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近日,經權利人申請,青白江法院執行局協同社區工作人員及小區物業對一起執行案件採取強制清理措施。

(現場情況較為慘烈,小編友情提示慎點!)

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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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該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不清理堆放於自己房屋內的大量垃圾,因數量多、時間長等原因,垃圾深度發爛發臭(跟鯡魚罐頭有的一拼!),嚴重影響周圍鄰居日常生活。

也許有人會說,

我在我家堆垃圾,管你們什麼事兒?

那你就大錯特錯啦!

有一種你我都享有的權利叫做:相鄰權

什麼是相鄰權?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係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確認過味道,是最有“味兒”的一次強制執行!

羅某某獨居,喜歡撿一些生活垃圾回家,長時間堆放大量垃圾導致了屋裡屋外都臭氣沖天,且產生了巨大的安全隱患,嚴重影響了鄰里的正常生活,鄰居範某某將羅某某訴至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已審結此案,支持了範某某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發現, 羅某某於2013年8月取得青白江某小區某房屋所有權,該房屋位於範某某隔壁;羅某某入住後將收撿的生活垃圾堆放在自有產權室內。由於室內堆放垃圾數量多、時間長,產生大量臭味,並因該行為伴有火災安全隱患。但羅某某本人認為其堆放在屋內的東西沒有那麼大的臭味。

問題發生後,社區、物業公司及小區業委會也多次找羅某某做思想工作要求消除隱患,羅某某曾多次承諾清理室內垃圾,但是怠於實施,收效甚微。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羅某某在其自有產權房內長期堆放大量垃圾的行為違背了相鄰各方之間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嚴重影響了鄰里的正常生活,故範某某訴請羅某某搬出住宅內全部垃圾,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法院予以支持。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各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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