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居民樓道里收養13條流浪狗,分兩批被人毒死,這件事你怎麼看?

多嘴的聰明大叔


這是人的家園,不是狗的世界!



打著博愛,人權的旗幟去侵略別國的主權,殘殺別國的人民,是西方主流價值觀的具體表現,也是西方強權慣用的伎倆!


打著愛狗人士的旗幟去影響別人的生活,破壞別人的生活環境,威脅別人的人身安全,是對別人赤裸裸的侵犯,是無賴行為!說嚴重點是邪教徒!

一個對父母,丈夫兒女或妻兒都漠不關心,冷酷無情的人,偏偏對狗愛心滿滿,這樣的愛狗人士除了變態可以解釋,不知對主流社會有何價值體現,競然還有這麼多助紂為虐的為其搖旗吶喊,在人前好意思說什麼愛心,是不是中西方人的流毒太深,自己不知不覺也成了狗了!


五音山人1


看了新聞之後,說句不好聽的話,這些流浪狗跟了這位李女士,這種結局是註定了的!

事情發生在大亞灣某小區。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住進了該小區,隨其一起入住的還有15條流浪狗,最高峰時一度達到30多條之多。

下面我們跟著新聞去了解一下李女士是怎麼養狗的:

1、狗一直放在樓梯間散養,衛生狀況非常差,過道上到處都是狗毛,圍欄上是狗抓過的痕跡,空氣中瀰漫著難聞的味道。

2、因為這麼多狗在過道、樓梯間生活,導致上下樓層的住戶不堪其擾,孩子不敢上這個樓層,回不了家。而且此前還發生過狗咬人事件。

3、因為上班比較遠,李女士回到家比較晚,所以給狗餵食都在後半夜,凌晨一兩點時分,正是家家戶戶休息的時間,她在樓道里餵狗,狗爭食吃發出嚎叫聲,嚴重影響其他住戶的休息,而且餵食時間不是一兩分鐘,而是持續半小時,有時甚至要個把小時。

請大家想一想,假如你們是其鄰居,家中有老人和小孩,不知是什麼感受?

這且不談,這些流浪狗有沒有打防疫針,有沒有辦理狗證,因為深圳對此要求很嚴的,沒有辦理狗證,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養狗的。此外,《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還明確規定,“禁止在住宅區、寫字樓設立犬隻養殖、銷售場所”,雖然李女士不是為了養殖、銷售,但是這麼多狗,跟養殖有什麼區別呢?

到底是狗重要,還是人重要,不要打著愛心的名義,一邊愛著狗,一邊卻又妨害著他人,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沒有金剛鑽,就不要“攬瓷器活”!


打虎拍蠅


我表示支持。

道理非常簡單,人類社會的核心價值是以人為本,而不是以狗為本,世界上所有發達文明國家,都不允許流浪狗的存在,因為這是對人類社會的一個巨大安全隱患。

美國和日本都有捕捉流浪狗,無人認領後集中滅殺的法規制度,也因此美國和日本的狂犬病發病率極低,在日本甚至都杜絕了狂犬病,而中國卻是狂犬病致死人數超多的國家,僅次於印度。

這個收養流浪狗的大媽非常自私和無恥,將自己的非法愛好凌駕於鄰里的生命安全健康之上,如果她真心愛這些流浪犬,就請合法收養,在城裡辦不了狗證,就到鄉下去租個房子給這些狗養老送終,而不應該放在公共空間裡危害鄰里的安全健康。

這些狗很可憐,他們死在了這個老女人的手裡。通過兩次毒殺,可以想象鄰里已經達到了無法容忍的地步,換誰也受不了這樣的環境。

至於毒殺是否違法犯罪,要看投的是什麼樣的藥品。很可能投放的是治療肺結核的異煙肼,這是一個處方藥物,人吃了沒事兒狗吃了會致命,這是從俄羅斯傳來的政府誘殺流浪狗的合法方法,這種方法不算投毒。


