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你好!我之前“有幸”在看守所呆了一年,日子很難熬,真的,每天就在一個封閉的房間裡。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解決,雖然很難受,但心裡有個盼頭,知道有一天會走出去,會得到自由。可那些死刑犯呢!是真正的完了,沒有可能有走出去的一天,當有一天你真的走出去了,就代表你人生的終點到了。相比較死刑無期徒刑會好很多,因為只要你表現好,認真對待管教分派下來的任務,還是有機會無期變有期的,這也算是國家給你的另一個人生。



在我看來,無期和死刑根本就沒有可比性,也不存在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這一說。

我說的是實話,有句話說的好,好死不如賴活著。人,只要還活著就還有機會還有希望。當你死前,回想自己的前半生,感覺一切都沒有那麼重要了,任何事情都無法和死相提並論。


雖說人都有一死,誰也避不開,躲不掉。可當你真正面對死亡的時候,你會發現你沒有絲毫的勇氣,別說你不畏懼死亡,可能連你自己都不相信。

那些關押的無期徒刑的人,都有一個出去的念想。雖然這個時間有時並不確定,但是有奔頭,有機會。即使不能出去,最起碼你還活著,有時候,能活著也是一種奢侈。


我在電視上看到過那些當庭宣判的死刑犯,很少有人能做到從容面對。不是嚇的大哭就是嚇的癱軟在地,連路都走不成,可想,他們雖然罪大惡極,但是也害怕死亡。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我想說的是,每一個死刑犯都不值得可憐,法律即然連無期的機會都不給你,可想而知你做的事是多麼的不恥和慘忍,也許死亡對你來說也是一種解脫吧!喜歡請關注我,每天為大家帶來生活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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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就跟一千個讀者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曾寫過這樣一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無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美國人帕特里克·亨利在美國獨立前的一次演講中也說過同樣意思的話,“不自由,毋寧死”。

當然,他們的自由是廣義的自由,是爭取擺脫殖民統治,實現國家獨立。此題中無期徒刑,是因為犯罪而被剝奪人身自由,是狹義的自由。

筆者以為,好死不如賴活著,而且螻蟻尚且知道偷生,何況人乎?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一個如果被判處死刑,然後通過上訴,成功改判為無期徒刑,你說他是高興還是悲傷呢?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

如果其一心求死,那麼他就不會上訴,而是平靜地等待著最後時刻的到來。當前最好的例子就是杭州“保姆縱火案”中的惡魔莫煥晶,為了求得大眾的同情,在接受採訪時曾說過如果能讓死者家屬好受些,寧願去死之類的話。可實際情況卻是自己打臉自己,在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後,為了能夠苟延殘喘於人世,雖然明知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還不是抱著希望上訴了?

人生多美好,山山水水的紅塵人世,家人朋友愛人,有那麼多值得留戀的,誰願意失去這僅有的一次生命呢?只可惜,很多人不知道生命的可貴,不懂得珍惜,視他人生命如草芥,最終自己的生命也會變成草芥!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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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蘋果耗子來回打此問題。

“生不如死”和“好死不如賴活”,到底哪個好?

這是個辯證性的問題,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答案。

而對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需要從這兩方面考量~

無期徒刑,字面含義就是一輩子被關押在牢房裡。排除可能被減為有期徒刑的可能,餘生都無自由,從“不自由毋寧死”的角度出發,真可能生不如死。也就是說,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不過,至少還是活著,仍然能夠感知有限的世界,不會“死去元知萬事空”,那“好死不如賴活”,感覺還是不錯的。也就是說,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死刑,字面含義就是馬上狗帶,排除可能是“死緩”,那麼就是死刑立即執行。意味著,這輩子就終止了,存在也就被消滅了,也就再也不會見到愛你或你愛的人了,就只能投入下輩子的輪迴了,若有下輩子的話。這樣看來,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不過,若你的存在本身已經被社會、親人,甚至自己所憎惡,在這種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就好比的了肝癌晚期(痛不欲生,不如安樂死),那麼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是沒有一定答案。若考慮到無期徒刑有減刑為有期徒刑的可能,耗子君認為死刑可能要更痛苦一點,畢竟現實中的GAMEOVER,是沒有復活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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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耗子


小夥伴們還記得《肖申克的救贖》嗎?主人公因為誤判,被罰了兩個無期徒刑,在牢裡花了二十年後,終於越獄逃了出來。

有人說,假如自己被判無期徒刑的話,那還不如死了算了。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只要還活著,就會有希望。

那麼,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個更痛苦呢?

