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想殺人有多難?小縣城處決犯人皇帝20年後批准

我們都知道,明朝皇帝朱元璋與他兒子朱棣在位期間,屠殺了不少人,一度讓人認為生活在明朝的人是不幸的,他們命如草芥。其實不然,在明朝除了皇帝以外,其他人想合法地殺一個人是真的很難。

在明朝想殺人有多難?小縣城處決犯人皇帝20年後批准

明朝是法制社會,徹頭徹尾的法制社會。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些官吏或者將軍隨意處決犯人的情形在明朝並不多見,因為在明朝,如果要出處決一個人,複核的不是地方縣衙,不是大理寺,也不是刑部。唯一對執行死刑有複核權的,就是皇帝。

也就是說,不管你在哪裡犯罪,市區,縣城甚至是偏遠山區,不管你是平民百姓還王侯顯貴,只要你犯的是死罪,都要層層上報,縣城報省城,省城報刑部,刑部報皇帝,皇帝批准後你才會被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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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算是執行了死刑,也有諸多規矩。以前的人喜歡秋後處決,到了漢代,秋決就成了一種制度。行刑也諸多禁忌,明朝有規定,每個月有十天(十齋日)不得行刑。

而皇帝批准的方式就是打勾,每年刑部會將需要判刑定罪的統計名單交給皇帝勾選,皇帝勾一個就殺一個。有些被判了死罪的人利用這樣的漏洞讓自己多活了20多年。怎麼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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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死刑犯逃命秘籍

皇帝很少會親自收拾辦公桌或者整理公文,全國各地送上來的勾選名單都是往桌上一放,勾完一張再換下一張,今天沒有勾完的明天接著處理。但皇帝們不會知道,第二天勾的名單已經不是昨天他看的那張了。玄機就在這裡,太監們會將打點好關係的名單一直往下面挪位置,讓那些沒有出錢的難兄難弟先死。這樣週而復始,皇帝還沒有批,就不能殺,就在牢裡住著。

不過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這些方法對某些皇帝來說幾乎不奏效,比如崇禎。崇禎皇帝可以說是個勞模,他很勤政。今天的事情今天處理完畢。遇到崇禎皇帝,想要做漏網之魚幾乎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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