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菏泽市2018年扶贫资金
分配情况公示公告(第二批)》
具体内容如下:
牡丹区:2417.4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万元;
2.市级资金:产业发展3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14.4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43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400万元,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攻坚资金330万元。
曹 县:2765.4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8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1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30.4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304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560万元,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攻坚资金20万元。
定陶区:1833.4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1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
2.市级资金:产业发展2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19.4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94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250万元,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攻坚资金60万元。
成武县1798.31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144.51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40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15.8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58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440万元。
单县:2917.6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31.6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316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570万元。
巨野县:2572.2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900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20.2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202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450万元。
郓城县:1684.8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0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57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19.8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98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270万元,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攻坚资金90万元。
鄄城县:2049.2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326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21.2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212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460万元。
东明县:2128.3万元
资金用途:
1.中央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400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81万元;
2.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24.3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243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380万元。
开发区:17.5万元
资金用途:
1.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1.5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6万元。
高新区:85.4万元
资金用途:
1.市级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1.4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4万元,市派“第一书记”村脱贫攻坚资金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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