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清理余砂」 汨羅兩人非法獲利27萬元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長江信息報記者 段佳 通訊員 王丹 實習生 何沐)

明知汨羅市政府2014年11月已經發文明令禁止在汨羅江國家溼地公園內採砂,被告人餘某、楊某在高額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打著清理砂場餘砂的名義採砂,非法牟利27萬餘元,造成6496平方米國家溼地被破壞。8月8日,由汨羅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汨羅市首例破壞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汨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餘某在汨羅市屈子祠鎮金沙村金沙洲經營砂場,2014下半年因政府禁止而關停。汨羅江有著豐富的礦產資源,挖砂利潤豐厚,來錢又快,被告人餘某和楊某一拍即合,請來挖機準備“淘金”。

2017年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餘某、楊某在未辦理河道採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僱請民工以清理砂場餘砂的名義,在金沙洲垸河段內合夥非法採砂出售,分配所得款項。汨羅市水利部門在巡堤的時候發現汨羅江堤壩受損,2017年11月2日,汨羅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採礦罪將餘某、楊某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經汨羅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經湖南省生態環境評估專家鑑定,被告人餘某、楊某非法開採砂石,導致屈子祠鎮金沙村金沙洲垸河段生態系統、溼地現場遭受破壞,經評估測算共計需生態修復費用65.7萬元。

庭審中,汨羅市人民檢察院針對被告人餘某、楊某在未辦理河道採砂許可證擅自採砂,通過庭審訊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從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發表意見,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追究2名被告人連帶承擔修復生態環境、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餘某、楊某當庭認罪、悔罪,均表示將委託親屬通過岳陽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積極退贓、承擔專家鑑定費、自行修復破壞的生態環境。因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