奧卡姆剃刀


很多人認為應該毒死,但是我要說的是方式有些偏激。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大亞灣李女士收養了13條流浪狗,四年前和自己一起住進了新房子,導致了李女士家門口的樓道上到處是狗毛,很多被狗亂抓的痕跡,空氣中也散發著難聞的氣味,7月20日,李女士下班回來看到所有的狗被毒死了,李女士很不理解,為什麼自己救助的狗會被別人毒死?大家看了是什麼感覺呢?是不是第一感覺是應該毒死?第二感覺是手段有些殘忍呢。

隨著城市養狗人數的增加,遺棄的流浪狗數量也在增加,有些喜歡狗的人看到流浪狗可憐就收養了,但是城市裡面沒有多少空間提供給流浪狗,很多人就把這些狗養在樓房過道,然而在樓道上養大量的狗會汙染樓道的環境,狗的叫聲會影響居民的休息,狗帶來的病菌會給人的健康帶來威脅。於是有些人覺得這些狗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就會和主人交涉,如果交涉得不到結果的情況下可能會採取過激的行為,

估計李女士的狗就是這樣死的。

李女士覺得冤枉,自己辛辛苦苦救助了這下小生命,讓它們有了安全的住所,怎麼會有這麼心狠的人把狗毒死呢?她想不通。其實只要是互換一下角色,李女士如果不喜歡狗,別人在她樓道門前養了很多狗,這些狗擾民,那麼李女士是什麼心情?所以遇到這種事情,雙方靜下心來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就會理解。

社區養狗必須保證狗不擾民。

社區的養狗人要遵守社會公德,狗帶來的隱患需要狗主人來負責處理,不能帶狗到公共場所,出門遛狗要帶上套狗繩、狗籠,不能讓狗大聲叫喚影響別人休息,隨時處理狗的排洩物,及時給狗做健康檢查避免有傳染病等等,因為養狗的存在導致了很多鄰里關係緊張,也有些因為狗的問題大打出手,也有些是狗咬傷了人等等,這些都是養狗帶來的問題,若是養狗人能夠遵守社會公德,及時處理狗的問題,大家也許不會堅決反對。

社區養狗應當取得養狗許可。

城市養狗是需要養狗證的,沒有證件的狗一律視作非法養狗,執法機構有撲殺的權利,狗在社區生活是影響了人的行為,養狗證就是為了養狗合法,如果你那麼喜歡狗去辦張證件又有什麼問題,但是證件的發放是有條件的,滿足相關的條件才能辦理。

城市養狗是目前一個普遍的問題,養狗人的增多帶來了很多的社會問題,隨著職能部門的介入,相信養狗的事情會得到合理的處理,目前來說,狗不擾民大家相安無事,若是擾民可以撲殺。


70後的重慶鐵匠


看了好幾個人回答,其中還不乏法律從事者。但是,大部分人也都是從這些流浪狗影響住戶們的角度來分析,覺得這些狗被毒死了,沒什麼大不了的,並且還依照《某某城市的養犬規定》來當做行為規範。但是,這些行為規範中有沒有一條是,如果養狗影響了住戶,但不夠造成生命安全的級別,周邊居民可以自我執法,並終結這些狗的生命。很顯然,沒有。那麼,為什麼不鼓勵大家自己私自“執行”呢,我這樣給大家說幾個不好的後果。

第一,像這個新聞上說,分兩次毒殺這些流浪狗。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需要對流浪狗進行含有毒藥的食物投放,但毒藥投放並不是精確概率的行為,投放人也並不能保證這些毒藥只會對這些流浪狗造成危害。或許也有可能被小區的某些正常養狗人事的寵物誤食,甚至被一些孩子誤食(的確是有這種概率的)。這樣算起來,毒藥投放進行毒殺的確存在安全隱患,而且投放了兩次(我只能說,投毒人可能已經用盡了自己運氣,才沒有傷及無辜)