在我國,無期徒刑並不意味著你真正需要把牢底坐穿。根據相關的規定,對於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 表現好的可以請求減刑。原先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後最少十三年,就能刑滿獲得刑滿釋放 。

然而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假如犯人犯的罪特別嚴重,無法減刑,則會被處以終身監禁,也就是名副其實的把牢底坐穿。一般情況下,只有對社會危害特別大的人才會遭受這樣的極刑。

說到極刑,我國刑罰中體系中最嚴厲的刑罰就是死刑了。

敬畏生命、恐懼死亡是每個人的天性,生命被宣告剝奪的痛苦,假如不設身處地,恐怕每個人都無法切身體會到。

對於死刑犯來說,他們承受的是短暫但劇烈的,對於生的渴望,而對於無期徒刑的犯人而言,需要面對的卻是漫長的絕望與無限的煎熬。

可以說,它們就像一個對立面:一方害怕死,另一方卻生不如死。

所以說,假如你問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比較痛苦?我只想說:看開點呀大兄弟!陽光很好,空氣很棒,好好活著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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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不管你指得是什麼痛苦, 你在牆外看牆內, 那我從牆內看牆外吧, 我認為, 監獄外的人比監獄內的人痛苦, 有期徒刑比無期徒刑痛苦, 無斯徒刑比死刑痛苦, 死刑沒有痛苦,。為什麼這麼說呢, 監獄外活著的人們,為了更好的明天,每天必須受折磨,煎熬,有精神肉體之痛。有期徒刑的, 雖有明天,但是今天有限制了他自由的痛苦(包括吃穿住行),還有明天的明天痛苦, 出獄後不能讓人待見或矮人一等。無期徒行比死刑更痛苦, 無期徒行雖有明天,但他的明天的明天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他是沒有可向往明天、自由的明天和美好的明天, 他只是活了一口氣和一身肉體而已,還受著無期的限制。而死刑不同,他在精神.肉體等等已經不會有痛苦, 因為他把所有的痛苦轉嫁了活著的親人身上或他人的身上。雖然死刑沒有痛苦,但也沒有明天,只是永恆的黑暗, 黑暗太可怕了, 還是痛苦的活著好, 至少還有明天,美好的明天,充滿希望的明天!


本人姓劉名兵


人出生到這個世上來,本身就具備接受各種痛苦的隱形“端口”潛在能力。

當你升級到哪個一階段要承受多大痛苦之時,精神和肉體相應就會做出反應,以適應你所處環境的需求和接受。

其實無期和死刑哪一個更痛苦並不重要。

因為能犯到這一層次,敢觸犯到這樣一個層面的人〈也有一怒,偶然情況〉想必它們自己心都有數?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所以被判死刑,或無期,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你自己種的因,亳無疑問你就得自己接受品嚐沒商量。

重點是你心裡是否還有人的良知與認識,

如果痛苦能使你明白人性中是有正與邪惡之分的,有好與壞區別的。

你對所犯罪行認知與認承嗎?你做個人都作不好,淪為罪犯你無需說什麼也不必說,乖乖在監獄裡漫漫受著煎熬和反醒改造吧,在痛苦你也是罪有應得。

除非你別犯法!

還有一些心狠手辣,亡命天涯,殺人,搶劫,犯毒,黑社會成員,對他們自己所犯罪行早都心知肚明,死刑是它心理早已料到了的,只是時間來早與來晚之事,所以對這類人它們早死晚死,還是蹲在監獄中都一樣,早死晚死都是危害社會的人渣。











滕光傑


我曾在看守所呆過半年多。我見過很多無期徒刑和死刑的犯人。要說哪種最痛苦,肯定是死刑啦。人,即使是最大惡疾的人,也有求生的慾望。一個人如果被判了死刑。那是十分恐懼的事情。他的精神會被完全擊垮。特別是等待著二審.北京最高法院核准時。那種恐懼是常人無法想象的。他們不知道某一天,就會離開這個世界。就會再也見不到自己的父母妻兒。那是多麼遺憾的事情。 在我被關的那個號裡。有我的一個老鄉。他一審,二審都被判了死刑。他是因為和別人打架,打死了人。才被判了死刑。一旦被判了死刑。就會被帶上腳鐐,手銬。他非常的照顧我。沒事的時候就喜歡和我聊外面的事情。聊他的孩子,老婆,父母,朋友。總之是萬分的後悔。後悔當時的衝動。悔恨自己年少輕狂。他並不是那種窮兇極惡的人。在等待最高法核准的期間,他的心情萬分複雜,波瀾起伏。他自己知道,一般情況下,一審二審死刑。最後改判的幾率不大。哪怕判他個死緩,他也是萬分高興的。到了最後,最高法,發回重審。省高院改判死緩。他當時就歡呼了起來,那種高興常人無法體會。 至於無期徒刑,還可以減刑。法律規定,無期徒刑不得低於十三年。也就是說好好表現的,十幾年後就可以重獲自由。 即使是現在法律規定的終身監禁。也比去死要好的多。至少還可以活著。活著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濤聲依舊158511847


