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河南四名考生高考成績與平時出入太大,而質疑成績被調包這件事?

逸群爸爸


發生在河南的這起所謂的高考答案調包事件究竟是“合理懷疑”還是“無中生有”,相信到目前為止不少人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就在這兩天,備受公眾關注的該起事件又有了新的進展。其一是河南招辦以系統內部公開信的方式進行了回應。其二是涉事考生之一的信陽李某確認了答題卡上的筆跡出自其本人,排除了調包可能。

河南招辦在信中稱答題卡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與所貼條形碼信息完全一致,四科答題卡字跡一致,確認系考生本人所答,成績準確無誤。

從上述回應的核心內容來看,河南招辦的回應還是相對很有底氣的,而這種底氣的來源很有可能真是他們所複查過的考生試卷。在紀檢監察部門宣佈已經介入調查的情況下,招辦的發聲必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畢竟今日之花必是明日之果,弄虛作假的後果等於是罪上加罪!

不過對於招辦的這份回應事實上不少公眾並不買賬,其原因在於大家沒有見到涉事考生的具體考卷,正所謂“口說無憑”,有理更得有據。

這種質疑不能說毫無道理,但是實際上的操作性並不強,因為即便是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行為也不可能完全面向所有的大眾。於是乎,河南招辦採取了一個折中的辦法,讓考生自己查閱自己的考卷與答題卡。

信陽考生李某在見到了自己的試卷與答題卡後已經確人了筆跡,由此針對他個人的調包說便不能成立,之前的說辭很明顯已經可以確定為謊言。

涉事的考生中除卻了這位信陽的李某還有商丘考生餘某、洛陽考生楊某,以及鄭州考生蘇某,三人同樣都對自己的高考成績有所質疑。與李某不同的是另外三人除了通過正常的途徑進行申訴外,還已經向各自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了案,而警方則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進行了受案。

李某如今承認了筆跡否定了調包,其行為或許可以得到公眾的諒解,能夠全身而退。而已經報案的那三位如果最終被證實調包之說純碎是無中生有,那麼其行為已經涉嫌謊報警情,屬於典型的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於他們而言,即便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法律恐怕也只有硬著頭皮沿著現有的道路繼續走下去了,因為輿論的壓力不允許他們後退一步。輿論是一把雙刃劍,你想要利用它的同時也可能會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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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已經關注好幾天了,我有幾個觀點需要闡述一下。

一是,省高招辦出示了四位考生的會考成績,我覺得這是顧左右而言他,會考成績反映的還是高中前兩年的學習成果,別忘了,還有高三一年的學習時間,這一年的成績可能會發生翻天地府的變化,以我自己為例,我會考成績五門不及格(總共是九門)。我的第一年高考成績語文100多點,數學96,英語79,大綜合212分好像,總共491分。這成績不算優秀,但對比會考五門不及格,是不是進步神速!491分在河南當年只能上大專。於是選擇復讀,03年又考了一年,如果大家有心的話,應該知道03年的數學是很難的,好多女生考完數學都是哭著出的考場。我的數學還考了97分,語文106好像,英語109,大綜合250多分。總分考了561分,差重點線11分。這些是我會考五門沒過的情況下兩次的高考分數。

第二點就是,公佈考生試卷難道很難嗎?尤其是大眾如此質疑的情況下更應該第一時間公佈考卷和答題卡。而不是發一些空洞洞的聲明。

第三,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如果還是和稀泥,負面影響還是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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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河南招生辦對外公開的一封信,裡面提到了幾個要點我給大家分析一下:

1.從今年7月份開始,考生家長蘇某、楊某就以公職人員身份,聯名另外兩名家長在網上實名發帖,質疑考生答題卡被調包的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蘇先生能拿到他女兒的考試考題試卷。

2.根據他們幾名家長的反映,省招生辦反覆落實,調查的結果為:答題卡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所貼的條形碼完全一致,四科答題卡字跡一致,確認是考生本人所答案,成績準確無誤,核實的結果也以書面形式通知了考生以及家長。但是呢,考生家長還是不相信。