第二,還有這樣的一種概率,當第一批流浪狗被毒殺之後,它們自然不會自己再找個沒人的地方,然後挖個坑把自己埋了等死。它們會死的很痛苦,橫七豎八,到處都是狗的屍體,至少在狹窄的樓道里看到這些屍體,如果燈光在暗一點,會不會覺得很恐怖呢?如果孩子和身體不好的老人看到之後呢?孩子會留下一生都抹不去的恐怖陰影,這有可能給他們留下內心陰暗面。老人看到會不會被嚇到跌倒甚至引起其它急性病的出現呢?並且,毒殺分兩次!

第三,我可以感受到投毒人在投毒的那一刻,以及很多人認同這個事的心態。的確,夠多了會影響為生,而且很臭,也不確定這些狗有沒有攜帶疾病,萬一咬了孩子怎麼辦。這些都是毒殺者殺狗的理由。佛教裡有句話,眾生平等。我想大家只會在遇到比自己強的人時,要把這句話告訴對方,來博取同情和讓自己站到道德的制高點上。那麼,對於這些流浪狗,我們何曾不是強者呢,因為我們可以隨意決定他們的生死。高興的時候它們是我們的寵物,不高興就隨意虐待拋棄他們,甚至結束它們的生命。佛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那麼這十三隻狗,殺掉它們就不會自損陰德嗎?(或許在這件事上,你是無神論者,那麼就別再自己不如意的時候去拜神祈求神靈眷顧了)

第四,我們有《某某城市養犬規定》,遇到養狗影響自己或他人受到影響之後,可以去舉報啊,讓執法人員前來處理。或許會文明一些,或許顯得自己有素質一點,有時候文明和素質不是要求別人怎麼去做,而是自己怎麼帶頭讓別人來效仿。一個城市的文明素質並不是靠幾個文明模範來建立的,而是需要大多人共同建立的。

這件事,或許並不會讓我們太多人放在心上,因為死的只是十三條狗,而且是流浪狗,它們死了也沒有人在意。那麼對於隨意殺戮的人來說,連生命都不在乎,他還能在乎什麼呢?並且這還讓我想到了一件趣事,很多網友有時在看到一些不平的事或者是一些社會問題的出現之後,常常會說,如果這要是在國外就不會發生或者很少發生,如果我們也用國外的規章制度那就怎麼怎麼了。那麼,如果在這裡,如果使用國外的法律,毒殺狗是要判刑的,因為在國外有動物保護法。那麼這時你會說,這種法律不適合在中國嗎?子所不欲,勿施於人。想要一個文明健康的社會環境,並不是要完全靠征服,看法律,看規定,繁文縟節只會讓你覺得厭煩,最主要的還是要靠我們每一個人去做文明的事兒。


非著名擺渡人


是救助狗?

還是害狗!

李女士救助流浪狗對嗎?

請看下面的報道

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在大亞灣海豚灣小區買了一套房子,房子簡單裝修後住了進去,連同住進去的還有15條流浪狗。7月20日她救助的13條流浪狗,在小區內分兩次被人毒殺了。
在李女士家的過道上,雖然經過清掃,仍散落著很多狗毛,空氣中飄散著難聞的氣味。

我認為,李女士救助流浪狗不是愛狗是害狗!

1.李女士救助養流浪狗是好心,但在小區裡養這麼多流浪狗,影響鄰居生活,環境衛生……

2.這麼多流浪狗,不可能有養犬證,也不可能給一個人辦這麼多養犬證,有些流浪狗是不是城市禁養犬?李女士養這麼多狗,屬於違法行為。



3.李女士是上班族,養一條準養犬還可以,養多了,根本沒有精力照顧狗,影響狗的健康。

4.李女士養的流浪犬,有些流浪犬可能剛剛成為流浪犬,有的是主人丟失的,有的是遺棄的,這樣的犬一般有芯片,送入流浪犬救助中心,公安部門可以通過芯片找到主人,是遺棄的按法律規定處理,丟失的通知主人來領,有領養的辦理犬證領養。李女士自養沒條件,在居民區樓內養,把這個渠道堵上了,還害了狗的性命!

