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10几岁的青春少年,

原本该在最美好的年纪,

坐在洒满阳光的教室读书学习,

然而他们,

却过早的步入了不该进入的世界……

「以案释法」“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小Z是一名00后,青春的年纪,本应是一名阳光少年,却纹了一整条手臂的纹身,打满了夸张的耳洞。现如今,他不是坐在教室里为考试发愁,却因即将面临刑事处罚而惴惴不安。小Z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以案释法」“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案件详情

我接受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小Z的辩护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给小Z做会见笔录的时候,我问一句他答一句,声音细小如蚊,一直低头看着地面。

我向他了解案件发生的始末,告诉他开庭审理的流程。他说他知道和这么小的女生发生性关系是不对的,但始终觉得女生当时是同意发生性行为的,为何现在说他是强奸,被强奸一方不都是被迫的吗?我向他解释,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无论其本人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即构成强奸罪。在事发之前,你就知道受害人仅有13周岁,但没有经受住诱惑,一时冲动发生了性行为,因此构成强奸罪。

听了我的分析,眼前的他尽管打扮的十分“社会”,却也掩盖不住心里的不安与后悔,我告诉他庭审时我会尽力辩护的,他点点头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以案释法」“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开庭时,小Z当庭表示悔罪认罪,我从小Z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补偿情节且取得谅解,受害人不仅同意和小Z发生性行为,甚至非常主动,自行褪去衣物等细节方面为其辩护,最终法庭采纳了我的意见,小Z因犯强奸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说法

本案虽已告终,但是对于案件中的两位当事人,我心中五味杂呈。近年来,幼女被性侵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直呈高发态势,频频见诸报端,社会影响恶劣。虽然我国立法上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多部法律及司法意见,但也未能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犯罪及未成年被性侵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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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小Z在读小学的时候,父母就因双方感情不和离婚。父母双方从此对小Z不顾不问,小Z实际上是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因从小缺乏管教,小Z初中毕业之后就不再继续上学,长期与社会上闲杂人员在一起,目无法纪,多次参与打架斗殴,频频出入公安机关,本案案发时尚不满17周岁。本案中的另一名当事人即受害人小Y,仅有13周岁,却多次同意与多名男性发生性关系毫无后悔之心,觉得一切都无所谓,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想法,多么可怕,可悲。

「以案释法」“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本案发生在小Y离家出走期间,小Z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若是他们的父母能给与更多的爱与关心,帮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若是学校老师能对其进行有效的青春期性教育,若是我们的社会能够给未成年人营造更好的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那么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以案释法」“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内容来源 | 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叶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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