個人認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因為死刑畢竟是剝奪生命的刑罰,一旦被執行就再無迴轉餘地,所有的一切都灰飛煙滅;而無期徒刑雖然被終生剝奪自由,但畢竟還活著,可以繼續享受生命的美好,還有創造美好的可能性。

事實上,有人或許會覺得被終生監禁生不如死,還不如死刑來得痛快。但是,沒有親身經歷過剝奪生命的緊迫威脅,是不會充分體會到死亡帶來的恐懼的。我以前大學上刑事訴訟法學課程的時候,我們老師曾經給我們播放了一個關於死刑犯的紀錄片,其中一幕場景是執行死刑之前,負責警官給下屬訓話的時候說:“一會兒攙扶手的任務是最重的……”我們老師特地跟我們解釋說,為什麼攙扶手的任務最重?是因為執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早已嚇得魂飛天外了,身體就是一攤軟肉,所以攙扶手扶著他們奔赴刑場是非常吃力的。

只有真正感受到死亡的威脅,才能充分體會到死刑的可怕!

另一方面,在提倡人道主義的今天,無期徒刑也不是那麼生不如死。大家可能會在古裝影視劇裡看到,囚犯被監禁在一個陰暗髒亂的牢房裡,不見天日,可活動的區域只有廁所那麼大,大小方便也只能就地進行。確實,這樣監禁條件令人非常痛苦,在裡面待一輩子還不如死了來的痛快。但是,如今的監禁條件越發人道,牢房敞亮,一人一床,基本設施一應俱全,每天定時出去放風,還能參加各種文體活動,不會讓你覺得無聊透頂,甚至對有些人來說還是個溫飽不愁的好地方。

另一方面,根據如今的刑法規定,不是窮兇極惡被判處“不得減刑,不得假釋”的,就算被判處死緩或者無期徒刑,在監獄裡表現良好,還能獲得減刑,甚至獲得“監外執行”的福利,也就是說,還有創造幸福的無限可能性,這可不是比死刑好一萬倍嗎?

大家可以讀一讀《基督山伯爵》這部曠世奇作,裡面的主角唐泰斯就是被監禁在一個暗無天日的陰暗牢房裡,但是他從未放棄過自己的未來,每天都在狹窄的囚室裡行走鍛鍊,最後他出去的時候依然健碩安康,繼而重新享受到了美好生活。

最後,還是那句話,死刑一旦被執行,可就什麼都沒了。


冰焰



所有人的評論和看評論的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一樣的,那就是站在山上看山下的心態,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想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的問題。就像你是做餐飲行業的,你永遠不知道做裝潢裡面的門道有多深,道理是一樣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其實都很痛苦,但到底哪種更痛苦?在看守所裡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人,他們的人生道路不同,死刑犯會覺得無期徒刑太痛苦,無期徒刑的犯人每天重複著一個動作,幹同樣的活,吃同樣的飯,就連拉的屎每天都一樣,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也會像今天一樣重複,而這樣的日子要重複二十年(無期徒刑一般最多20年就出來了),這樣的日子那是極度的枯燥無味。這就只是單純的活著。

而無期徒刑的人覺得自己至少還活著,死刑犯說不定哪天一槍斃,就灰飛煙滅了,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了。那太可怕了。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活的太痛苦,還不如自己這樣一了百了來的乾脆,不用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想?因為

無期徒刑和死刑的命運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是法律決定了他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無法改變,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去想對方的痛苦,而忽視了自己的痛苦點。就像兩個人感冒了,一個人選擇了打一針立馬就好了,一個人覺得打針太痛,扛幾天就過去了。於是打針的這個人這幾天徹底好了,而用身體扛感冒的就要經受身體這幾天的各種不舒服。就是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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