輛及所屬車隊,不得辦理。

不讓貨車成“禍”車,吉安交警在行動!

02 二、強化路面整治,持續發力

吉安交警將持續派出執法分隊不定期交叉執法,嚴查重型機械車、工程車闖禁行等交通違法,對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要一律從重處罰,上限處理。

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

對符合扣車條件的一律採取扣車強制措施。

不讓貨車成“禍”車,吉安交警在行動!

不讓貨車成“禍”車,吉安交警在行動!

03 三、加強視頻巡查,織牢天網

支隊進一步充實指揮中心力量,充分利用監控卡口開展查緝布控,加大對大貨車闖中心城區禁行監控系統調度力度,嚴查渣土工程車故意躲避交警執法,嚴查平峰時期或非工作時段違法上路等,精準打擊交通違法行為。

所以,不要以為路上沒有交警就可以“悄悄”違法,這就大錯特錯了!

不讓貨車成“禍”車,吉安交警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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