5.樓道是公共通道,是消防通道,不允許任何人佔有,更不允許養狗。

李女士有愛心,可把流浪狗送給市流浪犬救助中心,或個人辦的流浪犬救助站,捐錢捐犬糧讓別人照顧流浪犬,自己有時間可去當義工。

李女士自己有能力可以在市區外建一所流浪犬救助站,救助更多的流浪犬。

不管做什麼,與人方便,與己方便!

您認為李女士是愛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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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醫寵愛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事看上去是偶發,實際上是時下我國愛狗人與普通人矛盾激化的一個縮影。

狗在我國一向只是一種畜生,而且地位不高。帶狗的成語多是貶義詞,比如狼心狗肺、蠅營狗苟、狗奴才、狗漢奸等等。我國人與狗的相處是在這種設定下展開的,狗的地位不高,狗咬了人就該打,人要吃狗肉就像吃豬羊等家畜一樣理所當然。

然而,近些年來一些國人受西方觀念的影響,認為狗是人類的朋友,把狗的地位大大提高。朋友的肉固然不能吃,而朋友咬了人也不能隨便打。可是,我國又沒有發達國家那樣完善的犬隻管理體系,以及對傷人的狗主追責的有效機制。這樣,我國傳統的人狗之間的平衡就被打破,使得人受到的狗的威脅大大增加。

問題中的這位在樓道餵養流浪狗的女士如果是在美國,鄰居就會報警,警察會把狗抓走收容,逾期安樂死。這位女士還會被鄰居起訴,賠錢乃至坐牢。但在我國鄰居報警,打官司都沒用,最後只好祭出毒狗的下策。

受到危害的鄰居那麼多,即使張三不出手,李四也會出手,最後總是難有善終。你可以批評下毒者狠毒,但如果愛狗人士不考慮別人的感受,總是因自己的愛好傷害他人的利益,這樣的“悲劇”還會一次次地重演。


內含子的表達


城市養狗真是一個愛恨交加、涇渭分明的話題。愛狗者把狗當做家庭成員,討厭狗者遇之繞道而行。養狗者需要充分考慮厭狗者的感受。

雖然我作為討厭小區養狗的一員,但長期的法律教育使我不認同“投毒”這種極端的方式。也許鄰居已經忍無可忍,但我還是希望在鄰里關係中首先採用溝通的方式。即使溝通無效,還可以通過物業公司、居委會、派出所進行協調。畢竟投毒可能會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值得提倡。

當然了,我認為在這個事件中,李女士的責任更大。甚至說李女士的人品堪憂!打著愛狗的名義,放任狗毛亂飛,臭味撲鼻,樓道牆壁滿是抓痕,破壞鄰居的生活環境。連人的需求都不滿足,遑論愛狗!對流浪狗的放任,甚至要求鄰居包容,這是赤裸裸地道德綁架。





如果李女士真有心養狗,那麼也應該在城市郊區找一個不影響別人的地方。在小區養流浪狗,李女士想必也沒有辦過狗證,沒有按時給狗打疫苗,給小區鄰居放了一顆大的定時炸彈,能指望誰理解你呢!所以李女士也不要一副受害者的樣子,這些狗狗被你這樣養法,落得這樣的下場也是意料之中。


律師獨角獸


現在城市養狗的太多了,小區路上時常不小心會踩上狗屎,不知是否要走狗屎運了。養狗的人自然心疼狗,有的甚至將狗視為親人一樣對待。不喜歡狗的人避而遠之,聽到狗的叫聲就煩燥厭惡,感到不舒服。