3.所以,家長選擇了公開實名舉報,希望徹底調查此事,現在已經進入了調查階段,調查結果會根據上級要求向社會公佈。

這是河南招生辦對外公開的一封信,其實從這封信裡面可以看出,這件事確定是考生說謊了,但是家長們不相信招生辦的調查,他們願意相信自己孩子所說的話。所以,現在只能讓調查結果說話。

而從目前蘇先生和盧女士提供的證據來看,蘇先生的女兒說作文不是她寫的,題目也不是她寫的,但是從筆跡上來看,基本為同一人所為。我們現在靜待結果就行。目前事情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只能到時候公開幾名考生的答題試卷和答題卡了,這樣真相一目瞭然。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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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與平時成績出入太大而質疑被調包:因果不成立

平時的考題和高考題是不同,具體有哪些不同呢?

雖然都說有4個區別,但我覺得最主要的是這兩點:

1、出題人不一樣

我相信大家平時在學校的考試,基本都是本校老師出題的吧,就算的大型的模擬考,出題也只是具有權威性的高中老師。但是高考試題不一樣,高考試題一般是由國內比較有權威的大學老師出的,並且題目的嚴密性和難易程度與平時的考題都不在一個水平上。尤其是作文題,都是緊扣國情或者社會熱點,我相信經歷過高考的人都知道。

圖:網絡

2、目的(性質)不一樣

比如我上高中的時候,我們大三平時的模擬開卷基本都是在考察我們的初高中的知識儲備或者考查學生現階段的學習情況,以便於後面能讓我們查缺補漏並且學習相關的答題技巧。並且每次的模擬卷都會有一定的套路在裡邊,主要是讓我們知道對同一類題目的答法,以及對某類題如何作答更容易得分等等。

而高考題卻沒有固定的套路,但恰恰是因為沒有套路,所以高考題在命題的角度、方法,還是題型上基本每年都在創新,從各地的模擬卷基本押不到真題或者相似的題就可見一般。就像專家說的,高考題是通過“攻擊”學生群體性“軟肋”來突出“選拔性”

圖:網絡

所以,我覺得高考成績與平時成績是不掛鉤的。不過鑑於估分與真分的成績能相差這麼大的,我確實沒見過,或許是我孤陋寡聞了。

那現在既然不是被掉包了,那結果要不就是孩子在說謊,這一次確實考失利了但接受不了;要不就是孩子的平時成績估計有一定的水分在裡面,或者說這並不是平時成績(只是偶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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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網友這麼多回答,我覺得太多網友缺乏科學求證精神,完全通過臆想去判斷一件事,而且罔顧事實證據!偏聽偏信去選擇相信考生,認為學生不會說謊,真是可笑,現在九年義務教育普及多少年了,大部分人都上過學,難道你在學校的時候沒撒過謊嗎?

我認為綜合省教育廳給出的數據,這四個考生平時成績基本和高考成績出入不大,都是二百多分的水平,還有一個往屆生,去年也是考了二百一十多,今年240,這是非常合理的成績!

參加過高考的都知道,如果一個考生平時在滿分有750分的卷子只考了214分,相當於100分的卷子只能得30分不到,什麼概念?基本就等於什麼都不會嘛!基本功很差。一些基本的知識點都不懂!這樣的成績再復讀一年也是白費力!

另外對於一個蘇姓考生認為語文試卷作文不是她寫的,我認為更可笑,如果是掉包,我認為蘇同學應該感謝掉包的人,明顯的是那個試卷的作文比她自己默寫下來的所謂的自己真正的作文水平貌似還要高一些,而且兩篇作文筆跡是完全一致的!

試想高考舞弊這種大案這古代查出來是要砍頭的,就是在現代。也是妥妥的刑事案件,如果要做這種事也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如果不認同只能說你智商有限!那麼問題來了,要掉包啊!就是把蘇同學的答題卡和別人的互換,互換之後筆跡字體是一樣的,作文甚至比蘇同學寫的還要好,你覺得有必要嗎?這樣做的話就需要被掉包的這個人筆跡和蘇同學的一樣,有這個可能嗎?再說費那麼大勁弄個五六百分,在河南有意義嗎?

如果有能力做成這件事,我覺得啊,還不如去新疆考試呢,風險低,收益大!

