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該怎麼改革?

無腳鳥185741660


根據2014年5月公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結合2011年4月發佈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我個人認為,事業單位改革己箭在弦上。

我國事業單位太多了,據報載,事業單位總數超過100萬以上、工作人員有4000餘萬人,很多地區財政不堪重負。

更重要的是,從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來看,有行政職能、公益服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類別。其中生產經營類中有部分單位和企業幾無差別,就如您提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屬於經營活動類別,因此,我認為轉企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整體轉企,很多人擔心自己的事業編怎麼辦?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的過往待遇如何保障?以前的鐵飯碗怎麼辦?

由於沒有太明確的政策及實施辦法,只能根據情況進行分析。我個人倒認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改企不會一刀切,企業性質改變但不影響人員身份。

舉個例子說吧,2014年10月份推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為了防止新舊制度間銜接出現問題,所以會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過渡政策的辦法。即,新老劃斷。

也許,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轉企業後,會採用類似的辦法。如:原來的事業編制不變,而新進人員則為企業編制,反正退休時完全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待改制後這批單位的老人全部退休後,就真正不存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了,由時間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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