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推薦,國地稅合併後1號文件!大多數企業震驚了!

國地稅合併當日(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發佈1號文件,

規範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繳費

國地稅合併後,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收職責將劃轉到稅務機關征收。黑龍江稅務局發佈社保催繳的文件,表明稅務已正式接管社保費的徵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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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存在以下三種問題的企業,限於7月底前改正(補繳社保費)

  • 辦理工商註冊並正常發放工資,但沒有辦理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的
  • 辦理了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未全員參保的
  • 參保了但沒有上年工資總額足額繳納社保費的

所有存在上述三種問題的企業都先到社保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繳費則已經轉到稅務機關了。黑龍江的稅務已正式接管社保費的徵收工作

8月1日起,稅務機關開始開展專項整治社保費徵繳行動。對四類企業進行社保費徵繳的專項整治行動:勞務派遣公司、物業保安公司、建築施工企業、季節性用工較多企業。稅務機構已經做足了接管社保費徵收相關的準備工作。

無獨有偶,6月13日國務院印發

《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從現在起,所有社保違規的企業徹夜無眠!追徵社保費第一槍已經打響!

社保,已成企業“潛規則”?

社保費不按時足額繳納,似乎是很多企業的“潛規則”!

但是,國家正在重拳整治社保徵管問題!不久前,上海人社局公佈了50多家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違法行為被公開告示,包括單位全稱、法人或負責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參保所在地等信息。

近日,上海人社局再出狠招,再度頭條公開曝光、公開告示!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單位,攤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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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力度之大,讓很多人疾呼:最嚴徵管時代來了!

單位欠繳少繳社保?攤上大事了!

現在你公司是怎麼交社保的?

舉兩個最常見的例子:

(1)在某三線城市,一家10人小公司,只買了一個員工最低標準的社保就可能過關了,其餘9個人都沒買!在稅局全面負責徵收以後,你可能需要補這9個的人社保!工資社保得對應起來,並且實繳!

(2)在一線城市,以北京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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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有上下限,每個地方不一樣。如果工資低於基數,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如果高於基數且不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實際工資據實繳納,如果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最高上限繳納。

不少公司做法是:你實際工資10000,卻按最低工資基數繳社保!

這是不對的!而且,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這現實情況很有可能會改變!你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交社保!

我們來算筆賬:

之前按3082基數交,到手工資是:8785

如果按10000基數交,到手工資是:7457

個人每月到手少了8785-7457=1328元

工資越高,這差距會越明顯!

國家重拳整治社保徵管,這一政策勢必將對每一家企業以及每個人的收入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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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併,社保劃歸稅務!

6月15日,國地稅正式合併了!全國省級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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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通知中提到: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四十六)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

為降低徵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徵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解讀:

  1. 國地稅終於合併了!會計再也不用跑了地稅,跑國稅了!
  2. 社保劃歸稅務了!稅務的徵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強的,以後稅務徵收社保不是代收,屬於本職了。這一變革,會給那些不給員工繳社保、不全額上社保的企業致命一擊!但
    公積金還沒有明確,公積金要是強制徵收該多好,畢竟可以用來買房租房!
  3. 稅務監管愈加嚴格!國地稅合併後,企業納稅情況一個執法口徑,掌握企業所有數據,企業造假難度大!勢必會加大稽查和處罰力度,徵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更加精準,也會更加透明化!
  4. 以後這些非稅收入都歸稅務徵收:1)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 3)罰沒收入 4)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5)國有資本收益 6)彩票公益金收入 7)特許經營收入 8)中央銀行收入 9)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10)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11)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12)其他非稅收入。以後大家繳納非稅收入也直接去稅務申報,甚至直接在公司就可以實現非稅收入的繳納了。

對於社保劃歸稅務這塊,尤為引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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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改變有什麼差別?

沒交、按最低標準繳社保,好好想清楚!

地稅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費的這麼一個角色,在社保徵收方面可能抓得沒那麼緊。你公司有員工沒買社保,稅局可能比對起來困難;或者都按最低標準去交,交了總比沒交好,反正不是自己孩子,這麼操心幹嘛呢?社保局可能也是你收多少過來就拿多少,也不會多說什麼。

現在這種局面變了!

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重視程度你好好掂量!

之前稅局要把社保信息和個稅工資比對起來,費勁!還得從社保局那裡共享信息,現在個稅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對困難?不存在的!

另外,前段時間發改委關於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則意見——發改財金〔2018〕385號,有一條說的是,

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

……

老闆要注意了!不幫員工買社保?按最低標準交?飛機都不讓你坐了!

最嚴社保監管時代,來了!

也有人感慨,要統一嚴格社保徵收,不然全額繳納的企業會喪失競爭力!

繳納社保不難,難就難在足額。

很多企業因為各種原因,是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的社保,

其實這樣的操作就是違法,沒有足額。

社保費嚴格徵管才能保證公平!嚴格徵管才是最公平競爭方式!一定不能是這個地方或者企業可以按照最低基數繳納,另一個地方或者企業必須足額繳納,否則企業如何公平競爭?

試用期不上社保的“童話”結束了!

有些單位在勞動合同上做手腳,規避企業繳納社保責任。這個在私企比較普遍,寫的招全職,其實就招個試用期,3個月後走人,這樣他們試用期社保就不用交了,好多私企更是籤6個月試用期,到6個月就開掉,這樣就不用交社保,這些是在打法律“擦邊球”。

員工自願籤協議放棄社保,違法!

有企業說,我們讓員工簽了不繳納社保協議了,查到也沒事——大 錯 特 錯!

與公積金不同,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重磅推薦,國地稅合併後1號文件!大多數企業震驚了!

秀財君要提醒所有企業,不要逃避社保,這就像抱了一個“不定時炸彈”在手裡,危險著呢!這些違規行為,尤其是不繳社保的,喪失了信用,可就難以立足了!不繳少繳社保的老闆進“黑名單”,出門只能步行了!

對此,您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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