不過肯定還有不少自認為是福爾摩斯的大傻子認為考生沒說謊,那我就沒辦法了,畢竟智商就這樣了,怎麼說他都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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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這其實就是孩子們的一個鬧劇,可能是孩子們沒考好,沒法向家長們交代,就隨口撒了個謊,誰知家長們就認真了,孩子這時候也收不了場了,只能硬著頭皮圓謊。原因有一下幾點。

一,從圖中蘇小妹默寫的作文可看出,雖然兩篇作文題目不一樣,但是字跡卻很像,本人雖不才,但從默寫的作文看,蘇小妹的語文水平是真不咋滴,真不像能考627分的樣子。

二,調換答題卡,風險大,概率小,而且是四科全換,對於今天程序異常複雜保密的高考制度,幾乎是不可能的,退一萬步講,即使另一個人想要高分,想作弊,調換答題卡都能輕易做到,那為什麼就不能重新寫一份高質量的答卷來冒充呢?豈不比調換答題卡的風險要小?要簡單嗎?

最後,我想說,家長也不要盲目相信孩子,即使孩子說謊了,也不要給孩子太大壓力,出現這樣的事情,家長和孩子都有責任,家長也應該好好反思,平時是不是給孩子的壓力太大了,平時有沒有跟孩子心平氣和的溝通過,有沒有聽取孩子的內心呼喚,希望有關方面能儘快查個水落石出,給家長和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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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類問題,我真的不太樂意回答。原因是因為,眼下真的有個別學生缺乏了誠信,甚至也可以說,沒有了誠信。

由於現在的高中招生,可不像往前,都是一些優等生才能考上的,或者說,是一些差不多的學生才能考上的。可是現實並非如此,有的學校為了自身利益,於是也就降低了招生門檻,也就是計劃外招生。只要拿錢,可以說,什麼樣的學生都要,這一點,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前段時間,我發過一部分高中學校的統招分數線和最低錄取分數線,其分數差距著實相當的大,從那些數據中是很能說明問題的。所以說,就有一部分程度不太好的學生進入了高中,要知道上學可不同於其他,它靠的是基礎,靠的是努力,靠的是刻苦,靠的是勤奮,可遺憾的是,卻有個別學生做不到這一點,它們有的不是往學習上用盡,不是往學習上用心,而是耍小聰明,玩歪門邪道,平時的作業,有作業幫,甚至有搶手,平時的考試,有的是想盡辦法的作弊,特別是手機作弊,這方面有的讓老師無法置信。甚至是老師,學生都彼此的清楚,彼此的明白,但是老師又有什麼法子吶。所以造成了個別學生,平時不學習,甚至不努力學習,可是到考試時,卻也考的不是太慘。就這樣個別學生憑藉各種手段,各種方法隱藏了自己,從而矇騙了老師,矇騙了家裡,可是真正到了高考的時候,也就真的無能為力了,也就是到了真正顯示自己本事的時候了。

此時,作為學生的,它們心裡是有數的,但作為平時看似還考的差不多的它們,為了搪塞家裡,也為了顧及自身的面子,於是乎,當家裡問及此事的時候,作為學生的難免支支吾吾,並附和著說,不可能呀?不可能呀,其實,此時

它們是心虛的,是沒底的。

所以作為一個學生,無論學習好孬,都要盡力而為,對得起良知,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家裡,只有這樣才能真的問心無愧。

千學萬學,學會做真,千做萬做,學做真人。

這就是我的一點看法,難免不妥,敬請各位諒解。


圖手畫圓


大致參加和了解高考流程的人,會知道操作掉包這件事操作難度多大,河南考生全國第一多,近百萬,從百萬卷子裡刨出這四分卷子,一個人幹不了,而且還不是在原來卷子上改動,是掉包,難度又大很多。這得整個閱卷點的人通同作弊,或許做的到。

整個閱卷點老師不是來自一個地方,也不是一個學校,別說算搞定,就是搞定十個老師,也得是閱卷之前,這需要非常大的能量,最少省廳級別以上的領導,而且的是主要領導,才能在事前知道這些閱卷老師姓名地址。

