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獨立功能(劃分依據)的抽象(只有抽象了,他才能被廣泛調用)的代碼集合(對語句的封裝)。
2 .方法定義的格式如下圖:
當方法的定義好之後,就要去調用,只有調用才能生效,那麼方法怎麼調用呢?,主要分為兩類:
1)方法使用static修飾:此時我們使用【方法所在類的名稱.方法名(參數)】來調用。
2)方法沒有使用static修飾:此時我們得使方法所在類的對象來調用;
3.方法定義的位置
1)在類中定義,在JAVA中最小的程序單元是類
2)方法定義在其他方法之外,方法和方法是兄弟關係
3)方法定義的先後順序不影響,影響的是調用的問題。
範例:感受一下使用方法和不使用方法的區別
不使用方法代碼如下:
運行結果如下:
在上圖中的200行 代碼是是假設的,在上述的代碼中多次重複了共同的200行代碼,代碼的重複不符合開發的DRY原則,重複意味著維護成本的增加。
下面我們使用方法將重複的代碼抽象成方法:
運行結果如下:
在這邊假如你定義方法的時候沒有使用static修飾符,就會報如下的錯誤:
意思就是無法從靜態上下文中引用非靜態的方法,也就是說靜態方法無法調用非靜態方法,在這裡補充一點,print()方法由主方法調用,而main方法由虛擬機來調用,主方法是程序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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