一、為什麼要毒狗? 肯定是這群狗擾民了,引起民憤

我原來住的小區是樓梯房,在隔壁門棟一戶養了6只狗,每次狗主人打開門,6只狗一陣狂叫,急奔樓下,回家上樓亦是如此,好多次都嚇了行人一跳,當行人指責狗嚇人時,狗主人還振振有詞狡辯: 行人還嚇倒了她的狗。為此時有爭吵,周圍鄰里意見紛紛,特別是有孩子被狗嚇過的家長,更是痛恨之極,多次向物業申訴,物業也奈何不了。如果有人悄悄將這6只狗處理掉了,凡被狗困擾過的一定會拍手稱快。

6只狗如此,試想13只狗又是怎樣的陣容,又是怎樣的擾民呢,如何不會引起民憤! 尤其有時深夜狗主人不在家,那狗的慘叫聲簡直叫人揪心,難已入眠,那一刻恨不得立馬殺了它。



二、居民區限制養狗數量,一律辦齊兩證,否則不準入內

一個人的精力有限,養狗的數量多了,自然顧此失彼,難免會出岔子,嚴重的還會出事故。一旦被狗咬了,狗主人賠錢事小,危及生命就是大事了,後悔莫及。何況市場上還有假疫苗的橫行的隱患,你以為可以預防的也只是你以為而已。所以強烈建議小區實行限制養狗數量。

養狗者必須兩證齊全,辦理了《犬準養證》、《犬免疫證》才能入小區,來源不明的狗不準進小區。

三、牽好你的狗繩,鏟好你的狗屎,讓你的狗禮貌待人

帶狗外出溜達,一定緊緊牽好你的狗繩,不讓其亂跑,以免傷及他人,如果養狗者能做到這一點,又何來的狗咬傷人事件。

在美國我多次目睹了養狗者鏟狗屎,養狗者都會有背一個包包,裡面有衛生紙專包狗屎的,即使是七八十的年邁老人,也會彎腰拾自家狗屎。



三、狗是通人性的,有可愛之處,採取毒殺實屬殘忍不明智之舉

狗在動物中,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通人性,所以得到人們的垂愛,尤其是狗活潑機靈的個性,深受孩子們的喜歡,給他們帶來無盡的快樂。



養狗者,管好你的狗,既養之則負責之,培養出有教養守規矩的狗,想必還是受歡迎的。


小雅美味


關於這則愛狗人士收留流浪狗卻對他人造成影響的問題,再一次觸動了愛狗人士和反對養狗者的神經。

相信大多數反對養狗者並不仇視愛狗者,因為愛狗也沒有錯,是每個人的自由。反對養狗者也並不一定就不喜歡狗,只不過因為狗確實會對他人的生活帶來影響、對安全帶來隱患,所以為了他人也主動不去養狗。


而這位愛狗者卻因為她所謂的愛心,對他人造成了嚴重影響,大家請看事件描述:

13條流浪狗分兩批被毒殺”,如果光看這一句,不光是愛狗人士發怒,就是隨便一個人對這種事都會動容。可是當人們瞭解原因後,結果立馬反轉,紛紛指責這位女士在樓梯間裡養13條狗,不要說狗咬到人或狗叫聲影響他人,光這氣味在樓梯間裡傳出來就夠讓人難以忍受的,受影響的群眾做出這種毒狗的決定相信也是實在沒辦法了。



相信也有群眾對她早就提過意見,可是李女士依然繼續養著,近4年了,相信任何一個脾氣再好的鄰居也都受夠了,最後只能下狠心毒殺這些被收養流浪狗。

從一些法規裡我們會發現,關於公寓、小區、寫字樓等均有禁止不按規定飼養寵物的條款,更何況同時養了13條狗,簡直稱得上是小型養狗場,這是不被允許的,況且這些流浪狗是否攜帶狂犬病都不得而知,一旦咬傷孩子或他人,其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奉勸所有愛狗人士,理性愛狗、規範養狗。必定人是最主要的,不要因為你的愛好而影響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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