就算這人能量巨大,可以在閱卷點封閉之後,武警,同事,攝像頭監視之下操作這事,那麼在閱卷點裡,啥都不幹,一心一意幫忙做這事的人,也得非常的厲害,一方面,要正常工作,一方面要再買通幾個人,還得掉包卷子,還得快,閱卷時間就兩週多一點,他還要做自己工作。

但是這麼算下來,能做到這件事的人,級別和身家真不見的在乎高考成績了。有這些錢夠在國外買個好學歷了,通算下來,這事不划算。

再說考生自己,就回憶起來那作文和卷子上那作文,一個水平,文章鳳頭,這開頭真沒啥亮點。平時成績以C為主,高考超常發揮是說560能發揮到600,或者200超常到400,這走可能,因為500和600都是A成績區間,200到400是近及格區間,超常只能在同一個區間裡。你不可能平時200超常到600,這意思就是平時不會,沒學明白的,考場上就忽然明白了,這不叫超常發揮,這是腦子開光了,或者開天眼。

整體說下來,這事要麼學生瞎說八道,別說你孩子從不說謊,我是不信的,我沒見過不說謊的學生,嚴重程度不同但是都或多或少有這個情況。

要麼河南高考已經爛大街了,考試院和菜市場一樣,一進去光明正大做這件事沒人管,那這樣的話,就不會只有四個人知道能在試卷上做手腳,那這種很多人都知道的秘密就藏不住了很快會有結果。

總體來說,學生考砸了,害怕面對家長的概率還是大於整個河南高考爛大街這個概率。


明月在天127


熊孩子們,這次你們玩大了!平時成績就不怎麼樣,高考何來估600分。熊家長也是,平時自己孩子啥水平,沒點數嗎?會考A都沒兩個,全是C,就這水平高考拿什麼考600分,孩子在學校皮了幾年,高考成績出來了,沒法交差,就撒了一個小謊,家長就信以為真了,聽說還有一個檢察院的,還真以為自己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秘密,發揮職業本能死訂不放,就搞成現在這樣了。這回我信考試中心,不在乎兩點,能換答題卡的得有多大能量,真有這本事的家庭還在乎你高考?拿一家人的身家換一個二三流的大學資格,這買賣太不划算了。高考本來就是人才的選拔,實力的體現,自己孩子學了多少,什麼成績不知道嗎?我們也當過學生,平時考試,小抄,夾帶,傳紙條少了嗎?為了看清楚前面的試卷,考試時帶眼鏡,實在不行,偷答案,偷試卷也沒少幹。還不行,改分數,改發給家長的成績排名彙總表。高考抄不到了,原形畢露。一個小謊搞到全國人民面前,這個謊該如何圓,想好了嗎?換答題卡,還不如說自己考試的時候鬼上身,腦電波被外星人入侵,這些反正查無實證,換答題卡,這個理由太沒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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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4名高考考生家長實名舉報稱,自己的孩子高考答題卡被掉包,其中兩名還是以公職人員身份實名舉報。


是否掉包,招生辦和考生家長的說法,都只是一面之詞,我們不妨等待紀委的調查結果。

既然這件事情紀委已經介入調查,自然會給家長、考生和廣大民眾最準確的答覆。

我們從另外兩個方面分析一下這件事情:

一、民眾反映問題有渠道

近些年,特別是十八大以後,各種舉報、投訴撲面而來,讓政府部門有些措手不及。這是一件好事情,說明群眾維權意識增加,而且有了申訴的門路。《國語》有云:“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廣大民眾有了說話的地方,才能更好的建設社會。

二、部分做法欠妥當

這件事引起全國民眾關心,是因為它的處理影響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切身利益。不管你是什麼職業,你的孩子都得參加高考,你都有可能成為當事人。實名舉報的兩名家長不就是公職人員嗎?還有一名是政法系統的幹部。

高考可以說是中國影響最廣,最公平的選拔考試,決定了無數人未來的命運。如果高考都不能保證公平,談何公平正義?

對於河南省招生辦的回應,筆者是不認可的。影響如此之大的事情,怎可以寥寥數語應對。

當然他們是這次事件的“被投訴方”,介入調查的應該是紀委或者公安部門,招生辦不能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

最後讓我們耐心等待河南省紀委的調查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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